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章 邂逅?

      我们宿舍六人闲聊时就说了各自的爱情打算,我就说我决不会主动追女生,要等女生主动追我。他们就笑,说那得等到猴年马月,还让我做好打光棍的心理准备。
    我也知道女追男确实很少见,但我有什么办法呢?我有口吃,硬件都不合格,我根本没勇气去追人家女生,谁愿意找个有缺陷的男朋友呀?只有女生追我才表明她不在乎这个,是真正的喜欢我。
    我想这样的女生少之又少,因为有好的谁愿要孬的呢?再者我没有交女朋友的经济条件,谈恋爱哪有不花银子的,政治上讲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的确是这样。
    我喜欢看书,尤其是小说,书店就是我常光顾的地方。
    有时在书店里看书时我会看到这样一画面:一女生或男生推门而入,轻车熟路走向摆放着琳琅满目书籍的书架,手脚麻利干净利落的从架上拿下装帧精致封面华丽的书看也不看便去付款,店老板在计算器上按了几下说了数目,这同学毫不犹豫的从钱包中抽出崭新的钞票递给老板,然后拿上书便扬长离开,当然有时会等老板找完钱后再扬长而去。
    每次见到这种场面我都是瞠目结舌,想想我,每次来书店我都是逛过来走过去,伸手拿下一本书,正过来反过来看来看去翻翻掀掀,问过价格后重新放回原处,最终走到固定的位置拿过固定的书聚精会神的看,计算着时间,该走了便小心翼翼的放好书两手空空离开书店。
    像我这样喜欢读书的人应该不在少数吧。
    我想书店老板最喜欢前者,巴不得他们天天来,而厌恶我这样的人,恨不得我们这类人出意外命丧黄泉。
    其实书店里有许多书都让我爱不释手,可当被告知价钱后我便怅然若失,只能恋恋不舍的把书放回到原处。虽然一本书少则几块钱多则几十,但对我来说还是有心而无力享用。
    我舍不得花钱买书并不说明我不是真正喜欢,可知道如果买了书我的生活费就得缩减,孰轻孰重我还是掂量的清的。
    我可不想做一个高尚的人——为了爱好忍饥挨饿,牺牲最基本物质享受换取精神食粮,小命都没了还谈什么精神。
    钱对我很重要,我在乎它,因为我需要它却不拥有。
    我也曾下定决心,如果我意外获得一百块或是更多,我就全用来买喜欢的书。
    尽管意外之财(当然是取之有道的钱财)我还没得到,可我置疑即使得到了钱,到时我真会义无反顾那么做吗?
    除了在书店看书,我还一直对书摊情有独钟,别管买不买书,见书摊我就凑。
    就是在书摊前我认识了杨盼,不能说认识,因为我们当时连对方的名字都不知道,应该叫一面之缘。
    我们校园的一处有一个书摊,每天下午上完课我都会在路过书摊时驻足,看一会儿书,翻一些资料,这都成了习惯。因为我想进步,有句名言叫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我也是人,要想进步自然也得靠书这座阶梯。
    那天下午上完课,我照例站在书摊前,手捧一本书认真的阅读着,旁边会时不时的有男生女生走动,我也不管他们,只顾看书。
    看累了,我便抬起头望望远处放松一下双眼,当我回过头想继续看书时,不经意间通过余光,我注意到在我的右边有人在盯着我。
    我转过脸去,顿时脑子里一片空白,心跳骤然加速,脸也火辣辣的,我赶紧低下了头。(平时我不敢和女生对视,见了女生便俯首,特别是漂亮女生)
    妈呀,是个高挑的长发女生,还这么漂亮,沉鱼落雁之容,闭月羞花之貌啊,而且有一种说不出的内在气质吸引着我。
    她为什么盯着我看,她还在盯着我看吗?
    我思索着,眼睛盯着书,书上的文字并不能被我看在眼里。我下意识的微微转头看了一眼。
    这一看不要紧,把我吓了一跳,这女生走进了我,与我近在咫尺,我的心脏“咚咚”直跳。
    “同学,你看的是不是《草样年华》?”女生甜美的声音飘入我的耳畔。
    人家在跟我说话,我不能装作听不见不搭理呀?我合上书抬起头看了她一眼,随即又低下了头看了一眼书,点头说:“是。”
    “你能不能先让我大体看一下,我想买一本。”女孩笑问。
    书又不是我的,我二话没说就送了上去,女孩天使般的笑着接过书说了声谢谢。
    女孩低头翻阅着那本《草样年华》,趁此机会,我偷偷地瞅了她几眼。
    女孩穿着短袖衫和至膝的牛仔裙,脚上穿着一双水晶透亮的凉鞋,一头乌黑油亮的秀发倾泻下来,我似乎还闻到了从女孩身上散发出的清香。
    女孩的皮肤也白皙水灵,看着就能感到光滑柔软细腻有弹性。《红楼梦》里说女人是水做的,一点都不假。
    可惜的是女孩低着头,我没法看清她的容貌,反正刚才的第一眼虽然只看了个大概,但感觉挺美的,清丽脱俗是我对她的评价。
    别管怎么说,从外表来看这女孩是我见过的最完美的,完美天使的化身。
    女孩总共看了还不到半分钟就把书还给了我,并且再次说了声谢谢。
    我笑着接过书,目光始终盯着书。
    我低头翻弄着书不说话,女孩开口了:“你也喜欢看这样的小说?”
