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和魔尊离婚 第11节

      鹿朝长长松了一口气,果然女主一出现,她就安全了。
    “伺候郡主沐浴吧。”宁王妃吩咐柳儿和春儿。
    “母亲也早些休息。”鹿朝确实有些困,打着呵欠走进浴间。
    春儿帮她更衣,柳儿便去准备热水。
    “今天可姑爷真厉害。”春儿笑嘻嘻地说,“那一剑,可真是把所有人都震住了!现在整个安阳的女子都羡慕郡主嫁了位好夫婿。”
    鹿朝百无聊赖地听着,什么好夫婿,等他恢复记忆,给她捅个透明窟窿。
    春儿又说:“郡主不知道,方才云绣回到锦澜苑,对着下人又打又骂,疯狂撒气,奴婢路过的时候,还听到她哭了。”
    鹿朝心想,这有什么好哭的,她以后就知道了,胖头鱼师兄可是很有前途的。
    “还有,云瑶和王爷大吵了一架,奴婢还从未见过云瑶那么歇斯底里的模样,她到底为什么那么生气啊?”春儿不解。
    鹿朝却很理解,你要是用了八辈子攻略一个人都没成功,第九世好不容易看见点儿希望,却被人亲手掐灭了,谁能咽得下这口气啊?
    不过说出来,也没人相信这是个小说里的世界。
    春儿偷偷说:“我看云瑶对姑爷好像有意思,郡主一定要牢牢把姑爷拴住了,千万别被她抢了。”
    “行了,快些,我困死了。”鹿朝不耐烦地说。
    “是。”春儿帮她换好衣服,只披着一层薄纱,便扶着她,走进浴池,水温正好,温暖地把她包围。
    鹿朝舒服地闭上眼睛,有钱真好啊,过日子都这么舒坦,她希望和帝夙离婚之后,还能继续当朝阳郡主,有钱又快活……
    想着想着,几乎睡着,这时一阵脚步声响起,鹿朝昏昏欲睡的神经忽然绷起,这不是柳儿和春儿的脚步。
    不对,这甚至不是女人的脚步声。
    忽然想到什么,鹿朝猛地睁开眼睛,便看见掀开纱帘走进来的帝夙。
    鹿朝:“……”
    第10章 初次心动
    鹿朝在水里扑腾一下,随即背过身子,气急败坏地说:“谁让你进来的?你出去!”
    水雾缭绕,朦胧氤氲,少女背上的肌肤似乎染了一层浅浅的粉色。
    帝夙的目光一转不转地盯着她的后背,半晌都没有说话。
    鹿朝没等到回答,疑惑地回头,看见他如此坦然的目光,气恨不已:“你再看,信不信我挖了你的眼睛!”
    对于他的狠话,帝夙充耳不闻,反而没头没脑地问了一句:“朝朝,红枣糕好吃吗?”
    鹿朝:“?”
    不愧是魔尊,他是懂怎么气人的。
    鹿朝深吸一口气,念了十遍阿弥陀佛,才说:“你先转过去,咱们一会儿再讨论红枣糕。”
    帝夙当真背过身去。
    鹿朝摸索着从水池边缘挪到屏风那边,‘呲溜’一声钻出水面,躲到屏风后,开始把衣服一件一件往身上套。
    帝夙一直背着她,耳边听着她窸窸窣窣穿衣服的声音,不知为何,那声音仿佛从他心脏上擦过,不经意地撩起一片水痕,一种从未体验过的,酸酸涩涩的感觉悄然漫出来。
    他有些茫然地皱起眉,今日和那个白衣服的过了两招,不知是否受了内伤。
    那人如此不济,为何能伤了他……
    思忖之间,身后忽然有厉风袭来,虽快却毫无杀伤力,他知道是谁,因此只是侧身闪过,并未反击。
    鹿朝穿好衣服,抓了双莲并蒂金烛台在手中,狠劈之下,不出意外,又劈了一个空,她没有停顿,转身又是‘唰唰唰’几下,又劈又砍。
    而帝夙只是不停地避开,连手里的问道都没有抬起来过。
    这简直是奇耻大辱!
