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下那束高岭之花 第47节

      朝术勉强也能算是上位者, 当然可以直截了当地表现出来, 他摁着萧谦行说他是不是近来次数太多不行时, 对方脸色骤变, 之后就变成他开始怀疑人生了。
    这么说起来, 带对方出宫一次也可以称得上是修身养性,也要让萧谦行晓得, 他每回找他也不仅仅只是为了那档子事,对他还是有正常的情谊在的。
    大梁朝如今的状况属实不太好,正逢多雨的夏季,淅淅沥沥的雨下得人心烦意乱,江南那边又多了不少水灾, 许多人因此流离失所,又加上北方蛮夷入侵,整个天下都是风雨飘摇之态。
    有人说这是因为皇帝作恶多端, 残害亲子,任用奸佞,老天爷降下的报应。
    许是老皇帝自己心虚, 听不得这种言论, 就将谈论此事的人拔了舌根, 吊在城墙上威吓天下人。血混合着雨水从尸体上流下来, 无数人见之久惊惶得夜不能寐,在这样的恐怖的强压下,就算众人有再多的不满也只能乖乖闭嘴。
    这就苦了张笺这些锦衣卫还有东厂的人了,为了收拾老皇帝造成的烂摊子,不知道被多少人在背地里骂了多少回。
    杜如兰和裴照檐二人也不能闲着,一人要去赈灾救灾,跟贪官污吏作斗争,一人要赶赴边关,为抵御外辱而身披坚甲。
    朝术这浮生半日闲像是偷来的,他名声不大好听,救济灾民的事不会经由他手。
    他武功也并不高强,打仗一事也落不到他头上。
    但他偏生不会甘心,要管着许多事,绝不让自己被排挤在权利圈子之外。
    这两日繁琐的公务是他压缩自己寝睡的时间挤出来的,反正他年岁尚轻,身强体壮,还扛得住。
    朝术同萧谦行走在街上时,脑子都还是混混沌沌的,不过他对今日一事期待甚久,所以精神一直以来都挺亢奋的。
    几个武艺高强的人陪同在他二人身后,以防不测。
    朝术算得上是吃一堑长一智,上回被绑匪带走之事让他留了一个心眼,绝对不会再让自己独自陷入孤苦无依,还需要别人相救的境地。
    他想从小培养一些根骨不错的孩子,正巧流民北上,不少人落得卖儿鬻女的地步,还有众多失去双亲的苦命孩子。但那是大计,得从小慢条斯理养着,不可急于一时。
    他们身后的护卫是江湖人士,重侠义重恩情,朝术曾经帮过他们,这些人也便想要报答他,非得为他助力。
    算得上是瞌睡来了送枕头,朝术也曾怀疑过他们是不是别有用心,但他们甘愿吞下苗疆的蛊来以示忠心,子蛊随母蛊的心意而动,即便是再怎么武功盖世的人在子蛊的摧残下也会折磨得不成人形,更别提反抗所持母蛊的人了。
    如此阴毒的玩意儿都愿意忍受,朝术震撼,再怎么多疑也不得不信任他们话里的真实性了。
    朝术胆敢放心带着萧谦行上街,依仗的也是他们。
    “你就这样把我带出宫,不怕往日对我相熟的人认出来吗?”萧谦行淡淡地问。
    朝术抬了抬下巴,懒洋洋地说:“觉得熟悉又如何,他们只会怀疑是自己看错了。”
    谁会相信早就去世的人又活了过来,哪怕那清瘦的身形同废太子别处无二又如何,他们敢在这个时候去老皇帝面前找事吗?
    便是敢,也要看看他们能不能活着走到皇帝的案前进谏。
    皇宫几乎遍布朝术的眼线,便是四皇子那儿他都有暗探,布局这么久,他可不是完全吃干饭的。
    羃离下的皂纱轻轻扬起,萧谦行目露浅笑。
    他眼神里带了一丝痴意,见到朝术骄矜傲气的模样,几乎移不开眼。
    这是他亲手惯出来的人,他茁壮成长至如今,从里到外全是他的形状,是他一点一滴捏造。
    朝术和寻常人家那样娇生惯养,从小到大都被捧在手心里的孩子不同,他自幼时被送入皇宫后,记忆就是灰暗阴沉的,好似天边滴入青石板里的雨水,混杂了无数的污泥,不堪入目。
    或许在那之前是甜蜜的,但也不过是在心上继续插一刀,何苦再提。
    他好似第一次出门的小公子,路过卖糖人的老伯那儿便走不动道了。
    朝术今日换了一身天青色的圆领广袖竹林压花纹长袍,头发束着,戴的是缠丝的银冠,腰上别着玄色镶金玉带,活脱脱一个天真跳脱的小公子。
    他歪着头,勾唇对着萧谦行一笑:“哥哥,我想要这个,行吗?”
