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章 金光

      南寨想比北寨而言道路平坦不少。
    按照当地山民的描述,只需穿过山麓前的一片原始丛林,便能到达。
    两人刚一只脚刚迈进林子,小猴子元宝便迫不及待地从李长清怀里钻了出来,在树藤间攀爬跳跃,兴奋地吱吱乱叫。
    李长清摇头轻笑,任它作欢玩乐。
    红姑娘本就容颜清丽,不施粉黛,身材高挑,平日里眉目清冷,脱掉麻衣换上道袍,看上去竟有几分不食人间烟火的仙气。
    李长清不由打趣道:
    “红姑,今日怎撇下陈总把头,非要扮做道士与贫道同行?”
    红姑娘黛眉微蹙,心道这人好不要脸,面无表情地道:
    “昨晚总把头吩咐的。”
    李长清露出原来如此的表情,过了一阵,又道:
    “你身为卸岭盗众,让盗魁独自跟着三个搬山道人翻山越岭去北寨,难道不怕陈兄有什么闪失?”
    红姑娘眉头紧皱,眼底浮现几分不耐,但想到身旁的道人是自己的救命恩人,还是耐着性子答道:
    “搬山首领鹧鸪哨是总把头结交多年的好友,为人重义,身手高强,总把头不会出事的。”
    说着,她语气一顿。
    “倒是道长,虽然剑法超凡,但常年打坐参禅,恐不懂得当地的风土人情,与人交谈容易露出马脚,需要有熟悉的人跟着。”
    “哦?”
    李长清一愣,上下打量她一番,奇道:
    “姑娘如此说,莫非对当地苗人的风语习俗很是精通?”
    “精通算不上,也就了解个七八成。”
    红姑娘瞥了他一眼。
    “这三湘四水都是我常胜山的地界,这些年闯荡下来,对各地的风俗也都通晓一二。”
    李长清听后面带惊诧。
    没想到这外表如白莲般的女子,不仅身手了得,江湖阅历也异常丰富,不在自己之下。
    心中不禁对她刮目相看。
    红姑娘用余光瞧见道人的脸色,唇角微微翘起。
    ......
    行至傍晚,两人一猴总算穿过了丛林。
    这一路上的原始风光虽然瑰丽多奇,但看久了也就腻了。
    出了林海前行不远,便能看到一片规模不小的吊脚楼,瓶山南寨近在眼前。
    此时日薄西山,山民们大都在家忙活晚饭,街上空空荡荡,炊烟袅袅升起。
    如今世道太乱,寨子虽然僻处深山,也要防备山贼土匪前来洗劫。
    所以寨子里各家各户自发组织的乡勇,持着土铳梭标,在山隘口检查外来的货商。
    等得二人靠近,便被三五个青壮持枪拦住,盘问来历。
    李长清和红姑娘都是惯走江湖的,岂会被这种小场面吓到。
    道人当即踏前一步,打了个稽首,笑道:
    “无量天尊。”
    “几位居士有礼了,贫道长清,这位是贫道的师妹红婵,我们本是老熊岭青峯山紫霞观的山居道,前些日子外出云游,今日方归,路过贵寨,看天色已晚,不得已借宿一晚,明早便走。”
    那几个苗人乡勇听完不明觉厉,又见他面色淡然,不疑有他,当即转身继续盘问下一拨人。
    二人无惊无险地混进了寨子。
    走在不宽不窄的青石道上,李长清突然眼尖地发现红姑娘嘴角一直挂着笑意。
    扭头,正对上那一双如寒泉般清冽的眼眸,表情不由一滞。
    半晌,才问道:
    “你在笑什么?”
