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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孽子 作者:莎乐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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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知

    道!

    可是看到刘卫眼睛里的森森愤怒,露出白牙,简直是要杀人的样子,他又怕又惊慌又累又悲伤,

    虚弱的身子支持不住,一下子就昏了过去,然后就被刘卫给从地道重新带回了地下室,不过这次

    刘卫倒没有毒打他了,只是抚摸着他的肚子脸色阴沉地说“看在你怀了我的儿子的份上,这次就

    不打你了”,但是却没有放过对他的凌虐和强暴。其实被重新捉回地下室后,于彦章尽管惊慌,

    还是一直觉得这房间里似乎有点什么跟之前不一样的气味,可是他还没来得及想出为什么,就因

    无力承受刘卫残暴的蹂躏而再次昏过去了。

    然后醒来,面对的刘卫又变成温情绵绵的男人,柔和地吻自己,抱着自己细心地喂食物,还一边

    问:“好吃吗?”可是他的眼神里却有着黑暗的狂暴和冷笑般的奇怪情绪。一个劲地问自己“这

    肉好不好吃?”一边问一边嘿嘿嘿地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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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几天没有贴文,我很抱歉,因为发烧了,所以必须留院观察……其实只是感冒,可是医生说这

    是学校现在的规定,反正退烧之前不能出院……真倒霉啊。最可恨的是那个医生一点不知怜香惜

    玉,动作之粗鲁简直就一蒙古大夫,我的两只手背都被输液针扎得又青又肿,现在敲键盘都痛的

    要命。

    刚才从医院回宿舍,听到两个校警在对宿舍管理员厉声地讲:“只要一发现体温超过37·5度的

    ,不准上楼,马上拖到医院去……”我听得清清楚楚,他们真的讲的是“拖”没错……那象我这

    样气温稍微一变化就感冒,一感冒就必定发烧的人,估计被“拖”走的机会还有的是 ,上帝啊

    ,我想回家…可是学校不准我们离校

    莎·s 4·23

    chapter22

    于彦章开始也觉得那肉的味道确实有点奇怪,微酸而又带着稀罕的甜美,不象任何他所吃过的肉

    。

    也并没觉得什么。

    只是因为怀孕的关系,疲惫和缺乏食欲,所以只勉强吃了一点,剩下大半碗,看着刘卫放进了冰

    箱里。

    对了,不知什么时候搬来的冰箱。前一天都没有看到。

    那夜就在刘卫宽阔坚硬的臂膀里入睡。

    在他的不断的疯狂索求里身和心都麻木疲惫,最后昏昏睡去。

    什么感觉都没有。

    麻痹而又迟钝。

    象是被火焰灼烧的煤炭,啊它一定是痛的渴的恐惧的想要逃跑的——可是有什么办法呢?这就是

    你的宿命。

    直到第二天。

    醒来刘卫早已离去。

    不抱希望还是摇了摇双层的铁门,果然锁得牢牢而又牢牢。

    叹一口气,觉得饿,要找东西来吃。

    想起昨晚刘卫喂自己吃的肉,所以去拉开冰箱。

    一直都压抑和忍受的情绪,在拉开冰箱那一刹那终于崩溃。

    人头——一个苍白和狰狞的人头,蹲踞在冰箱上格目不转睛地看着自己。

    它已失掉生命。苍白的肌肤下露出紫黑的死肉。嘴角留着残余的血迹。——冰箱下面几格,是装

    得满满的切成块的人的胳膊、大腿、躯干。最下面是一碗没有吃完的肉。

    就是那碗昨晚刘卫温柔地喂自己吃下的、笑眯眯地问自己“好吃不好吃”的肉。

    这都没什么。是的,都没什么!

    重要的是这个人头,于彦章认识。——不但认识,甚至可以说是熟悉的。熟悉的熟悉的!曾经一

    度熟悉得到了恐惧的地步,熟悉得知晓他的微笑他的呻吟他的怒气他的残忍。

    汤森——……

    记忆象血花,在斧头的劈砍下一层层翻卷起来,带着痛,带着悲哀,带着苍凉。

    那时多么年少!而今我们都已老去!

    常常想,常常想!如果可以重头再来,我们彼此的人生是不是会换个模样纠缠!如果可以重头再

    来——从——从高中时代——

    还记得那时彼此都还多么年少。

    自己是害羞而内向的普通学生,而汤森是聪明而英俊的学习委员,而刘卫是干练而鄙视自己的班

    长……对了,还有孟昭雄。那个体格粗壮而性情热情的体育部长。

    还记得为了自己和学习委员汤森争吵的同桌孟昭雄。

    还记得扭过头来,对自己吐出鄙视语言的班长刘卫。那时他坐在自己前面一排,他冷冷地说:“

    你这个祸水。”

    还记得偷偷塞纸条给自己的孟昭雄。他的手热热的,还浸满了汗。

    还记得忐忑地躲在书店里的自己,不安地注视着在麦当劳门口等待自己的孟昭雄。

    然后——命运是从什么时候开始错乱的呢——就是那一瞬间,被汤森和刘卫撞到。那个时候汤森

    和刘卫都还多么年少,可是却已经有了成熟男人的样子。

    他们看见自己和孟昭雄的样子,狠狠地打了自己,然后把自己拖到了他们家里,残酷地侵犯了自

    己。

    从那时开始,于彦章的生命里,除了自卑,开始涌现无穷无尽的恐惧。

    他没有天堂,却只有地狱。他的地狱里本来只有两个魔鬼。一上了大学——变成了三个。

    …………往事一层层一点点一滴滴。

    无法忘记,无法忘记。

    就象心田上种植的无数乱草,久了被埋进时间的土层,偶然的风一吹又强悍地站起。

    比起爱一个人,恨一个人的感情往往深刻得多。

    当你极端关注一个人的时候,往往不是因为爱他,而是因为恨他。

    于彦章就是怀着这样的感情,时时地想起汤森。

    那个以冷静和肆虐的面目征服过自己的三个男人之一。

    却没料到,他会以这样的面目出现在自己眼前。

    一阵昏眩,记得当年那个年少英俊的学习委员。汤森!汤森!尽管如此憎恨他、曾残酷索取自己

    的精神和肉体,可是——潜意识里并不曾希望他这样死去,这样被大卸八块地死去啊!

    不管是爱的对象,还是憎恨的对象,不都要他活在世间才能能继续自己的感情吗?

    突然明白了昨天是谁打给刘卫的手机。

    不想追究是谁的错,可以想象是这两个男人起了争执,然后刘卫毫不犹豫地杀掉了汤森。他就是

    这么疯狂和冷酷的男人。

    汤森的头颅、躯干、四肢,彻底刺激了于彦章早已濒临崩溃的精神世界。他大声尖叫起来。

    “啊啊啊啊——!”

    恍惚中尖叫声才停止,是因为被不知何时进来的刘卫从后面捂住了嘴巴。

    “明白了吧。我对你的爱就是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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