    看来她也喜欢,但我并没说实话:“无聊时就看看。”
    “你是哪个系的,不是中文系的吧?”女孩没有要离开的意思。
    “不,不是,我是数学系的。”我声音发颤,也有些结巴了。
    “哦,我是大二中文系的,你是大几的。”
    “啊,大、大二。”我局促不安。
    “像你这样喜欢看这类小说的男生可不多了。”女孩笑道。
    我只是笑,同时手也不停的胡乱翻书。
    “那你看吧,我就不打扰了。”女孩要走了。
    我只轻轻的嗯了一声。
    感觉女孩离开了我才敢抬起头来,女孩还没走,正在不远处看其他书呢。
    我哪还有心思看书,男人都难逃美人关。
    女孩背对着我,长长的黑发像瀑布一样垂在后背,这样我也不用担心会与她对视。
    女孩身材很好,身高和我差不多,是我喜欢的类型,至少硬件条件达到了我的要求,甚至还超出了我理想中的女友。
    忽然,女孩转过了身,我慌忙低下头来,生怕被她发现我在看她。
    过了一会儿,感觉没什么情况,我再次慢慢抬起了头。
    女孩还是站在那里,只是由原来的背对着我换成了面朝我。
    见女孩看书认真,我便斗胆一睹其芳容。
    我看到了女孩洁白滋润的脸、柳叶弯眉,还有像是涂着油脂的粉嫩的鼻,她那娇艳欲滴的红唇时不时的动一下。看得我是心胸荡漾,恨不得上前搂住她,但理智战胜了欲望,否则的话我岂不成了流氓。
    漂亮女孩总是不乏追求者,这么漂亮的女生当然不会不抢手,一定早已名花有主。
    顿时,一股莫名的忧愁涌上心头。
    我对平时电影电视中常演的各种各样的艳遇感到好笑,天下哪有那么多桃花运让你撞。灰姑娘倒是不少,可有几个遇到了白马王子而且被白马王子喜欢?
    一大帮男生追的漂亮女生偏偏因为一次偶遇就喜欢上你,别想好事了。偶然是有的,可太多的巧合也是人为的。
    我也不再奢望什么,眼不见心不乱,何必自作多情、庸人自扰,还是老老实实看书吧。
    可我努力将心思放在看书上,但都无用,总是忍不住朝女孩看。
    “马云,看什么呢?”突然有人拍了下我的肩,把我吓得浑身一颤。
    我回头一看,原来是班上的同学。
    我把书举给他看,他看了一眼说:“你喜欢看这书呀?”
    “嗯,我喜欢看这青春校园小说,怎么了?”
    “没怎么,《理工大风流往事》看过没?”
    “没。”我摇头。
    “那小说以前挺火,也不错。”
    “哦,我找时间看看。”
    “你继续看吧,我走了。”
    “嗯,走吧。”
    我目送我那同学走远,因为这样我就可以借机看女孩。
    感觉站得腿有些酸了,我便合上书放了回去。我刚收回手,那女孩就走了过来。
    “看完了?”她问,面带迷人的微笑。
    “嗯。”尽管我没看完,我还是这样回答,眼睛没敢直视她。
    女孩重新拿起那本《草样年华》笑说:“怎么样,不错吧?”
    “还行。”我不知用这样个字回答了多少人。但打心眼里我很喜欢孙睿的这部《草样年华》,语言诙谐幽默却不乏沉重哀伤,里面的一些句子我喜欢的不行不行的。下面我摘抄了一些:
    成长是要付出代价的,为此我失去了青春的四年时光。在此过程中,我学会了愤怒,又学会了忍耐,学会了愤世嫉俗,又学会了麻木。梦已经越来越少的出现在我的睡眠中,取而代之的是鼾声如雷和长眠不醒,少年气盛、血气方刚已经在我身上消失,我甚至可以用“老气横秋”来形容自己。
    大学的四年已经过去,那一个个动人的故事和一张张鲜活的面孔正在我的记忆深处褪去颜色,变得面目全非、支离破碎。
    这时,女孩的手机响了,令我绝对惊讶的是铃声竟然和我的一样都是郑源的那首《不要在我寂寞的时候说爱我》的高潮部分。你说当时我要把手机带在身上,并且正好有人给我打电话那该有多好啊。唉,也许我们有缘无分。
    女孩拿出手机接电话,我站在一旁没有动,还不忘偷瞄她几眼。
    接完电话,女孩还是面带微笑:“我有事得走了。”
    听起来好像我是她什么人似的,我太自恋了。
    “嗯。”我点点头。
    “拜拜。”女孩示以我微笑便抱着那本《草样年华》去书摊老板那结账,然后便离开了。
    搞了半天,原来她是要买那本书,因为见我在看就没好意思说。
    如果我知道她要买,我会毫不犹豫的把书给她,也不用害得她等这么长时间呀。
    望着远去的女孩,我思想又发生了转变,心里自问:“命中注定的我和她到底有没有缘分呢?”
    回到宿舍我就写了首诗:
    致梦中情人
    我爱你
    这是不争的事实
    有天为证
    有地为证
    更有我的心为凭
    我有爱的自由
    你有不爱的权利
    你可以不爱我
    但你阻止不了我爱你
    我爱你
    这就是真谛
    我爱你
    任何事物都阻挡不住我对你
    爱的洪流
    这首诗是我为杨盼而写,不过杨盼从不知道,是我没让她看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