    萧谦行不知回忆了什么,见他笑得像是偷腥的狐狸,又听那声哥哥,呼吸都重了几分。
    老伯坐在路边,看这为身穿月白直领对襟长衫的青年,虽不见那帷帽下的面容,但这一身清贵的气质就绝非是常人能有。
    饶是在这京城中,一块砖落下来砸到的都非富即贵,可这也是他几年来见过少有的贵气和威严。
    他也只敢瞥一眼,就匆匆收回了目光,生怕看见了不该看的惹了贵人的不快。
    谁曾想老伯听见了对方下一句话后震惊得瞪大眼睛,还以为是自己年老后听觉逐渐失灵了。
    年轻男子的声音不疾不徐,温和得好似上好的温玉碰撞,听之便让人觉得肺腑通畅润泽。
    “如今是朝朝养着我,想要什么,自是朝朝做决定便可。”
    他二人在外就以兄弟相称,一人喊哥哥,一人便唤朝朝。
    朝术晃着腿,坐在那朱漆的栏上,往碧绿清透的池水里洒鱼食,不一会儿便有数尾露着鲜红脊背的锦鲤游过来抢食,他转过头,笑容清甜:“殿下,若是让我唤您哥哥,是不是冒犯了您呐。”
    “您就算是再怎么落魄,也是货真价实的龙子龙孙,身上淌的是皇家血脉,我何德何能可以成为殿下的弟弟。”
    萧谦行就仿佛被他磨得没有了脾气,对他无奈一笑:“自从被废那天起,我就不再是一国的储君,和平头百姓没有区别。有什么能与不能的呢,朝公公就别我说笑了。”
    “不,不对。”朝术纠正他,“你应该喊——”
    “朝朝。”他俩异口同声地说。
    遂相视一笑。
    “朝朝,老伯问你要什么样式的。”萧谦行好脾气地问他,知晓他在走神,唤了几遍没应声也不生他的气。
    朝术下意识就想将“龙”这个字脱口而出,转念一想又觉得不太行。
    他倒是无所谓,只是可怜这老伯肯定会被吓得胆丧魂惊,他喜欢为难的事萧子宴杜如兰那一类的人,而不是无辜的老人家。
    “大虫吧,我就喜欢大虫。”朝术咧开了嘴,他笑起来时,唇角还有两颗尖尖的小虎牙。如此看着就真跟天真明媚的小公子没什么两样了。
    卖糖人的老伯也很捧场,“嚯”了一声,“公子好胆艺,大虫虎虎生威,同公子这不凡的气度一模一样。”
    朝术弯起了眼睛:“多谢老伯夸奖。”
    趁着老伯开始做老虎的糖人儿时,朝术就依靠在萧谦行的肩上,不用他垫脚,对方就会自然而然低下头来听他说话。
    朝术便压低了声音道:“才不是虎虎生威,而是——”
    “狐假虎威。”
    他是那只狐,而他们萧氏王朝则是那头虎。
    ……
    京城里繁华依旧,外界的风风雨雨好似影响不到达官贵人的奢靡享乐。
    只有愿意低头的人,才会发现不论是街巷还是商铺门口,都多了不少衣衫褴褛的乞丐。
    萧谦行沉思,紧锁的眉头还未松开,就对上了一双漆黑得好似不透光的眸子。
    朝术眼珠是纯黑的,瞳孔和虹膜都仿佛是那墨染透了一般,若是有一抹光跃进去,就会显得极亮,极亮。
    “永安街没什么好看的了,我们又没什么要采买的,不如出城玩儿。”朝术突然提议说,打断了萧谦行若有所思的目光。
    “怎么,哥哥不愿意吗?”
