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易筋洗髓丹02

      与严洛绝作别后,慕青遥孤身一人漫步在青石板的小道上,回到他那座小屋歇息。
    虽说是小屋,实际上却也不小,慕青遥估摸着也有四十坪左右,一个人住够大了。不过这和严洛绝那座屋子就差远了,玄天宗地大,好山好水,随便起个房都是佔地广阔的。
    慕青遥按例擦拭着含影剑,一面思索接下来要做什么。
    反正接下来的两年原着中只是一笔带过,他应该可以稍微放松点的。
    「要不去和其他峰主培养培养感情?」慕青遥觉得可行。
    只要和峰主们打好关係,多来走动走动,届时也好防范上官麟耍的小把戏。
    「问题是从谁开始好??」
    严洛绝要忙的事情不少,上官麟和柳风寧又常常下山,夏尤姬的性子不适合贸然找去,那就剩下池苍云和李飞牧了??
    李飞牧是挺好相处的,至于那个池苍云就有点难搞了。身为霸天峰峰主,个性自然冷酷霸气又易怒,也就和严洛绝说话时还算忍让客气。
    不过,该怎么和池苍云搭话呢?
    原装慕青遥又冷又静,平时没事根本不会去找池苍云,也只有讨论公事会谈上几句;而池苍云又懒得和慕青遥说话,因为原装慕青遥除了高冷,还有一个设定叫毒舌。
    所以他俩后来就是一个井水不犯河水的相处模式,彼此相安无事。
    「不行,我要和他亲近一点!」慕青遥握拳,下定了决心。
    要说《绝傲天尊》中的十大名场面之一,那肯定少不得池苍云的「捨命断后」!
    上官麟在阴谋败露后逃离玄天宗,正当所有人都追上去捉他时,却不曾想那廝居然与魔修有勾结!
    魔修是一种与灵师相反的职业,他们都走一些邪魔歪道,怎么邪恶怎么来。而之所以会有不少人选择成为魔修,乃是因为魔修前期的修炼速度比灵师快出整整三倍,很多在修炼前期失去信心的灵师都会转去魔修,不过后期就没什么进步空间了,只能原地打转。
    总之,上官麟率领一批魔修与玄天宗打起来,场面血腥骇人,也死了不少玄天宗弟子。严洛绝也是在这次战役中坠下诛仙崖的。
    魔修倾巢而出,人数眾多,玄天宗派出去的弟子却仅有三百人左右,峰主也只去了三名,实在寡不敌眾。毕竟他们本来只打算捉回上官麟,没想到会与魔修大打出手。
    彼时的男主司璟宸虽已脱颖而出,但羽翼尚未丰满,差点就丢了性命。池苍云见玄天宗弟子早已溃不成军,严洛绝又坠入诛仙崖生死未卜,于是命令所有弟子撤离,自己则抵挡在最前线断后。
    对于这场战役中的池苍云,原着是这样描写的——
    池苍云背对玄天宗弟子们,孤身一人面对数千名魔修大军。他将灭龙剑插在地上,双手交叠置于上方。狂风吹起他的衣襬和如瀑墨发,那道背影在玄天宗弟子们眼中是如此决然高大,庄严而震憾人心。
    「池师叔!」司璟宸拖着遍体鳞伤的身躯,咬着牙也要爬到池苍云身边,与之并肩作战。
    「臭小子,还不快滚。」池苍云没有回头,声音也一如既往地冷酷,不疾不徐地说。
    但司璟宸知道他在硬撑。
    早在一炷香前,池苍云的腹部就被长枪刺穿了一个窟窿,鲜血直往外冒,他能撑到现在已经很了不起了,万万不能再让他断后。
    「不!师叔,我也要留下!」司璟宸坚定道。
    池苍云默了半晌,沉甸甸地说:「李师弟,那些混小子就拜託你了。」
    言下之意就是要李飞牧带所有人离开。
    「不可以!」司璟宸还欲再辩,却被李飞牧强行拉走。
    要是再不回去通报,万一魔修打进玄天宗就完了!
    「师叔——」
    当李飞牧御剑飞行、拎着司璟宸远离战场时,司璟宸看到的就是池苍云手持灭龙剑,孤身一人衝进几千人大军的一幕。
    池师叔??
    一腔热血逐渐冷去,眾人抱着沉重的心情回到玄天宗搬救兵,再折返回去时魔修大军已死了大半。死的死,残的残,烽火连天,哀声遍野,宛若人间炼狱。
    只见池苍云一身傲骨立在尸山血海中,灭龙剑碎成了几段躺在一旁。看上去灭龙剑已经到了极限,池苍云最后是扔开断剑,用赤手空拳与魔修大军搏斗。
    「师叔!」司璟宸急匆匆地绕到池苍云面前,待看清池苍云的面容后,脸上赫然一僵。
    剑在人在,剑亡人亦亡。
    池苍云已燃尽身上最后一滴热血,浑身皮开肉绽,血淋淋的很是恐怖。他被鲜血糊了一脸,也不知是自己的血还是别人的,都看不清原本那张冷峻的面貌。
    天冠地履云为袖,剑傲苍穹心海阔。灭龙出鞘必破天,骨未成灰膝不落。
    不怒自威的剑眉??
    随风飘逸、放荡不羈的墨发??
    池苍云死后仍站得笔直,背对玄天宗,面朝敌人大军,一如当初别离时,后背从未对着敌人,也从未想过落跑。
    原着剧情回忆结束。
    「不愧是我笔下顶天立地的好男人!」慕青遥掬了把泪。
    既然他来到这里,那肯定是不能让这样的好男人英年早逝,必须想办法接近他,然后从上官麟手中保住他!
    「我想想,池苍云和原装货有没有什么共同的喜好呢。」慕青遥思来想去,最终想到了一个——他们都爱喝酒。
    虽然都爱喝酒,不过两人的画风就差得有些远了。
    池苍云喝酒,那是一个豪迈奔放,要么手提一壶,要么举起一缸,没在跟你用杯子的;而原装慕青遥喝酒,那是一个花前月下、悠间清雅,精緻的白磁酒壶,一只小巧的酒杯,饮酒时自带落英繽纷的效果,美得跟幅画似的。
    不过这都不碍事,能一起喝就行了!
    心动不如马上行动,慕青遥挑了几壶上好的花酿,前往霸天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