    “以后再敢多看我一眼,我挖了你的眼睛!扒了你的皮!拆了你的骨头!”鹿朝不停放着狠话,虽然招招都打空,但是,言语上不能认输。
    浴室里,噼里啪啦……花瓶被她打碎,屏风也推到,连纱帘也被扯下来。
    外面丫鬟听着不对劲,又不敢进来劝架,只能跑去找宁王妃。
    自从女儿受了伤,宁王妃便暂时搬来摘星楼,住在偏院里,那边打打砸砸,闹了那么大的动静,她早就听见了,等柳儿跑来,她便说:“她那个性子,不让她作够,她是不会罢休的,要是理了她,她只会闹得更欢,由她去吧,他们才成亲,正需要磨合磨合夫妻感情。”
    柳儿担忧地说:“可是,万一姑爷生气怎么办?奴婢觉得,姑爷也不是好脾气的性子,有时候让人也很害怕,更何况,王妃今日也瞧见姑爷的实力了,他要是不小心伤了小郡主……”
    宁王妃抿了一口苏嬷嬷端来的香茗,才微笑着道:“放心,他不会的。”
    柳儿不太明白,王妃为何敢如此笃定?她们平时伺候姑爷,其实也如履薄冰,姑爷是个很可怕的人。
    “回去吧,他们闹不动了,自然会去休息。”宁王妃摆了摆手,柳儿只好退出去。
    “多亏王妃慧眼识人,小郡主嫁了这么好的夫婿,这一生必定会平安顺遂,富贵绵长。”苏嬷嬷由衷地高兴,小郡主只是个凡人,在如今这个妖魔横行的世道中,找到一个强大的依靠才能好好活下去。
    宁王妃也舒展眉头:“我原以为他的天资假以时日也能飞升成仙,今日一看,这孩子比我想象中厉害太多了,我的朝朝,果真是个有福气的孩子。”
    苏嬷嬷道:“小郡主出生那日,正是魔尊帝夙被封印之时,神魔之战终结,六界连年来第一次迎来天明,奴婢还记得,王妃产下郡主时,刚好朝阳升起,故此以‘朝阳’为封号,禹州王说了,咱们小郡主必定不是寻常之人!”
    “作为母亲,我并不期望她做多么不寻常的人,她只要能平安快乐地过完这一生,我就满足了。”
    摘星楼上,鹿朝从浴间一路打打砸砸到寝间里,终于累得不行,气喘如牛,她一屁股坐在床上,用烛台指着帝夙:“行了,本郡主今日暂且饶了你,你出去吧!以后不准再踏入我房中一步!”
    少年好整以暇地抱着双臂,从始至终,眉头都没有皱一下,仿佛只是逗着没长牙的小猫玩了一会儿。
    末了,他便转身往外走。
    鹿朝长舒一口气,总算送走了这瘟神,不枉她拿出了拼命的架势。
    果然啊,做人还是要心狠手辣,不狠一点,日子就没办法舒坦。
    让他知道她也是有脾气的,他不就走了吗?
    鹿朝扔了烛台,舒服地往床上一躺,原主这张华丽柔软的大床,她自从穿越来,还从未一个人好好享受过。
    外间传来关门的声音,她心里还没开始高兴,就听见脚步声返回来。
    鹿朝一骨碌爬起来,果然看见帝夙又折返回来,她瞪大眼睛:“你,你不是走了吗?”
    帝夙:“关门。”
    鹿朝:“……”我关你祖宗!
    她的烛台呢?刚刚扔哪儿了?
