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街道偶遇情侣争吵

      基于这样的原因,相比起墨西哥所谓悠久的历史文化底蕴,陈永仁更感兴趣的还是墨西哥的美食。
    用龙舌兰叶酿制成的龙舌兰酒,是墨西哥最有名的特产之一。
    龙舌兰酒的度数比较高,喝起来会有一些辣辣而带香甜的感觉。
    那种感觉很特别,绕于舌尖,缠绵于喉, 陈永仁平时也是挺喜欢喝的。
    除了美酒之外,墨西哥菜肴也是相当的不错。
    毕竟,这是和东方、法国、印度以及意大利菜齐名的世界五大菜系之一。
    当然了,陈永仁一直觉得把东方菜和这些菜放在一起完全就是在故意拉低东方菜的档次。
    不过,和只有炸薯条、炸鸡块、炸鱼块等油炸食品的英国菜相比,比东方菜低一个档次的墨西哥菜还是相当不错的。
    味道方面,墨西哥菜以辣为主。
    食材方面, 墨西哥人的取材非常丰富,龟、蛇、斑鸠、松鼠、石鸡还有各种家常蔬菜。家常蔬菜中, 又以仙人掌和仙人球最富有特色。
    从食材丰富的这个角度来说,墨西哥人的取材倒是完全不逊色于东方人。
    这些食材中,又以仙人掌最受墨西哥人的欢迎。当然,这也与墨西哥这个国家特殊的地理环境有关。
    墨西哥地处副热带气候区,常年受到副高和信风带的控制。再加上这个国家是高原地形,地势较高,所以来自于东侧太平洋沿岸的墨西哥湾暖流难以进入内陆,因此导致墨西哥常年降水稀少。
    基于这个原因,所以墨西哥的领土上长满了仙人掌。根据统计,世界上大约有三分之一的仙人掌生长在了墨西哥。
    也因为这一点,墨西哥被称为“仙人掌的国度”,他们的国花也是仙人掌。
    所以,仙人掌在墨西哥的地位非常高,除了是国花外,他们国徽和货币上都印有仙人掌的图案。
    在墨西哥人看来,仙人掌象征着他们这个民族及其顽强的斗争精神,因为仙人掌的花语就是坚强。
    在很多人看来,这是对墨西哥以及仙人掌最好的美誉。
    然而, 陈永仁却不这样看。换位思考的话,他觉得如果自己是墨西哥人,肯定希望墨西哥能多一些雨水,最好和东方一样,四季分明。
    因为数量极其的庞大,这就导致生长在墨西哥的仙人掌有很多品种。根据统计,差不多有1000多个品种。
    多达1000多个品种的仙人掌除了被当成植物欣赏之外,无毒能够食用的则被善于烹饪的墨西哥人制作成了各种各样的菜肴。可以说,墨西哥的人们几乎一天三顿离不开仙人掌。
    从这个角度来上说,仙人掌的确是从各个方面影响着墨西哥这个国家。
    仙人掌的做法其实也很简单,用切肉刀去掉仙人掌外皮的刺,然后就可以和那些普通的食材一样,炒、煎、凉拌、烧汤……。
    总之,只有你想不到,没有墨西哥人做不到。
    不过在这些做法之中,最受墨西哥人欢迎的还是爆炒仙人掌。
    当然,除了墨西哥人外, 食材同样广泛的东方人也吃仙人掌,但是远远没有墨西哥这么普遍。
    除了仙人掌外, 玉米也一直是墨西哥食品中的主角之一。
    陈永仁正在吃的以玉米为原料制成的塔夫饼, 就是墨西哥流传度最广的玉米的做法。
    不过,身为一名站在食物链顶尖的食肉动物,陈永仁最喜欢吃的还是肉。
    毕竟,前世今生加起来,就没有陈永仁没吃过的肉。
    在墨西哥,最有名的肉食是香辣牛排。
    不同与其他国家不加任何调料或者顶多只加一点盐的牛排,墨西哥的牛排会加上各种各样的调料。
    用辣椒、盐以及其他佐料腌制好的调料,等牛排煎好后,就会浇上这样的调料。
    美味的调料再加上上等的牛肉,从而成就了墨西哥香辣牛排在南美的美名。
    另外再说一点,与被大家公认为是上品牛肉的新西兰牛肉一样,口感滑嫩清香的墨西哥牛肉同样也是上品牛肉。
