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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沈肯尼成长日记 作者:沈肯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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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人选了一套正装,但几乎耗时整整2个小时,因为买我西裤的时候,为求合身,必须整改一部分,店家说20分钟搞定的事情,变成了120分钟。沈煜伦得瑟地说他是标准模特身形,每一件上身都很合适,我就反击他是大众身材,最普通那一类,所以才件件合身。

    买单的时候,我拿出卡准备刷卡,沈煜伦一把拦上来,爽快地说:“我来。”

    “我来吧,这一套也就你给我买两瓶香水的钱,而你给我买了一堆香水。”我知道,我们这个年纪,在花钱这方面,我们仨都算出格的,李浩然家境优越,沈煜伦因为爸爸的特殊身份,也总是大把给他打钱,而我,在刷卡机还不是那么多见的年代,妈妈也已经给我办了好几张银行卡。

    “走开,我来。”沈煜伦挤开我说。

    “你知道多少钱吗,这两套,你的钱省点儿花。”我坚持买单,沈煜伦身边已经没有一个亲人,他这些钱绝对不能用零花钱来指代,因为自从几个月前他奶奶离开他,他就要学着一个人生活,比如理财。

    沈煜伦一把把我扯到他身后,我踉跄了两步。他很用力,我没再坚持,买完单,在电梯里,他终于开口。

    “沈肯尼,你不是一直很懂礼貌吗?今天这算什么?基本礼仪都没了。”沈煜伦严肃地问。

    “你又想说什么?”我转过身,和他四目相对。

    “刚刚那个情况,你明显不给我面子。”他开始有些无理取闹。

    “不就给你买套西装吗,这有什么?至于吗?”我很少和别人较真,除了在沈煜伦面前。

    “因为。”沈煜伦刚开口电梯就停在三楼,几个大婶说笑着走进来,刺鼻的香水味扑面而来。

    “基本礼仪第一条,在电梯里不要讲话。”我对沈煜伦冷漠地说。

    接着我看到,前面一个大婶刚刚张开嘴准备说点什么,估计听到我这句,立马紧闭起嘴,几个大婶目视前方,规规矩矩地站直,升国旗都没这么正式。

    我咬着唇,让自己不要笑出声,沈煜伦在我身边低着头侧过脸,整个脸笑得抽搐而扭曲。

    我一脚飞踢在他受伤的脚踝,才止住他的笑。

    在这一局里,最后是沈煜伦完胜,因为电梯门打开的前一秒,他补充说:“因为今天我是你老公,你都得听我的。”我当时只想移民,而且是火星。

    大婶们听到这一句,继续笔直地挺着腰,然后开始仓皇四散,所以在整对方这件事情,我和沈煜伦算是旗鼓相当,天赋异禀。

    taxi停在酒店门口,沈煜伦打开车门后,转身对我鞠躬,咧开嘴笑着说:“请!”

    我的嘴角也忍不住变作向上的幅度。

    我和他西装革履地朝酒店门口走过去,门童帮我们拉开门,客气地朝着我们微笑问候晚上好。

    走进玻璃门,看到琳琳琅琅的水晶灯,吊满整个大厅,让我想起假期和妈妈穿着磨破脚的新皮鞋和客户吃饭的晚上,像这样的酒店应该人流如潮,但我依稀记得,那个晚上,我们踩着地毯走进酒店的时候,除了服务生和前台,只有大堂经理一个人朝我们走过来,客气的地问候我们。

    “请问可以帮你们什么吗?”大堂经理微笑着。

    “我们定了两位自助。请劳烦带我们到餐厅,可以吗?”沈煜伦也瞬间变得绅士起来,我反而有些不自在。

    “好的,先生,我们的自助餐厅在顶楼,是旋转餐厅,请跟我这边走。”

    到了餐厅,四周全是落地窗,餐桌呈环状布局在各个窗口,中间是长列的各类菜式,甜点、主食和饮料。像童话世界里水晶宫一样的美好。

    沈煜伦带着我选了一个位置,他突然往我身后一站,轻轻帮我拉开椅子说:“请坐,老婆。”

    “谢谢,有点儿意思。”我笑着对沈煜伦说。

    “看来我们来对了,人很少。”沈煜伦也坐下来对我说。

    “老婆,你今天好漂亮,我好幸福。”他接着补充,把手往我手上一放,我刚准备把他手甩开,突然看到他手上那道因为我割伤的疤痕。

    “嗯,谢谢。”我轻轻地一点点缩回我的手,我担心这微妙的气氛又被搅乱,于是马上补充说:“亲爱的,介意帮我拿一份例汤吗?”

    “是!老婆大人。”他立马去给我端来一份罗宋汤。

    接着过来一个服务生,推上来餐车,上面的酒桶里是冰镇着的香槟。

    “你叫的?这不在自助餐范围吧?”我问沈煜伦。

    “嗯,我叫的,喜欢吗?”他眼睛里流淌着温柔,那一秒,没人在意从前,没人思量未来,我只是被一种道不明,说不清的感动包围,但这种感觉一点都不让人讨厌。

    窗外暮色开始四合,街角亮起霓虹,餐厅在旋转,我的心像在旋转木马上一样五彩缤纷,暧昧得一塌糊涂,我们举起酒杯,准备碰杯。

    “to?”沈煜伦狡猾地坏笑着问。

    “to our friendship.”那并非口是心非,我只想他一直呆在我身边,而能成立稳定关系的好像也只有友情。

    听我这么这么一说,沈煜伦缩回手臂,纠正说:“to love.”

    爱有很多种形式,我们之间这也是一种爱,他的to love是最微妙,最合适,最精准,也是最可爱的一个祝词。

    高脚杯碰在一起的时候,有一种错觉,因为我居然觉得平日里有一些霸道,有一些冲动,有一些稚气的沈煜伦,今天居然也有那么一点点温柔,一点点体贴,一点点可爱,还有,一点点的性感。

    吃完晚餐,沈煜伦带着我离开酒店,走出酒店,街上的人潮涌动,风清云高,我建议,步行回家。

    春末的日子,满街依然是绿树鲜花,昏黄的路灯下,我一直想说点什么,但又觉得说什么都不合适,两个人突然间有些陌生,我看他,发现他居然开始眼神有些闪躲。嘿嘿,你也有不好意思的时候?不过这样的感觉也不错,我们没再讲话,只是不时地交换眼神,悠然地笑,在他身边我从来都无所顾忌,他像深海一样包容我所有苛刻的棱角,一直都是。

    在温柔的夜,他后来伸出手,把我的手放进他的口袋,我们踩着地砖,低垂着头,肆意流淌青春的猜忌和不安分,不用交流,我也知道,我们已经罪孽深重。

    我无所畏惧,仅仅是因为深信时光与变换的规律不会发生在我们身上。

    回到沈煜伦家,他先洗澡,我拿睡衣时候又找到那本相簿,最后一页的照片依然让我好奇,男孩和沈煜伦的合照,面部已经被撕掉,褶皱的照片上血迹斑斑,当时究竟发生了什么事情,而这个佩戴m耳钉的男生又是谁?

    “好了,现在换你,慢慢洗。”沈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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