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燕小敬

      金手指的启动,与上次一般无二。
    霎时间,整个视野都被灰白色的光所占据。
    黑白分明,迅速的构成一副太极阴阳鱼的图案,随之缓缓的转动。
    不过,这一次,凌云明显的感知到了命运的指引,那是一根无形的命运之线,没入太极图之中。
    “大唐老兵于烈……”
    就在凌云嘀咕之中,阴阳鱼的转速猛然增快,轰然呼啸,巨大的吸力立刻便将凌云整个人都给吸纳了进去!!
    这一瞬间之后,凌云再次置身于奇特的光线通道当中,如同万花筒那样,有着各种扭曲拉长的碎片,闪耀着光怪陆离的光芒。
    唯一的区别,就是万花筒的光芒之中,不时的闪烁出老兵于烈的画面。
    来不及思考,凌云本能的伸手抓住了那根垂在他身侧的命运丝线。
    在抓住之后,他才反应过来:如果不牵引这条丝线,我是不是会夺舍在其他人身上。
    可惜,再想放手已经来不及。
    周围的一切光怪陆离的画面迅速的退去。
    酒气扑鼻。
    酒香远非焚石村的那种粗酒所能比拟,透着一股酱香。
    ‘西凤老酒,三百钱一壶!’
    脑海里蹦出一条信息,凌云微微睁开双眼,发现自己正趴在酒桌上。
    他没有立刻起身,而是搜索了一下记忆。
    夺舍的依旧是老兵于烈,只是时间已经从那天的夺舍向后推移了七八天的时间,和焚石村的时间基本同步。
    这七八天的时间里发生的过往,于烈的记忆迅速的传来,相比于上次几十年的记忆只能碎片化的接收,这次短短几天的时间,清晰的映入脑海。
    凌云发现,被夺舍过一次的于烈,竟然缓慢的融入了自己的行为习惯和性格特征。
    简而言之,这具肉身在自己离开之后,竟然以一种奇特的状态在大唐长安万年县生活着,他不再是之前的于烈,而是复制了自己的记忆,然后融合为一,最终彻底的蜕变成自己。
    这种发现,让凌云长舒了一口气,好像不用特意在细节上去做伪装了。
    工具人已经完成了一切。
    凌云立刻举一反三,自己在焚石村的肉身,可能也有工具人在操控。
    如果真是如此的话,他决定不急着返回。
    微微抬起脑袋,醉眼朦胧之中,是杯盘狼藉的桌子。
    一个少女从门口走了过来,端着一碗汤。
    “爹爹,你醒了?我做了一碗醒酒汤……”
    “恩!”凌云很自然的接了过来,仰头喝下,是一碗酸汤,头虽然还是晕晕乎乎的,但意识却是无比的清醒。
    按照记忆,他并不是自酌自饮,而是和一位军中老友喝的酒,左右一看,不见他的人影。
    “你燕叔呢?”凌云问道。
    “在院子里舞刀。”
    凌云站起身,刚迈步,便踉跄了一下。
    于闻立刻便搀扶住了于烈的肉身:“爹爹,你多坐一会。”
    “没事!”他立刻便苦笑一声,自己好像忘记了这具身体是个跛子。
    “我扶您!”
    走了几步,凌云便迅速的掌握了于烈的肌肉记忆,跛子也可以走的很稳很快的。
    此时,日头正炽,金黄色的阳光洒下来,照在院子里的那个高大的身影上,照在他手里舞的泼水不进的横刀上,金光璀璨。
    刀法是“血战十式”。
    刀势从极动瞬间归于极静。
    这个人影背对着自己,但依旧给凌云无比强大的压迫感。
    那刀,凌云知道自己一刀也挡不住,根本不是一个等级。
    “于大哥,你醒了!”