    当然了,除了这些大家普遍能接受的食物外,墨西哥还有一种很多人接受不了的食物,那就是昆虫。
    在墨西哥,吃昆虫这个饮食习惯已经有几百年的历史了。
    或许,这也与墨西哥全世界都很有名的昆虫数量和各类有关吧,就比如因为数量极多从而成为墨西哥人食材的仙人掌一样。
    这些成为食材的昆虫之中,以一种叫做查普林的蝗虫最具代表性。
    查普林蝗虫的价格非常昂贵,每公斤高达9美元,比牛肉的价格都高。想要吃到用这种蝗虫烹饪出来的菜肴,你必须去那些高级饭店中才能吃到。
    就这样,陈永仁左手享用着塔夫饼,右手拿着一块煎好的牛排,开始在街边寻找起高级餐厅,准备寻找用查普林蝗虫烹饪出来的菜肴。
    机缘巧合之下来到墨西哥,陈永仁自然要好好体验这番异国风情。
    不过下一刻,正准备走向前方一个十字路口的陈永仁突然停住了脚步。
    陈永仁的嘴巴继续咀嚼着口中的食物,他的眼睛却没有再继续寻找高级餐厅,而是看向了前方一个穿着黑色连体短裙,身材高挑、前凸后翘的长发美女。
    谷箱
    在头顶明亮的阳光照射下,对方留着一头披肩的耀眼金色长发。除此之外,对方有着柔和精致的五官,以及一双好看的碧蓝色大眼睛。
    看着女人在阳光下好看的大眼睛,陈永仁突然想到了一个问题,得是精神脑残和审美也脑残到什么程度的生物,才会认为只有一条缝的眯眯眼是美的象征。
    想来想去,陈永仁只想到了一个解释,那就是那些生物的祖辈肯定都是石女。
    至于这种情况下,它们是怎么遗传下来的,想一想杂种这个词汇就能明白一些不可说的事情真相。
    正所谓空穴来风,未必无因。
    从学术层面上来说,杂种这个词汇表示通过不同生物之间的杂交,从而诞生出不断繁衍下去的牲畜种子。
    这个词汇,能够从猿人与其他动物共同执掌整个世界的几千年前起,一直流传到现在,这背后肯定是有原因的。
    骡子这种马和驴杂交后的种子,就是对杂种这个词汇最好的客观说明和解释。
    基于这样的生物知识,陈永仁不得不认为,那些生物多半和骡子一样,就是这些历史悠久的不同种族产生的后代。身为它们的后代,替自己的祖先发声,倒也情有可缘。
    关于这些不同物种之间繁衍的话题,只在陈永仁脑海里转了一圈便消失不见,毕竟他现在正在吃东西,可不想倒这个胃口。
    当然更关键的是,陈永仁现在所有的心思都放在前方的美女身上。
    不过,此时被陈永仁关注的美女并没有像陈永仁以往认识的美女一样,立刻就感受到了陈永仁目光的温度。
    因为,对方现在所有的心思都放在和身边男人的争吵上。
    “蕾斯,我知道你喜欢玫瑰味的梅洛葡萄酒,所以我才陪你在这个该死的墨西哥小城市里寻找,费了很多功夫我才找到。
    还有,这颗红宝石也是我花了很多功夫才买到手的。”
    说话的男人剃了个光头,脸颊两侧和下巴剃了胡子之后,留下了极其浓郁的胡茬子。配合着他那硬朗的五官,看起来很是粗犷。
    男人穿着一件紧身短袖灰色t袖和黑色休闲裤,身上的肌肉表示这是一个经常锻炼的人。
    相比起这个男人粗犷的长相,陈永仁对他右手中拿着的两样东西更感兴趣。
    男人左手拿着一瓶红酒,右手拿着一颗红宝石。在头顶阳光的照射下,这颗闪闪发光的红宝石绽放出仿如红色火焰一般的璀璨光芒。
    咀嚼着牛肉和塔夫饼的陈永仁也不得不承认,那颗红宝石确实很漂亮。
    陈永仁相信,如果他把这颗红宝石送给他在港岛的那些女人,她们中的任何一个人都会很喜欢。
    男人拿着酒瓶和红宝石的左右手继续在空中不停的舞动着,就和他现在的心情一起不断起伏:“结果现在,你却告诉我,你对这瓶酒和这颗红宝石一点兴趣都没有?