    “不,全凭朝朝做主。”
    一问一答间,他们也早就对答案心知肚明。
    朝术在城外购置了一套庄子,专门有一套宅子和十几户佃农。
    种得有瓜果蔬菜和粮食,平日里不常来看,一般都是让他身边的阿楠替他去视察,好在对方能力不俗,管理手段不算差劲,没有让朝术失望。
    他确实是胆大包天的,准备就将萧谦行安排在庄子上了。
    这本来是处理一些不孝子弟,或是安置外室之地,朝术也真是放肆。之前是冷宫般的偏殿,这下又是不值一提的庄子,连他自己都有些难言。
    “哥哥,你会生气吗?”朝术扭头看他。
    萧谦行答非所问:“哥哥永远都不会生朝朝的气。”
    朝术就有点儿不满了:“你知道我想说的不是这个。”
    萧谦行忍俊不禁,他环视了一圈山清水秀的小庄子,看得出来朝术是用了心选的,即便这儿没有皇庄那么辽阔广大 ,轮焉奂焉,却也精致小巧,一应俱全。
    “山环水绕,碧草红花,见之便心生欢喜,岂有怨怒之理?”萧谦行正视他,“最重要的是,这个庄子是朝朝精心挑选的,所以我心悦之。”
    第52章
    朝术在那一瞬间就像是心脏炸开了烟花, 惊喜和雀跃在心尖撩动,总觉得好像是做了一场大梦,他沉溺于梦中, 不愿醒。
    他感觉自己好像是被雨点肆意拍打的浮萍,被迫把自己沉浸在过一日便少一日的美梦里。
    飞鸟从天空中盘旋, 近来下过雨的天气有一种空蒙清透之感, 水雾从鼻尖淌过。
    朝术只觉从前伤过的膝盖隐隐作痛, 他前面小半生遭的罪太多, 身体俨然落了一身的病痛, 尤其是在下雨天, 每每都难捱得紧。
    今日天气还算晴朗, 惠风和畅,他身体要好很多, 出来呼吸新鲜空气也是一件好事。
    朝术突然感觉一只温热干燥的大手牵住了自己,带着薄薄的茧,宽厚得可以将他整只手包住,却用五指从他指缝里穿过,同他紧紧扣在一起。
    他原本轻轻拧着眉头松了, 他转过头,唇边沁着笑。
    “哥哥对朝朝真好,就这样陪朝朝一辈子好不好?”他笑得甜, 半真半假地问着。
    有真心实意,却也知道绝无可能。
    萧谦行不是池中之物,他是早晚会跃过龙门的鲤鱼, 哪怕一时落魄了, 也掩饰不了他满身的金光, 尊贵的身份, 他永远都不可能束缚得住对方。
    丝丝缕缕打着转儿的风从萧谦行脸颊刮过,掀开了他的皂纱,露出那张眉目清隽,缥缈绝世的面容。
    他的声音温和低沉,又带着磁性:“朝朝,人的一辈子何其短暂。我不要一辈子,我要永生永世。”
    萧谦行的瞳珠好像是一口古井无波的深潭,幽幽说出这话时又是一种难以言喻的坚定,让朝术平白有种被蛛丝绞住,永世无法挣脱的窒息感。
    他慌忙挪开视线,躲避萧谦行直视的目光。
    他把那些稀奇古怪的想法从脑海中剔除,生硬转移话题:“我在这里还挖了一个池塘,养了不少鱼,我们去钓鱼吧。”
    朝术生性好动,但他这两天腿脚不便,也不想动弹。
    平日见萧谦行不怎么剧烈活动,想来也是好静的,索性就钓鱼来打发时间。
    他其实也很享受这样静静同心悦之人待在一个空间里,什么也不做,就只靠在一起度过一段时日。
    萧谦行自然是朝术说什么,他便应好。
    那些饵料是佃户拿过来的,朝术其实不太懂怎么钓鱼,只知道把杆子甩出去,放长线钓大鱼。他最不缺的是耐心,就算手法不怎么熟练也比第一回莽莽撞撞冒冒失失的人好太多。
    萧谦行不论做什么事都是安安静静,不疾不徐的,好似什么都不能烦扰到他的心境,从前带了一丝恶劣的性格也在朝术的控制下消失殆尽,只剩一片祥和温顺。
    他教朝术怎么在竹片削成的鱼钩上放蚯蚓,高贵冷淡的太子做起这些事来没有半分的不情愿,他是愿意低下头来俯瞰众生的神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