    这个猿腰乍背的汉子转过身,金色的阳光从他手里的横刀上反射在他的左眼窝里。
    那里早已没有眼珠,只有一道极深的老旧刀疤,在阳光下分外凶悍。
    他年龄已经过了三十,身材粗壮结实,仅仅站在那里,就有雄狮一般的威猛和霸道。
    “小敬,多谢你了!”凌云朝着这汉子一拱手,这些天的记忆他都吸收了,知道之前那个杨衙内导致的危机已经被此人解决。
    这汉子将横刀归鞘,挂在腰间,龙行虎步的走过来,豪气道:“于大哥,说这话你就太见外了。丫头是我看着长大的,我能看她被人欺负吗?而且,你我什么关系!这个谢字实在不需要。”
    “终究让你难做,那杨家……”
    “哼!不过外戚罢了,别人怕他们,我燕小敬可不怕。这贼老天,总要给人一条活路,如果不给我们这些死过一次的人活路,我便是死,也要撕开一条活路。”
    他举起拳头,向天空用力一挥。那一刹那光影摇动,刀砍斧凿般的侧脸有如金刚一般狰狞。
    燕小敬,大唐长安万年县不良帅。
    大唐王朝征用有恶迹者充任侦缉逮捕的小吏,称为“不良人”,俗又称之为“不良脊烂”,其统管者称“不良帅”。
    不良人,类似于捕快,主要负责缉拿盗贼、逃犯,维护社会治安。
    不过,不良人是有黑历史的,过去犯过事儿,但罪行不严重。官府征召他们当差,利用他们去消除社会不稳定因素,一举两得。
    不良人出生多为草根,混迹于市井,三教九流都结交,人脉广,消息灵,路子宽,手段野,办事自有一套。
    燕小敬身为不良人的头,手段可见一斑。
    至于两人结识的时间,那要追溯到十几年之前,安西铁军第八团。
    安西,全名安西都护府,最大管辖范围曾一度完全包括天山南北,并至葱岭以西至达波斯。
    也就是西域。
    “小敬,你告诉哥哥,你究竟修行到了什么境界?”凌云不动声色的问了一句。
    燕小敬轻抚着手里的横刀:“不瞒于大哥,这些年在长安磨砺,已经精气神合一,凝聚真元,能胎息,入先天,可以称得上人间武极!”
    凌云张了张嘴,这绝对是一条大腿,关键是,他还对这具肉身如此尊重。
    八年之前,第八团“至死不退、九死无悔”,那是用铁和血磨砺出来的感情。
    燕小敬摸了摸左眼上的刀疤,狰狞的苦笑一声:“这种实力夹在中间不高不低,终究上不得台面。长安城中卧虎藏龙,不入天罡,也只是虫。”
    修行从最底层的“筑基”,炼体炼气炼神开始,三者得其一大成,融合精气神铸就先天,是为“胎元”,胎元之上,炼化罡煞,就是“天罡”。
    天罡境者,驭剑百步,吐气飞丸,御气行空,画符持咒,伏妖治鬼,已是地仙中人。
    按照于烈的记忆,凌云发现这个大唐王朝与记忆中前世的大唐格外的相似,只是多出了修行者,多出了邪灵,以及妖魔鬼怪。
    如果用前世的一个词来总结,就是魔化的大唐玄宗朝。
    这是大唐盛世,也是盛世的尾声。
    凌云和燕小敬一起坐在门槛上,看着这朗朗乾坤。
    “如果在军中,这些年你也必然搏出个前程了!”凌云说道。
    燕小敬却是摇了摇头:“军中?于大哥,你久居长安可能不知道边疆的变化,大唐边军不是你我入军时候的唐军了。贪功求官,挑起战争,为了在战争中立功受赏,加官进爵,边镇的很多将领肆意挑衅,使得边境战乱不断,更是骄横跋扈。我等第八团的兄弟若是还在军中,必然一个个战死沙场,沦为别人获取军功的工具……”
    “盛极而衰!”凌云微叹。
    “是啊!现在的圣人,已经不是二十年前英明神武的圣人了。”
    “小敬,世道乱了……我最放心不下的还是丫头……”
    “有我在,没有人可以欺负丫头!”
    燕小敬伸出右拳,重重地捶在左肩。这是第八团的呼号礼,意思是“九死无悔”。
    凌云神情一凛,也做了同样的手势,但他的目的仅仅是为了女儿于闻吗?
    不是的!
