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7页

      办这件事的人是邓家父母,他们拿钱疏通关系,费尽心思把邓明初送出去,邓明初也聪明,但那年高考他失误了,成绩并不理想。
    邓明初去北城大学读书后,邓家夫妇又有诸多顾虑,也不知道是害怕戚泽重头再来考入北城大学会露馅,还是出于其他目的,他们决定还是把这个聪明有为的青年困在南湾镇。
    怎么样才能困住他?
    邓家夫妇想到他们的长女,邓沅和戚泽青梅竹马,两人感情深厚不说,还对彼此有意,于是他们决定把女儿嫁给戚泽,但有条件,得让他三年内给足聘礼才行,于是戚泽开始努力赚钱娶妻。
    结婚后,戚泽也不再沉溺于所谓的梦想,他专心工作,努力挣钱,想给妻子一个好的生活。
    直到邓沅怀孕,他们都过着别人羡慕的日子,后来,在邓沅快要生戚妄的时候,戚泽无意中得知当年顶替的真相。
    那一刻他如遭雷劈。
    浓浓的不甘让他面目全非,戚泽想把事情闹开,邓家夫妇劝他,求他,因为邓明初不仅快要毕业,还即将出国深造,他有着光明的未来和大好前程。
    这事最后还是没有闹得人尽皆知,究竟怎么解决的,除了他们几个人没人知道,但从那以后戚泽就变了,他不再阳光健硕,干活麻利,也不再挣钱养家,他开始变得颓废堕落,慢慢学会抽烟、喝酒、打牌、混日子。
    北城大学是人生的起飞点,邓明初没有辜负父母为他谋来的成绩,他在高等学府里刻苦学习,不断提升让自己变得越来越优秀。
    大学里他获奖无数,和老师一起搞研究,发了很多核心期刊,成了学校的风云人物,然后获得去国外顶尖学府的深造机会。
    他渐渐扎根北城,拥有丰富的履历和人脉资源,在自己的领域做到极致后投身科研,这些年来风光无限,前途光明,也算功成名就。
    两个不同的人,到最后有着截然不同的人生,在戚泽眼中,邓明初拥有的前程本该是属于他的,是那些卑鄙无耻的人偷了他的JSG人生。
    戚泽被揍得鼻青脸肿,满脸是血,有他的,也有戚妄的,他在笑,在疯癫大笑,奄奄一息却目光狰狞恐怖,看着自己的儿子,一遍遍重复道:“凭什么我要一辈子待在这种地方,凭什么邓明初就能风风光光,这一切都应该是我的,是我的!!!”
    最后三个字他几乎是靠吼的,戚泽到底有多不甘心,恐怕只有他自己清楚。
    戚妄看着被他摁在地上,揍得没有一点还手余地的男人,他喝了很多酒,没醉,浑身都是酒气,身上的衣服裤子也不知道穿了多久,有股嗖味,就连头发也是灰扑扑的,还有些已经凝成一缕一缕的。
    邋里邋遢得就像路边要饭的乞丐,从他身上哪还有半点当年的影子。
    戚泽躺在地上胸口起伏,进气出气都难,“戚妄,老子告诉你,邓家毁了我,把我变成现在这副模样,你也别想好过,邓明初回来了,你想巴结他是吧?想舔着脸凑上去是吧?我告诉你门都没有,你就该跟我一样,一辈子烂在泥里,一辈子也别想好过!”
    戚泽已经疯了,早在十几年前得知真相的时候就疯了,他不好过,其他人也别想好过。
    戚妄捂着先前被菜刀划破的手臂,鲜血氤湿手指,从指缝里流出来,他垂眸看着躺在地上要死不活的中年男人,扯了扯嘴角,阴鸷的笑道。
    “想让我不好过?戚泽,你他妈算什么东西?”
    这对父子俩在家打得很,外面看戏的街坊邻居都不敢靠近,只听到里面断断续续、模糊不清的嘶吼,直到方兰之赶来,大家才敢稍微往戚家院子里走。
    方兰之一看他俩身上都是血,地上还有把沾血的菜刀和断了一截的木棍,顿时吓得不轻,赶紧让人搭把手将人送去诊所。
    受伤最严重的还是戚泽,被打得快断气,身上到处都是血,动都动不了,有方兰之开口,人群里这才有几个壮汉走出来将人抬走。
    一同跟来的除了方兰之还有邓明初和赵念。
    邓明初看见戚妄的手臂被划了很大一道口子,鲜血不停地往外流,看起来触目惊心。
    他脸上带着焦急,开口道:“你这孩子还站着干嘛?血还在流,赶紧去医院把伤口处理了。”
    今天第一次见面,就流露出不一般的关心。戚妄掀起眼皮,淡漠的看了邓明初一眼。
    邓明初离家去北城大学念书,大学也鲜少回家,家里遭逢变故而人在国外,很多事都无法挽回。
    后来又因为工作等各种各样的原因,他几乎没空回南湾镇,年少十八岁离家,二十多年过去,人至中年回来。
    戚妄知道自己有个舅舅,可他母亲的弟弟也仅存于小时候的一点印象,岁月蹉跎,人就站在面前,要不是戚泽说的那些话,戚妄又怎么知道眼前这位看起来儒雅又充满文化气息的中年男人竟然是他所谓的舅舅。
    “戚妄?”
    邓明初从未见过一个少年的眼神可以如此阴鸷而没有感情,灰扑扑的没有一丝质感,盯得人心里发慌。
    他冷笑,语气不善:“你算什么东西,管到老子头上?”
    在戚妄看来,邓明初跟戚泽没什么两样,一个活在不甘里面目全非,一个和善面容下却是冷硬心肠,他们都直接或间接害死邓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