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1章 突厥骑兵(求推荐收藏)

      唐礼是弩阵营的一个老兵,也就是最初的100人之一,而且连弩玩得很6,在上一次激战魏刀儿时,他一个人就射杀了十名厉山军士兵,这要是放到现代,这样的杀敌数,已经可以得一个个人三等功了。
    也正因为唐礼的实力,曾继让他当上了队正,手下管着50人,算是个低层武官。
    这一次曾继亲自带队,前往外城狙杀突厥骑兵,唐礼二话没说就加入了进来。
    除了他信任曾继外,最大的原因就是唐礼的家人就住在外城,因此他必须要来。
    结果千赶万赶还是来迟了,当唐礼怀着忐忑的心情来到家门口时,发现自家大门敞开着,一具妇人打扮的尸体,正躺在大门口,其后背血淋淋的,被砍开了一条大口子。
    那熟悉的衣着,让唐礼的脑袋“嗡”的一下,差点没摔地上!
    三步变两步冲过去,轻轻将尸体扶正,结果……
    “娘!!!”
    尸体不是别人,正是唐礼的亲娘,而更让他难以接受的还在后面。
    他家的整个院子一片狼藉,明显经历过一场混乱,而且院子内还停着三具尸体,分别是唐礼的父亲,妻子以及年仅六岁的女儿!
    一家四口,无一幸免,全部被杀!唐礼双拳几乎要握出血来!泪水不受控制的从眼角淌下,但此时的他却没有发出任何声音。
    强忍着悲痛,唐礼将一家人的尸体全都搬到正屋,整齐的摆成一排。
    “爸妈,老婆,小玉儿,你们等着,我这就去给你们报仇!突厥的狗杂种杀我全家,我要十倍百倍的让他们偿还!”
    双眼通红的唐礼抓起连弩与箭匣,消失在夜色之中,仇恨从来都要用血来偿还,而越刻骨的仇恨就要用上越多的血!
    晋阳外城西市,三名突厥骑兵正在追杀一户做小生意的商人,突然街道两边的墙头上站起两个人,正是曾继与沈若叶。
    曾继举着连弩,高速射击,当场就射穿了一名突厥骑兵的脖子,将其从马上射了下来。剩下的两名骑兵反应极快,赶紧侧身躲到马的侧面,不给曾继射箭的角度,不仅如此,还快速的弯弓搭箭进行反击。
    就在这时,沈若叶神兵天降,飞身跳到两马之间,双手各握着一把横刀,直接就是一记平地大风车。
    血花飞溅中,那两匹突厥良马直接被砍断了马腿,横着就摔了出去。
    换成一般人,估计不是直接摔死,就是被马压断腿了,然而这两个突厥骑兵临危不乱,在战马摔倒的瞬间,直接飞身弹射了出去,仿佛马鞍上面装了弹簧一样。
    不仅如此,在身体腾空的瞬间,居然还有余力射箭。
    两只劲箭破空而来,直取沈若叶的咽喉与心口要害。
    沈若叶身随刀走,扭动身体避开箭矢的同时,冲到两人身边,不等两人落地,直接手起刀落,砍下了他们的头。
    “女侠好快的身手,这种动作我只在漫画里看到过,简直违背了物理定律,牛顿的棺材板都要压不住了。”
    沈若叶没有理会曾继的疯言疯语,迈步走到另一个被射死的突厥骑兵尸体旁,将尸体上的弩箭拔出来,扔给曾继!
    这是一场持久战,而弩箭是重要的战斗物资,自然是能回收就尽可能的回收,一旦弩箭用完了,那曾继就只能像沈若叶那样,提着横刀与突厥骑兵对砍了,那可绝对不是一个好的选择。
    接过弩箭,甩掉箭上的血后,曾继嘱咐那一家子小商人,让他们尽量找地方躲起来,突厥退兵之前不要出来。
    那一家人千恩万谢的离开了,随后曾继与沈若叶立刻转移,严格遵守游击战的规则,打一枪就换一个地方。
    不过在转移的途中,曾继却发现沈若叶的表情很凝重。
    “怎么了女侠?你堂堂宗师武者,难道被吓住了?”
    “正因为我是堂师武者,才会觉得突厥人的可怕,这两天死在我们手上的突厥骑兵已经有23个了,他们每一个都在临死前给我们造成了不小的麻烦,之前那场遭遇战,你不是差点受重伤吗?”
    曾继伸手摸了摸胸前的鱼鳞甲,这种是典型的半身甲,穿戴方便,而且重量也轻,很适合打持久战。
    之前他们遭遇了一支十人的突厥骑兵小队,双方暴发战斗后,曾继被一箭命中了胸口。
    关键时刻,靠着鱼鳞甲的防御力,以及圣肌强大的收缩功能,硬生生挡住了那支破甲箭,最终它只是在鱼鳞甲上留下了一个洞,并且扎破了曾继的表皮而已。
    当然了,如果换成一般的武者,这一箭恐怕已经致命了。
    虽然说曾继现在空有武圣的身体,战斗经验连二流武者都不如,特别是防御箭矢这方面的经验很少。
    可能威胁到他,还差点使其重伤,已经足以证明突厥骑兵的可怕了。
    “曾继,我们真的能打败突厥吗?”
    沈若叶罕见的说出了丧气的话,曾继明白沈若叶口中的“我们”并不是指他们两人,而是指中原王朝的军队。
    “严格来说,草原民族只要不内讧,他们的战斗力是要远远高于中原王朝的,毕竟他们是游牧民族,游牧民族的特点就是从小就要练习骑射,然后从事打猎之类的活动来养活自己。”
    “对于他们来说,骑不了马,打不了猎就有可能饿死,所以除了老人与小孩外,就连女人都能上马打仗!”
    “但中原王朝是农耕国家,除了那些职业军人外,老百姓的本职工作是种地,哪怕吃得饱,也只是吃五谷杂粮而已,跟吃肉的草原民族完全没得比,因此在个体的战斗力上,中原的百姓远远比不上草原民族。”
    沈若叶越听越丧气。
    “照你的意思,咱们永远别想摆脱草族民族的入侵了?”
    “那到也不至于,人又不是动物,打架除了靠身体外,更重要的还是脑子,在我看来,咱们中原王朝只需要将冶金技术提高上去,那草原民族将彻底沦为杂鱼,再没有翻身的可能!”
    “冶金?你的意思是提高士兵的装备质量?”
    曾继微微点头。
    “突厥人不是体力好,射箭准吗?那如果我全身都穿着铠甲,不论刀砍还是箭射都没用,那突厥人还有什么优势可言?如果这样的铠甲能装备几千上万人,那么这样的一支钢铁之军,试问突厥人如何抵挡?”
    “至于说突厥人也装备铠甲的问题,那几乎不可能,草原那边盛产战马,但除了战马外,就没啥拿得出手的战略物资了。因此他们是根本不可能发展出先进的冶金技术的。”
    “说到底,战争打的就是资源,谁能将自身的资源合理利用起来,谁就可以占据主动。现如今是突厥人充分发挥了他们在骑兵上的优势,又赶上中原王朝朝代更替的阶段,等新王朝建立之后,突厥的末日就到了。”
    曾继这一番角度新颖的分析之后,沈若叶的信心又回来了,就在这时,不远处传来喊杀声,两人对视一眼,快速冲了过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