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6页

      老叟眼睛睁大:这小娘子和郎君还真是大胆,居然在街市上便这般亲密…
    不过看这情态,一看便知两人感情极好。
    他眼睛笑眯眯,捋捋胡子,当那男子也是敬仰朝玉公子的一员,热情道:“晚间此处还有评弹,正好讲到朝玉公子大战那黄狸大仙…”
    “两位若是得空,可来听一听。”
    扶璃忍俊不禁:“朝玉公子大战黄狸大仙?要来要来,自是要来!”
    沈朝云看她一眼,幂篱自然遮不住他的视线,见女子言笑晏晏,樱珠似的唇翘着半天不下去,没忍住,敲她一记。
    “干嘛?”她捂了脑袋,怒瞪他。
    沈朝云这才回身:“走了。”
    到晚间,扶璃果然过来。
    她实在太好奇,这沈朝云大战黄狸大仙是何样了。
    到了地方,白日熙攘的街道到了夜间也依然川流不息,不少人拖家带口地在外逛,扶璃很快就找到了老叟说的唱评弹之处。
    一个露天的舞台,一张长案,一把三弦,那人拨弄两三声,便开始道:“接第三百六十回 ,话说公子打败了那人参精,下山在村庄休息,又遇到了一只黄花狸……”
    扶璃听着那“朝云公子”与黄花狸之间不得不说的二三事,笑得前仰后合。
    “朝云师兄,”她道,“你竟背着我与那黄花狸有染……”
    沈朝云脸有些黑。
    旁边老龙也在笑:[人才!简直是人才!臭小子,你国都内这些百姓可真是……哈哈,这演义都三百六十回了,难道回回都是风流艳事?!可真是妙哉!]
    沈朝云原想噤这臭老龙的嘴,自己也不禁笑了起来。
    “真是…“
    他叹。
    扶璃擦擦笑出的泪,那边评弹又开始唱起来。
    说起来,若不是主人公是旁边这位,这故事确实编得不错,有起有伏,波澜壮阔,还兼几分香艳,听得底下人如痴如醉,时不时问:“还有呢?还有呢?”
    听完,大气回肠地抚掌叹上一句:“真不愧是公子!”
    “我黎国有此国子,可谓大幸!”
    “是极,是极,传闻去岁时仙士遴选,公子出现在太阿广场,其风姿、其气度,窥者无一不心杳杳…”
    扶璃听着,心道:黎国百姓对沈朝云这国君之子,就差定顶礼膜拜了…
    想起一事,突然问:“朝云师兄,黎城为黎国之都,你要回去见一见你阿爹阿娘吗?”
    她话落,就见沈朝云那戴着半张面具的脸上明显闪过一丝恍惚。
    “怎么了?”扶璃问。
    “无事。”
    他却像是兴致衰败,方才听到演义时眼里的笑意如风吹过一般,尽数消散了。
    扶璃“哦”了声,正要说“那便走吧”,转头,却突然“咦”了一声。
    在听评弹的人里,她突有种熟悉的感觉,顺着那感觉看去,却只看见一细细瘦瘦显得伶仃的女子,不过十三四岁大,一双眼儿细长,见她过来,像是受到惊吓,一下子便没了影子。
    扶璃下意识追过去。
    “阿璃?”
    沈朝云扯住了扶璃的胳膊,她停住脚步,过了会才回头,一双眼里满是恍然:“我好像看到了熟人。”
    “熟人?”
    沈朝云蹙了蹙眉,神识散去。
    黎城百里,尽在眼下。
    “我也不知是不是。”
    扶璃摇摇头,幂篱下,向来带笑的脸上带了丝伤感,“算了,当不是她。她应当还没化形。”
    “她?”
    “是啊,”扶璃点头,刚才还带了伤感的脸上露出笑,“我以前有个朋友,叫小草。”
    “你别笑。”她道,“小草很乖,原来是种在私塾里的一株草,老夫子给她除草浇水,她每天在私塾外听书,会很多知识呢。”
    扶璃用一种夸耀的口吻道。
    “后来老夫子死了,小草在花坛里哭,我经过时听到了,就问她:要不要跟我走?这傻丫头就跟我走了。”
    扶璃说起“傻丫头”时,口吻有种过分的温柔。
    “小草是我那时唯一的朋友。”
    扶璃道。
    沈朝云并未打断。
    他牵起她手,两人顺着长街与明灯往前走。风卷起两人的袍子,鹅黄与雪白卷在一处,又很快分散开来。
    扶璃像是陷入了回忆,开始讲起过去。
    “当我遇到小草时,已经可以变幻了,走过许多地方,遇到过许多东西…”
    人,妖,或者不人不妖的东西。
    有些合拍,有些不合拍,有些善良,有些不善良,有些还想把她抓了炖汤吃。
    扶璃笑:“据说成了精的草妖很补。”
    “师兄还记得博山师叔祖的大虫吗,我也碰到过,不过没那么大,嗯…就像你们人族的小拇指那么大,一弓一弓的,还软趴趴的,可它们吃起叶子来一点都不软,卡擦卡擦的,我那时候还不能动,就只能缩着身子让它们啃…不过幸好。”
    她脸上带了丝得意:“我运气好,没让它们吃光,等到来年,我的叶子又长出来了。”
    扶璃脑袋被摸了摸:“是,阿璃很坚强。”
    她脸上露出一丝羞赧:“也没有啦。”
    打掉他手,又牵起,扶璃晃了晃他手:“不过,其实我最怕的不是虫子,虫子很小,吃起来慢,最可怕的是那种嘴巴特别大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