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英美]佣兵女王_分节阅读_116

      两个人的目光互相纠缠在一起,他们注视着彼此,呼吸缠绕,仿佛要从瞳孔中看到对方的灵魂。
    活了这么多年,见过那么多异性,万万没想到,到头来最吸引她/他的,竟然仍是眼前这个当初第一个走进她(他)生活的男人(女人)。
    ——而且,
    作者有话要说:  ——而且,危险得正合她(他)意。
    他们注视着彼此,如此想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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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咱干脆点,男主定了,布鲁斯。
    其实说实话,之前一直在纠结,因为叶莲娜写出来之后比我想象的还要强硬很多,原本以为老爷是最不合适的。每个男主预备都写了,写到现在,觉得最顺的是布鲁斯和狼叔。
    其实男主预备里我最不拿手的是托尼和里瑟。
    说实话,美漫里我最喜欢的是冬兵和队长,对于其他英雄是一视同仁的那种喜欢,我敬佩钢铁侠的为人,但我不了解他的本质,如果没有极致的爱,挖这种本质会很累。
    他其实有很强烈的自毁倾向,他和老爷一样都有心病。托尼的头衔有很多,钢铁侠、天才,科学家,慈善家,亿万富翁、花花公子。
    我担心我只能写出一个当钢铁侠的花花公子,这样片面的写他实在是太不尊重他了,我真的尊重喜欢这个角色,所以最好的方式就是别祸害他……
    相比于托尼,布鲁斯相的性格我可能会写得比较好一些。
    里瑟的话,他不是典型的美国英雄形象,写起来也毕竟复杂,我靠poi是我的白月光啊,真不想写砸,所以就,嗯……而且他跟叶莲娜也不是特别配
    队长没别的说的,就是纯属跟女主不配,以后有机会我会开个他是男主的同人的
    最可惜的是狼叔,其实狼叔出来我是把他当男主写的,但是写到老爷后,我发现老爷和女主会有比较多的精神方面的联系,所以真的真的遗憾狼叔。
    而且说实话其实我写这种大家都爱女主的剧情自己会肉麻啦……所以定了男主后,其他男角色会逐渐撇清做朋友的。
    当初答应大家定了男主就告诉你们,我也不是那种爱吊人胃口的作者,所以就直说啦。
    ·
    至于老爷和叶莲娜配不配,这个就比较偏向于各位的主观想法和我的笔力问题了。我坚信如果作者写得好,就没有什么不可能的。男主定下之后我的大纲就完善了,我会定老爷是男主,一定是因为他是合理的。其他方面我就努力尽量地让大家觉得他们配吧~
    然后虽然是男主但是以我的一贯尿性会感情进展缓慢而且老爷会经常下限,大家习惯就好_(:з∠)_
    妈哒我又话唠了!!我发誓我下一章绝对不小论文了,我发誓!!大家别烦我啊TUT
    第55章
    夏天, 微热。
    蝉在树上鸣叫, 轻风吹起浮柳。
    十四岁的男孩坐在餐桌旁,向着摆放着瓶瓶罐罐阳台的窗外看去。
    俄罗斯的乡下,人很少,大地宽广。没有游戏机和电影院,一切都有点无聊。
    这里实在是太乡下了,乡下到距离最近的一个城镇, 要在坑坑洼洼的道路上坐两个小时的车程。这里离莫斯科更是远到不行。
    小布鲁斯暂住在父亲员工的老宅里,而他的爸爸则也真的放心的将自己的儿子放在这么远的异国他乡。没办法,韦恩先生在这种方面不太娇惯, 他始终认为男孩子就要有男孩子的冲劲儿,而在俄罗斯偏僻的乡下度过一个夏天, 也能让小布鲁斯体验一下另一种生活。
    但这也太无聊了, 这幢老房子里只有一个总是闪着雪花、还接收不到英文台的电视。
    布鲁斯无聊地拄着下巴,看着窗外的大片农地发呆。
    就在这时,身后有沉重不太灵便的声音转来, 布鲁斯转过头,他看到员工叔叔的老祖母正蹒跚地向他走来。老太太看起来已经九十多岁了, 她的身体很胖,身上穿着洗掉色的碎花裙子。她的一只腿有些不太灵便, 拄着拐杖。
    布鲁斯站起身, 上前搀扶这位老人。
    “玩……玩。”老祖母不会说英语,她只是用单个的单词说话,老人的脸上露着笑容, “去玩……”
    俄罗斯人的种族性格就很开放开朗,更别说是这种偏僻的乡下了,这里的大人们似乎都认为男孩儿就要漫山遍野的跑、淘气、打架,这才是正常的。而像是布鲁斯这样总是在窗边发呆,会让其他人奇怪,觉得他孤僻。
    看了眼屋外晒人的青阳,布鲁斯有点犹豫。老人那布满皱纹的手掌握紧他的手指,然后拍了拍。她将几张破旧、皱皱巴巴的纸币塞给布鲁斯,满是皱纹的面容露出笑容。
    “去玩,玩。”老人用浓重的俄罗斯口音费力地说,“买,买……开心……”
    看着自己手中破旧的俄罗斯纸币,小布鲁斯无声的叹了口气,在这穷乡僻壤的地方,连花钱的地方都很难找到。
    “不要钱,不要钱。”布鲁斯尽量用简单的话跟老人交流,“我去玩。”
    他这么说,纯粹是为了让这个上了年纪的老人安心,要不她总是担心他是不是孤僻、不开心。
    布鲁斯走出这幢老屋,骤间,几乎喘不上气的炎热笼罩住了他。少年因为灼人的阳光而眯起眼睛,皱起眉毛。他推开破旧的篱笆门,来到了乡间的小路上。
    狂叫的蝉,几乎扭曲空气的热,似乎到处都被阳光晒得一片金黄,没走几步道,布鲁斯的后背便已经开始冒汗了。
    他可真怀念韦恩庄园的空调,还有阿福做的自制雪糕。还有游戏机、电影,电脑、甚至哥谭破旧的老城区。
    这个地方一无所有,别说空调,这里的人家能有个崭新的电视就不错了。
    布鲁斯还小,他不明白什么叫做贫富差距,只是觉得这里什么都没有,男孩们聚在一起不是打游戏,而是在这炎热的夏天里,满山的摔摔打打、或者疯跑。
    从美国而来的布鲁斯不太能跟当地的俄罗斯孩子们玩到一块去,他们嘴里的俄语生涩难懂,而且,也没有什么共同语言——在乡间跑来跑去是很有意思,但是过了前两天的兴奋劲之后,就不那么有趣了。
    布鲁斯在田野里四处闲逛,他在路边捡了一个树木的大枝杈,他一边走,一边将上面的枝叶摘取,直到剩下光秃秃的树木棍子。他像是老祖母一样拄着那树枝做成的木棍,有时还拿它去打路上跳出的小昆虫。
    布鲁斯很快就觉得无聊,而且天气太热太热了,他不断地擦去自己的额头上的汗,最后决定找一个乘凉的地方。
    他用手在额头上搭棚,看到在相隔甚远的各个小屋、田地之外,似乎有一片树林。布鲁斯跳下小路,在齐他胸口长的杂草中前进,抄近路。
    “原力与我同在,哈!”小布鲁斯嘟嘟囔囔,一本真经地念着台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