    红姑娘望向远处的苍山夕阳,摇了摇头。
    李长清撇撇嘴,也不再说话。
    两人漫无目的地在街上闲逛。
    天边的红霞照在身上,映出两道模糊的影子。
    街道两旁大都是山中往返各寨的货郎,叫卖声此起彼伏。
    转悠了半个时辰,总算在寨中走完一圈。
    李长清见红姑娘有些气喘,便寻了个小食摊坐下,点了两份当地的特色小吃,抬眼观察着四周的建筑。
    寨子里的吊脚楼都是由不知名的黑色木头搭建而成,看木头成色年代已经十分久远了。
    令人奇怪的是,每家的吊脚楼下都会悬挂带有一个玄鸟的图腾的木牌,模样古朴诡异。
    “那是凤凰的图腾。”
    红姑娘轻声道:
    “湘西一代在古时受巫楚文化的影响,玄鸟的古岩画和古图腾随处可见,这里的土人,家家都会悬挂这种画有玄鸟的木头,认为这东西能镇宅保平安,并没有什么特殊的含义。”
    李长清听了暗暗点头。
    寨中都是吊脚楼式的建筑,制式比较简陋原始。
    各家各户的鸡笼猪圈大都设在楼底,与厕所相通,此时正值炎夏,整个街道都弥漫着一股若有若无的腥臭之味。
    他们刚才大致上把挨家挨户都逛了一遍,发现寨中寻常的鸡禽确实不少,但并没有怒晴鸡的踪影。
    “想来那凤凰鸡应该在陈玉楼他们去的北寨了。”
    原著中就是鹧鸪哨智取怒晴鸡,如今绕了一圈还是回归原轨,不得不令人感慨。
    果然是冥冥中自有天意。
    这时,食摊老板端上了三只热气腾腾的大碗,碗里盛着面糊状的不知名食物。
    李长清念了句道号,道了声谢,便开始大快朵颐。
    红姑娘和元宝也饿了一天,此时有热腾腾的饭菜,也都不顾形象吃了个痛快。
    这饭看起来虽然恶心,味道却出乎意料的不错。
    食摊老板是个苗人打扮的汉人,为人很是热情。
    道人随便找个由头跟他闲聊了一阵,套出不少情报。
    原来,这瓶山南寨名为金光寨。
    早在千百年前,就有金苗在此聚居,专以挖金脉为生。
    近些年,寨子里夷汉杂居,颇为混乱。
    这老板就是三年前为躲避战乱,逃到这老熊岭的深山里,花钱讨了个苗家女子做老婆,安居在这金光寨中。
    “当地的土苗很是排外,咱们汉人要想搬进寨子,男的必须娶个苗人媳妇,女的也必须嫁给苗人汉子。”
    老板无奈地摇了摇头,自顾自地念道:
    “我原先是有老婆孩子的,可惜都在兵乱中给那群狗日的霍霍了,唉,这天杀的世道,咱们手无寸铁的小老百姓又如何反抗得了呢...”
    红姑娘和李长清一边饮茶,一边默默听着。
    只临走之前,在桌上多留了两块银元。
    .....
    离了食摊,两人又在寨中兜兜转转,直到天黑,终于寻到家专门招待货郎的苗家客栈。
    一进大堂,便有股草药混合着霉骚味扑面而来。
    李长清眉头一皱,与红姑娘对视一眼,神色无奈。
    只能凑合住一宿了。
    总不能露宿街头吧?
    他正要开口问掌柜的要房,身后却突然传来几句低骂。
    只见三个缠着头巾,货郎打扮的粗野汉子,骂骂咧咧地挤进了门。
    这三人个个生得虎背熊腰,面色黑赤,一看便知是整日在山中做活的莽汉。
    对方虽然极力掩饰,李长清还是一眼就看出了对方眉宇间抹不去的杀气,看上去就不是什么良人。
    三个汉子与他们撞了个当面,也是一愣。
    打头的汉子先瞄了李长清两眼,见他面皮白净,一副弱不禁风的鶸鸡模样,不屑地撇了撇嘴。
    正要转身,却突然看到道人身后容颜绝美,身段窈窕的红姑娘,眼中贪婪之光顿时大盛。
    咧开大嘴,迈着虎步朝二人走了过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