    蕾斯,我真的很失望。我以为我们相处的很不错,但是没想到,搞了半天,这些竟然只是我的个人想法。”
    看着面前激动到让自己有些害怕的男人,名叫蕾斯的女人连连后退,以避免对方激动下的口水攻击:“李,你要明白,这些不是我想要的。我需要的是你对我的关心,还有对你更加多的了解。”
    “了解,我们难道还不够了解彼此吗?为了你,我特意放下我的那些伙计,陪你在这个该城的圣克里斯托瓦尔-德拉斯卡萨斯旅游!”
    “不,克里斯莫斯,你要知道,彼此认真相处的情侣不应该像我们这样。我们认识已经三个月了,可我连你到底是做什么的都不知道,我也不知道平时似乎不工作的你哪里来的这么多钱买这些东西?”
    说到这里,看着李·克里斯莫斯手中的酒瓶和红宝石,蕾斯一点开心的笑容都没有,全是担心的神情。
    李·克里斯莫斯对此却是完全的不以为然:“这有什么关系呢?只要我对你好,只要我对你一心一意,这难道还不够吗?”
    “不,当然不够,”感受到李·克里斯莫斯对此不以为然的态度,蕾斯同连连摇头:“这段时间以来,我只看到你送给我的这些礼物。你试图用这些礼物来讨好我,但这不是我想要的。
    李,我真正需要的是你对我的关心,而不是这些所谓的名贵礼物。可是,我却从不没有在你身上感受到这些。”
    蕾斯无奈的摊开双手:“我很失望,克里斯莫斯,你每次和我约会的时候总是心不在焉。
    你没有告诉我想知道的,你从来根本就没有和我交心。很多时候,我根本就不知道你在想什么。”
    看着滔滔不绝的蕾斯,感受到周围经过的路人不时投来的目光,李·克里斯莫斯只觉得这一刻的自己就仿佛被人欣赏的猴子。
    想到这里,李·克里斯莫斯越发不耐烦了起来。
    李·克里斯莫斯神色的变化,被蕾斯看得清清楚楚,这更加让她觉得自己的想法很正确:“你总是送我礼物,送各种各样非常漂亮的礼物。但是,我想要的只是你!
    克里斯莫斯,我承认,你是个好人,我也很爱你,可是,我觉得我们还是分手吧!”
    说出分手这两个字后,原本还有一些舍不得的蕾斯突然感到了前所未有的放松,她终于要结束这段自己不是很满意的感情之旅了:“克里斯莫斯,我很抱歉,但我希望你能明白和理解我的想法。”
    从蕾斯越来越坚定的声音以及对自己改变的称呼中,了解蕾斯的李·克里斯莫斯哪里还不明白对方的想法:“理解,我当然理解。你都这么说了,我又怎么能不理解呢。”
    嘴上这么说着,李·克里斯莫斯拿着酒瓶和红宝石的手越握越紧。在阳光的照耀下,可以清晰看见上面突起的青筯。
    由此可以想见,这一刻的李·克里斯莫斯绝对不像他嘴上说的那样理解。
    看着李·克里斯莫斯紧紧握住的双手,想着那颗在阳光下闪闪发光的红宝石,陈永仁轻轻摇了摇头:“白痴,很多时候,女人要的可不是这些东西。因为,她们的需求可是在不断变化的。不能抓住她们不断变化的需求,你还是安静的当个五公子好了。”
    想到这里,看着蕾斯姣好的面容和充满诱惑力的身材,想到对方刚才她对李·克里斯莫斯说出的一长串屁话,陈永仁再一次摇了摇头:“交心,交个屁心啊。男人和女人之间,交配就够了。”
    在陈永仁看来,前方那个叫李·克里斯莫斯的男人之所以会落得这个地步,除了因为他不懂得女人不断变化的需求外,更重要的,是他从来没有在身体上征服这个美艳的女人。
    ps:谢谢书友忧洛浦的打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