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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紧身的西装将我的身材勾勒的玲珑有致,我背对着身子都能够感觉得到身后那一干男人的眼神。他们是李业拥有血缘关系的亲人,
    更是血口大张的男人。
    大家族里,人多、关系也乱。哪有什么干干净净?我很清楚有些人是怎么想的,因为早在李业活着的时候,就不泛有叔父辈或者堂弟辈的男人悄悄给我献殷勤。
    我从来没有同意过,他们就恶狠狠地对我说,李业活不久了,他死了,你不照样要成为我们的玩物?
    现在李业真的死了,
    他们的目光果然已经先行动起来,昭示着内心对我的渴望。
    淅淅沥沥的雨浇淋在我的肩膀上,冻得我发抖,恐怖贪婪的视线包围着我,让我作呕。
    站在我身后,为我撑伞的人,突然移动了一下身子。
    将那些虎狼目光,全部挡在了世界的另一端。
    *
    这个为我挡风雨的人,是阿彻。
    *
    阿彻是我的保镖,我俩从小一起长大。
    他是我从林家带来的,我认识他的时候也是在这么个大雨天,那时候我刚上高中,青春叛逆。有一次晚自习放学回家的时候偷偷躲开了家里来接送我的司机,想要一个人回家。
    结果就被一个小混混给打劫了。
    用一把匕首抵挡着我的腰,低声让我把身上的钱全部交出。
    可能这个小混混并不知道,我是我父亲的独生女,为了防止我出意外,父亲从小就送我去学跆拳道来防身。
    小混混被我反手打倒。
    我把这个小混混给带回了家,顶着父母的呵斥,硬是把他给留了下来。
    为什么如此倔强?
    因为那个小混混绑架我的时候,用几毛钱的刀片抵着我的腰,在我耳边摩擦着雨水低声说出的那句别动!
    声音实在是太好听了。
    霸道阴狠。
    满足了从小就是富家公主的我在青春期时对坏男生的所有幻想。
    后来事实证明,我当初的决定是完全正确的。我让家里的仆人给小混混洗干净脸,换上一身家里下人的整洁的衣服,再次带出来站到我面前。
    突然发现,这个小混混长得可真是好看。
    深邃的眼眶,带着些许欧美人的冷厉,棱角分明的脸庞,白皙的皮肤,略微褐色的头发下,是一双倔强的双眼。
    迷人且危险。
    我鬼迷心窍,被父亲拿着鞭子给打了一顿,把这个小混混给留在了身边,让他作为我的贴身保镖。
    还给他取了个名字,就叫做阿彻。
    他有一双狠戾却又清澈的双眼。
    父亲说我脑子糊涂了,这家伙看起来才十二三岁,怎么可能做我的贴身保镖?身手都没我好。我只是笑了笑。
    其实我哪儿需要什么贴身保镖啊,我就是想要一个属于自己的玩具。
    出生在林家这种豪门,是很难拥有真情实意这个东西的,与我交往的人都是带着其他心思,我和他们在一起,感受不到真诚。
    而阿彻,就是第一个属于我专门的玩偶,他只能听我的,只能服从于我一个人。他不能背叛我,因为他是我的,我可以轻而易举就毁了他这个人。
    阿彻陪着我,度过了漫长而又青葱的花季,我看着他从带着稚气与奶气的男孩长成了比我还高的阴沉少年,再到我的家庭败落,我被迫嫁给李业做了李家夫人,阿彻又从意气风发大小姐的第一保镖,成为了寄人篱下落寞夫人的影子。
    林家败落时,我曾经赶他走过,我给了阿彻一笔钱,让他赶快离开这个是非之地,因为我即将要被作为贡品献祭给商业大佬。
    可阿彻却没有走,15岁的他已经没有了当年的稚嫩,眼神依旧狠戾,但是里面却暗藏着似水般的温柔。
    他抓着我的肩膀,硬邦邦地告诉我,
    我的命是大小姐给的,大小姐去哪儿,我就去哪儿!
    我从少年青涩的脸庞里,看到的执着,
    与情。
    这么大的小孩,又能懂什么是情爱?
    我不再赶阿彻走。
    葬礼结束后,阿彻护送我回到墓园边的公路。阿彻的车停在一棵绿葱葱的松树下,积满了雨水,我低着头在他的雨伞下一步一步走到了车门前,阿彻上前来,俯身拉开了车门。
    大夫人。身后有人在喊我。
    我停下脚步,转头。
    是李家三伯的孩子。
    李策。
    其实按照年龄来算,我不应该叫李策小孩子,他只比李业小两岁。
    以前曾经炽热地追求过我。
    李三伯退了三房当家人的位置后,他们这一支旗下的产业全都交给了李策管理。
    三房的分家业做的很大,我该称呼他为李总。
    李总。我起了一个很标致的微笑,转过身来看向李策。
    李策抿着嘴唇,手里夹着根烟,上上下下打量了我几眼。
    他没说话,而是对着身后一抬手。
    走上前来一名西装革履的男人,发福、西装纽扣勒紧陷入肚皮中,满脸看淡生死的表情。
    这人走到我面前,越来越靠近。
    阿彻身子横在了我的面前,笔挺地伸出手,拦住他。
    大夫人。李策早就看阿彻不顺眼了,挑起眉,抽着烟,很嫌弃道,我们有正事要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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