    鹿朝站起来,刚要去捡烛台,忽然感觉身上一麻,继而,熟悉的浑身酥软的感觉又出现了,她像根煮熟的面条,软软地倒下去。
    帝夙微微一动,下一秒,就到了她面前,接住她倒下去的身体,单手抱回床上去,把她放好。
    他没有立刻起身,微凉的手指将她脸颊上乱糟糟的头发拨到耳后,指尖触到她细腻柔软的皮肤时,心中那种不知名的酸酸涩涩又涌上来了。
    他用手按着胸口,眉心紧紧蹙着,好半晌才将这阵心悸压下去。
    鹿朝瞪着他,他这是干什么?这是什么表情?等等,他是不是现在才打算反击?
    “你……使诈……卑鄙……无耻……”
    帝夙猛地抬起眼睛,冷冰冰的灰色眼睛充满戾气。
    鹿朝自动噤声。
    不骂了,再也不骂了,人要识时务。
    少年慢慢低下头,额头抵着她耳边的枕头,他的皮肤真的好凉,似乎血液都是冷的。
    鹿朝不禁打了寒颤。
    帝夙就这样,靠着她很近很近地,躺下来,拉起被子盖好两个人,随后微微抬起手指,勾起帷幔的玉钩晃了一下,重重纱帘次第垂下来。
    红烛昏罗帐。
    鹿朝全身瘫软,反正也挣扎不起来,不如睡觉。
    身旁的少年呼吸轻缓而安静,似乎早已经睡着了,可是他除了冰凉的肌肤之外,整个人都极具存在感,让人无论如何都没办法忽略他。
    鹿朝适应了大半个时辰,才有了些睡意,昏昏沉沉之中,忽然听见他近在耳畔,低哑而磁性的声音。
    “朝朝,红枣糕好吃吗?”
    鹿朝精疲力尽,正在半梦半醒之间,根本不想再同他争吵,何况自己中了软身咒,连唯一的武器嘴炮也不利索了。
    她懒得说话,只好随意敷衍:“好吃……”
    好不好吃,你自己吃一次不就知道了吗?用得着问两次吗?
    真是烦人!
    摘星楼这边闹了大半夜,好不容易才安静下来,整个宁王府也就陷入了宁静。
    今夜,除了摘星楼里那对年轻的小夫妻之外,整座宁王府,似乎没人能睡得着。
    云绣在同辉阁的廊下来来回回走了许久,才看见自己的丫鬟小柔气喘吁吁跑回来,她连忙问:“摘星楼那边怎么回事?是不是江小山和云朝打起来了?”
    小柔点点头,但立刻又摇头。
    云绣沉下脸,怒道:“到底怎么回事?让你出去,连个事情都打听不清楚吗?”
    小柔害怕地缩起脖子,连忙说:“郡主息怒,摘星楼里的小玲是奴婢的同乡,她说今夜是因为江公子和朝阳郡主一起沐浴时,江公子不知怎么惹了她生气,朝阳郡主就发脾气,听说拿着烛台追着江公子打……”
    “什么?”云绣往身后看了一眼,云瑶倚着一张矮几,拿着一本书在看,可是听到这话,还是抬起头来。
    云绣又问:“江公子就没反击吗?就一直让她打?”
    小柔点点头:“打是没打到,只是避开,听摘星楼的人说,不过是夫妻两闹着玩儿,王妃都让人不要管。”
    云绣嘀咕:“江公子竟然忍得了她那大小姐脾气?”
    云瑶放下书,问道:“他们感情一向如此好吗?”
    云绣挥挥手,让小柔下去,这才走进去,坐在云瑶对面,倒了杯茶喝下去:“刚成亲的时候,并不好,江公子一直住在巡夜营,半个月都没回来过,后来云朝作死,半夜跑出城被妖魔袭击了,江公子把她救回来,从那之后,两人就好起来了。”
    “江公子……救了她?”云瑶拧起秀眉,似乎极其难以置信,“他竟然救人……”
    “是啊。”云绣放下茶杯,把这几天以来的事情一五一十全告诉云瑶,最后才说:“一开始,谁都不知道江公子这么厉害,还以为他只是个穷乡僻壤来的穷小子!”
    云瑶一脸苦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