    他需要的是力量。
    “小敬,经过了这件事,我明白了一个道理,不管是在安西,还是在长安,想要不被人欺负,总要有点自保的力量。”
    燕小敬沉默了一下,凝重道:“四年前给丫头摸骨,她不适合修行武道,炼体炼气资质不足,若是走炼神的道路,难……我想想办法,四年前我没有这个能力,现在舍了脸皮,总能求到几个老道,先从外门弟子做起……”
    凌云知道他是真心的,这个汉子,在安西烽燧堡,与于烈是过命的交情,为了自己,不要说荣华富贵,就是这条命也能够豁出去。
    但凌云不需要他将命豁出去,也不要他舍去荣华富贵,他要的,只是一些对于燕小敬轻而易举能够拿出来的东西。
    比如修行的功法。
    “小敬,我想修行!”凌云直言不讳的说出了自己的目的。
    燕小敬转过脑袋,一只独眼认认真真的看着凌云,格外凝重道:“于大哥,这不是说笑?”
    “总要尝试过,才知道自己行不行!”
    “自烽燧堡一战之后,大哥你断了右腿,败了血气,炼体之路不可行。但炼气一途,不比炼体,炼体再如何去炼,也不会伤了自身。但炼气若是走火入魔,轻则半身不遂,重则当场暴毙。于队,你老了……有什么过不去的坎,交给兄弟我就是了,我燕小敬还有点实力,足够让你安度晚年,帮助丫头找到一个如意郎君。不需要你去搏命……”
    情真意切。
    这样的话记忆之中出现过,这也是他为什么不交给于烈炼气心法的原因。
    炼气,看的是天资。
    燕小敬站起身。
    “我不会给你炼气心法的,这不是帮你,而是害了你。丫头的修行,我会安排好,一切有我……你就放心吧!我走了,过两天我再来。丫头,我走了。”
    “燕叔,其实,做一辈子的制香师也不错的,燕叔不用为我修行的事操心,我们这种家庭,即便入了道观,拜了师父,也不会有什么成就的。”于闻站在门边,低声道。
    “那也要尝试过,才知道自己行不行!”
    燕小敬大步流星而去,让凌云莫名忧伤。
    在门槛上坐到夕阳西下,凌云看似在发呆,其实却是在吸收于烈过往的记忆。
    战斗意识得到了加强,战场搏斗能力融入到了灵魂之中,野外生存经验也得到了大幅度的增长……
    这一次夺舍于烈,似乎没有上次获得“血战十式”那么大的进步,但其实收获也不小。
    实力的成长,不是以获得技能的多寡来决定的。
    夜幕降临,长安城笼罩在了黑暗之中。
    凌云没有主动回归焚石村的那具夺舍的主肉身。
    是的,凌云将“凌子”称作主肉身。
    他准备验证一下自己的主肉身是不是也有“工具人”存在。
    如果真有“工具人”存在,今后动用金手指便不用那么小心谨慎了。
    吃过晚饭,凌云尝试着制香,他感觉这种手艺在越国应该很吃香,焚石村土地庙所使用的香根本就是粗制滥造的存在。
    有于烈记忆的加成,这不是太难的手艺。
    但凌云发现,于闻的手艺远远强于自己。
    一觉到天明。
    相比于上一次夺舍于烈,这一次他从容多了。
    如果不是条件不允许,甚至他还准备验证下用于烈的肉身斩杀邪灵会不会将金手指的能量充满。
    既然来到了大唐盛世,那么自然是要见识一下盛世的繁华。
    长安,西市。
    阳光灿然,今日的长安城上空万里无云,是个好天气。
    厚重的坊门上,开明兽旗高高悬在门楣正中。
    外面的大街上早已排起了十几支骆队,随着前面驼队的离开,伙计们用牛皮小鞭把卧在地上的一头头骆驼赶起来,点数货箱,呼唤同伴,异国口音的叫嚷声此起彼伏。
    这些驼队,有从遥远的拂林、波斯等地出发,历经千山万水而来。
    大唐气象,万邦来朝。
    西市署的署吏们一手持簿,一手持笔,站在西市西入口的两侧,面无表情地一个一个查验通关文牒和货物。
    在这里,看不到半点邪灵存在的痕迹。
    但从于烈的记忆中能够看出,大唐并非没有邪灵,而是大国强盛,镇压了妖邪。
    国之气运,与邪灵出现的多寡强弱密切相关。
    有古语言:国家将兴,必有祯祥;国家将亡,必有妖孽。
    而在凌云看来,大唐盛世,已经盛极而衰,必有妖孽出。
    在长安城游玩了一天,回到安业坊得到家中,凌云便凝神默念回归,梦幻般的画面再度出现。
    天旋地转。
    睁开眼,已经回到了焚石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