贪官落马与二何干

      刚刚通过实施的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中的第29条规定:“公务员包养情人的,给予撤职或者开除处分。”此条款中载明的情人,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二奶”公务员除了刚被判重婚罪的那名高官外,大多还是知道结了婚的男人是不能再娶的,即便想与别的女人睡觉也只能暗地里开展工作,这才叫包养,包养的对象才叫情人,叫“二奶”之所以叫“二奶”肯定就是家里还有“大奶”在了,呵呵,没大奶你与人家小姑娘来往同居什么的,那叫谈恋爱,那叫恋人而不叫情人,没人会管你,就象武汉市蔡甸区原区委书记一样,五十多岁的人了,明明是与人家小姑娘有染,因为他老婆不在了,故司法机关在定性时给那女子认定为“恋人”五十多岁就不兴有恋人了啊?人家杨振宁老先生八十多岁不照样恋爱谈得水深火热的吗?这就是一个身份问题,公务员与女人交往不可怕,正常现象,男欢女爱,天经地义。可怕的是你在有法定妻子的情况下,还要跟别的女人来往(普通工作交往除外,本文所指是“深入”交往的那一种),那就有问题了,更有胆大者将人家小姑娘的肚子搞大的,真是胆子超过了体重啊!
    扯远了。我们是来探讨问题的不是来扯野棉花的。
    媒体经常有落马贪官的新闻,读着读着就读出点味道来了,因为几乎在每个贪官的背后都有一个或n个情人的客观存在,都有一段或n段动人的情爱故事,都有一张张丑恶的嘴脸。于是,人们就开始说了,真是红颜祸水啊!政府官员本来是个好官,现在却沦为“贪官”都是被女色所惑,他们是在这些人的鼓动下才去贪污受贿,从而沦为阶下囚的啊。于是,又有人说了,鉴于贪官中的大多数人是从包养情人开始滑向罪恶深渊的,若是把包养情人这条路给堵死了“起码可以提前阻止百分之八十的贪官在政治经济问题上惨痛落马”如此说法荒唐至极。怎么堵啊?你纪委监督到了八小时外,你还能监督人家屙屎睡觉啊?你总不能指定人家高官该在哪里睡、与谁睡,保持怎么样的姿势睡觉吧?更何况,这纪委的同志除了监督不力外还有诸多不能监督的盲区。二奶其实也挺无辜的,一个巴掌拍不响的。美好的生活谁不向往啊,我年轻美貌的,资源丰厚待价而沽,谁让你高官司今天送小费、明天送戒指、后天送项目来着,为了报答你,送钱你不要、送礼你不收,我只有送人以身相许了。有了第一次,不愁第二次,性这玩艺就那么回事,你有情我有义,你有权我受益,咱们各取所需相得益彰,怪不得谁的。再有就是,怀有某种目的的女子主动投怀送抱直往你怀里钻,怎么办?我是高官,但我并不是柳下惠啊!所以,如此看来,贪官的沦落,与二奶无关。
    还有人建议,果真女色才是官员难过的门槛,今后不妨这样:提升重要岗位的官员,尤其是高级官员时,优先考虑女性。如今男女受教育的机会基本平等,提升一个女性官员该不会是太难的事情;更何况官至高级岗位,年龄一般已过不惑之年,这样一个女性官员,在情场上违规的先天条件和可能性就要大大低于同样官职的男性官员。这样国家遭受的损失岂不是要小得多?还是蛮有创意的。
    古人云,食色性也。酒足饭饱定思淫欲。当了官了,出息了,手中有权了,办事方便了,除了帮别人办点事得点感谢外,私下里自己也能办点事(就那点男女间的破事)。更可怕的是,高官手中有权了,而且权力又不受制约的时候,那还不为所欲为啊?古人还说,君子慎其独也。独个屁啊!也不看看这是什么年代了,小朋友在马路边捡到一分钱也不象我们那会儿交给警察叔叔了,要么不屑,要么不交,凭什么呀!一不偷二不抢的,养个情人算什么?男人嘛,或多或少都有好色的本性,有权有势了,这种本性才最大限度的发挥有了基础和条件,不想为也难啊!现在那些下了岗的男人都过着“长城的烟,沱牌的酒,二分的麻将天天有,搂着情况扭一扭”的生活,他们都在晃“情况”(武汉人对情人的戏称),何况为他们谋福利的官员呢?
    制定条例本身没有错,我们也大力支持和拥护,关键是看如何执行和落实了。光撤职和开除,我看远远不够,不做是不做,既然想要这么做,就得把事做好了做得象个样子。人家捞饱了玩够了,你把他开除了,不正好解放他了吗?他更可以肆无忌惮地玩了。再者,此举也颇有杀鸡取卵之嫌。党和人民培养一个干部多不容易啊!就因为一个小小的作风方面的问题就废了他,是不是有些得不偿失呢?
    总喜欢把贪官落马的事归罪于二奶,我觉得未免有些勉为其难,没有我们这些贪官,她就是一普通女子,什么奶都不是。二奶从来都没想过要毁了谁,都是咱们干部自己约束不严造成的。其实,我们应该反思:我们在教育干部、培养干部、考察干部、使用干部的时候,为什么不能加强道德教育、加强情操的陶冶,提前发现他的品质弱势,及早地矫治呢?为什么非要等到出了问题才来处理还责罪于人家二奶呢?
    贪官落马,真的不干人家二奶什么事!都是这些不安分的男人咎由自取的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