第1204章 真正的高光时刻

      有才的人,都是有傲气的,有资格在他们的专业领域指手画脚的,必须得在专业领域让他们信服才行,而不是有钱就想为所欲为。
    现在,林迈可就是这么想的。
    传统音乐需要革命吗?具体怎么革?麻烦你拿出点具体的说法来,而不是在这里讲大道理!
    正因为如此,他开始给年轻的新老板出难题。
    这跟老板不老板无关,而是基于对音乐的认真跟执着。
    真正属于余老板的高光时刻来了。
    若他不是重生者,若是给他一张从未听过的专辑,面对这一难题,以他的水准,绝对很难说出个一二三四来。
    可问题是他是开挂者。
    “这样吧,我一首一首来点评。”
    余老板又毫不迟疑地开口了。
    “先说这张专辑的主打歌,徐若瑄作词的《可爱女人》。”
    他再次开始侃侃而谈,而且一开始就是抓住主打歌来做文章。
    “从严格意义上来说,徐若瑄的歌词虽然写得够温情够灵动,但本质上来说,并没有脱离情歌的范畴,因此通常的做法,就是按传统的风格来给它编曲。
    “但我敢保证,按传统的风格来给它编曲,虽然也算是一首不错的情歌,也能受大家欢迎,但绝对谈不上有新意,也就谈不上有大火的潜质。”
    他先从歌词入手开始点评。
    这一番点评,即刻就得到了江建民的认可:“是的,我也这么认为的,这首歌若是以传统的风格来编曲,虽然也算是一首不错的歌,但跟老板那几首相比,就还是有相当的距离。”
    一记彩虹屁被江大师不露痕迹地拍了出来。
    余老板很受用。
    大家也承认这一点。
    “而杰伦的编曲,却在传统的基础上,大胆地融入了rb及hiphop的元素,这样一来,就让整首歌的节奏都变得轻快、富有韵律感起来。
    “这就相当于在韵律的基础上,又给这首歌加上了节奏的发动机,这么一编,新鲜感也就来了,想让年轻人不喜欢都很难。”
    被彩虹屁拍得舒舒服服的余老板又开口了。
    作为前世的周董歌迷,想点评这样一首歌真不是啥难事,因为在前世,周董热一起,就有大量的乐评人汇集过来,几乎对他的每一首歌都进行了深入的剖析。
    因此他需要做的,就是坚定地执行拿来主义即可。
    当然,这样似乎有点逼格不够。
    于是乎,他又开口了:“比如说这一段:
    “漂亮的让我面红的可爱女人/温柔的让我心疼的可爱女人/透明的让我感动的可爱女人/坏坏的让我疯狂的可爱女人……”
    他竟然一边拍着桌子打着节拍,一边开口唱了起来。
    所有人一下又懵了。
    为啥?
    因为大家发现,此时的他手里是没有歌谱的,江建民之前给他的那本歌谱,此时正在俞一尘手里翻阅着。
    这就厉害了!
    对于所有音乐人来说,拿到一首新歌后,稍稍熟悉一下,再照歌谱简单把它给唱出来,其实并不难。
    比如说上一次,江建民就是在看到《消愁》以后,简单编曲后,就现弹现唱的。
    可问题是现在余老板是脱离了歌谱在唱,并且还一点都没唱错,也没唱走调!
    并且,他从拿到歌谱到现在,还没超过两个小时!
    这是什么本事?
    最起码江建民自认为做不到,哪怕他拿到这首歌的歌谱已经超过了一星期,在没有刻意去反复练习的情况下,他也还做不到准确无误地把词曲都脱稿唱出来。
    还唱得那么有味道!
    林迈可也做不到!
    杰伦团队的那些人例外,例外的原因,是因为他们对这些歌已经太熟了。
    因此,对于年轻老板的这一近乎神奇的表现,大家只能表示震惊。
    而余老板似乎没有停下来的意思。
    “接下来再说《伊斯坦堡》这首歌,同样的……”
    他又一次开口唱了起来,把其中最为精华的部分给唱了出来。
    唱得连杰伦同学这位即将的原创者都忍不住瞪大了原本有点眯的小眼睛:哇塞,这家伙唱得可以啊,完全唱出了我想表达的那种味道!
    此时的杰伦同学,已经被完全惊呆了。
    而余老板却还没完。
    “再来说徐若瑄作词的最后一首,《龙卷风》……”
    他又一次先点评后唱。
    这一次,所有人都惊呆了。
    要知道,想要在短时间内记住一首歌,跟一连记住三首歌,难度是不可同日而语的。
    在短短的一两个小时内,若是只记一首歌的话,只需用心,几乎在座的所有人都能勉强做到,可若是三首歌都准确无误地记住的话,那就太有难度了。
    更有难度的是,把它们给记住,并且在没有乐器伴奏的情况下,还能把它们的味道给唱出来。
    这一点,在场没有一人能做到。
    包括江建民江大师。
    也包括杰伦同学。
    “老板,你不会把这张专辑的所有歌都给记住了吧?”
    江建民惊愕地问道。
    这一句,又代表了几乎所有人的心声,哪怕是俞一尘,此时也从歌谱里抬起了头,露出了惊愕的神情。
    余老板却逼格十足地回道:“怎么,这很难吗?”
    江建民:“……”
    不到两个小时,你竟然真把十首歌都给记住了?并且还唱出了这么高的水准?
    他突然发现,自己原本只是觉得普通的这些歌,经老板这么一唱,即刻就变得很有味道了起来,确实有点颠覆传统,也变得很有新意。
    确实有火的潜质!
    一个新的结论从他心里冒了出来。
    同时他也后悔,为啥在过去的这些天里,早点让杰伦把这些歌给唱一遍呢?
    其实这也不能怪他。
    因为作为音乐人,在拿到一首歌的歌谱后的第一本能,就是凭自己的经验去理解,去唱,而不是听别人去唱。
    就好比说他拿到《消愁》之后,第一反应就是自己去唱,凭自己的理解去把它的味道给唱出来。
    之所以如此,是因为在所有牛逼的音乐人眼里,自己才是对所处理音乐了解得最为透彻的一个,也只有这样,才能通过编曲编出自己想要的味道。
    而歌手,在他们眼里,只不过是在他们的指点下,哇哇学语的工具人而已。
    可现在,江建民却发现自己大错特错了,因为他发现,老板现在所唱的,完全是一种他从未唱过的全新味道。
    而这种新唱法,也改变了歌谱中每一首歌的味道,给它们带来了新意,让它们具备了火的潜质。
    要不要这么变态?
    他只能继续惊愕。
    其他人也在同样错愕着。
    唯有跟过来看热闹的吴鹰来了一句:“这对老板来说,好像不算啥吧,他可是有名的过目不忘。”
    又一记彩虹屁及时地送了上来。
    众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