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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麒麟(1-6部+番外) 作者:桔子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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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是一种失控的状态和感觉,好像飘浮在空气中,脚不着地的似的,陆臻管这叫做恋爱初期的狂欢症,成天介地希望这个阶段快点过去,好马上过渡到老夫老妻。

    好在生活也还是那样顺水流过,他的飘浮,并没有给他的工作带来太多的负面影响,事实上,唯一的转变大概就是,队员们发现陆臻好像从一个笑眯眯的孩子,忽然变成了一个笑得合不拢嘴的孩子。可是大家都能理解,死里逃生地回来了,原本以为回不来的队长,后来也回来了,狂喜的感觉会延续很久。

    其实那时候整个一中队都有点狂欢症,他看起来就不那么明显了。

    唯一没有狂欢症的人是夏明朗,他状态一直稳定,方进认定那是因为他没有经历过失去的痛苦,他自己当然知道自己没死。陆臻很赞同这个解释,只是稍微有点儿失望。可能夏明朗到底还是夏明朗,他,与他的爱情,不知道在那个强大的生命里意味着什么。

    夏明朗顺利地通过了为期一个月的半封闭式政审,开始进入正式的工作状态。今年不是选训年,目前各中队的人员都还算满标,夏明朗的工作负担轻了很多,然而另一场特别的选训在经过了长久的准备之后终于进入了实质性的阶段,那就是严正大队长一直以来的期待,由光杆司令陆臻领衔的通信支队开始正式招收队员了。

    队员的组成主要集中在两个部分:电子侦察与干扰,网络攻击与屏蔽。

    要求,在实战及演习中可以有效地保护自己经历最高烈度战争的考验。而同时,他们的专业技术也必须达到一专多能的强大攻击力。特种部队与普通野战部队最大的不同就是用最少的人办最难的事,所以需要技术人员可以一个人完成包括电磁干扰与抗干扰,捕捉信号,传递信息,发现目标并实施引导等等一系列的技术问题。并且在熟练运用各种仪器的同时,他们还得是硬件上的专家,在战斗时任何损伤都有可能发生,越是高科技的东西就越容易坏,可是在战火硝烟弥漫的地方,是不会有一个专业技师随时供人差遣的。

    陆臻有时候开玩笑,他们这是在招一个人的兵工厂,这话虽然过了一点,可是也不无道理。

    当年夏明朗花了两年的时间学习去适应一个教官的角色,学习怎样调整心态,全心全意地只为了调教别人超过自己,学会享受学员们的成就,而不去放纵他那种几乎是与生俱来的争强好胜。然而与夏明朗不同的是,陆臻似乎是天然地适合这样的工作,他是如此欣喜地期待着别人的进步,期待着他的团队有人可以超越他,似乎即使是站在队伍的末尾也不会让他觉得沮丧,只要他相信自己已经尽力。

    有时候夏明朗会觉得在陆臻身上有一种气质,很好地解释了他的一切行为与准则,那是一种真正地充满了贵族意味的气质,令他有一种与生俱来的优越感,这种优越感保证了他在任何情况下都不会丧失自信。

    相识越久,夏明朗便越来越深刻地感觉到陆臻毫无疑问是骄傲的,他像一个魏晋时代的高门士子那样天然地骄傲着,他的骄傲甚至不需要用任何高人一头的姿态去表达。

    毫无疑问的,夏明朗是欣赏这种气质的,那是一种从容不迫的微笑,令人着迷。而现在,这种欣赏更多地转化为了一种隐秘的自豪,那个人是他的,他在人群中看着他闪闪发光,众人都喜爱着他的某一面,而只有他拥有全部。

    拥有与被拥有的关系会产生安定感,好像两个人合而为一,彼此的缺点都被抹平,而优点被无限放大,这是最美妙的时刻,仿佛梦幻。所谓爱情,它那异彩纷呈的魔幻一般的力量在他的心底涌动,波浪翻滚,然而却没有人看得见。

    在夏明朗的坚持和解释之下,严正将陆臻任命为这次选训的主训官,陆臻接到命令的时候差点没一跟头栽下去,他气急败坏地去找夏明朗,告诉他这种事绝对绝对不能拿来开玩笑。夏明朗一脸严肃地向他开诚布公,告诉他,在陆臻之前,他可以胜任并基本上代替一中队里任何一个人的职能工作,而这保证了他可以在训练中准确地把握他们的优缺点,控制训练强度。

    可是现在,很明显的,陆臻比他更加了解这批学员的综合素质,每个人缺在哪里优在何处,怎样划分技术培训与军事训练的比例。在一次训练任务中,制定规则与大纲者为主,执行者为辅,这是非常顺理成章的事。

    所以陆臻是主训官,他是助理教官。

    夏明朗非常严肃地看着他的小兔子紧张地眨巴着眼睛,他焦虑了,惶恐了,懵了,傻了,慌了,他茫然地睁大眼睛急切地看着他,似乎期待着从自己手里得到一点依靠与支持。夏明朗于是语重心长得几乎有些忧伤地回望,声音落寞而萧索:“时代在进步,未来是你的天下。”

    陆臻顿时傻了眼。

    夏明朗兴奋而快乐地窃喜着,心中暴爽不已,下流无耻的优越感满心荡漾,同时油然地感觉到这个一贯骄傲从容的小家伙不知所措的紧张小脸真tmd可爱到爆。

    陆臻捏着衣角鼓足勇气,鼓了又鼓,夏明朗期待地看着他,终于,陆臻仿佛放弃似的一拍桌子:“我什么时候给你看计划?”

    夏明朗愣了一下,迅速地说道:“三天之后。”

    “好!”陆臻把帽子抓下来捏在手里,心事重重地出了门。

    夏明朗憋屈地看着办公室的大门缓缓合拢,最后咔的一声轻响,关牢。

    真tmd,小子哎,你当真没看出来我脸上写着大排的字:快来求我啊,求我啊,求我啊!

    夏明朗非常懊恼,这小子怎么就能这么犟?

    陆臻在鸡飞狗跳,当陆臻鸡飞狗跳的时候徐知着当然也不好过,于是当小陆少校第一百零一次要求徐小花回忆训练细节的时候,某枪王终于发怒了:“你去问他啊!人是专业的!!”

    陆臻咬着嘴唇,一脸憋闷的小样儿。男人都是有自尊心的,尤其是恋爱中的男人,丢人可以上天入地,可就是不能在自己的情人面前丢人示弱,夏明朗把活儿交给了他,他就得独立把这事给干好了。

    否则……

    其实他自己也不知道否则得怎么样,这是一种非常单纯的雄性的心理,我们通常称之为逞强。

    陆臻逞强了三天之后拿出了初稿,夏明朗只翻看了一眼就要往碎纸机里扔,陆臻大怒,于是夏明朗又把东西砸了回来让他亲自拿去给严头。严正一贯温文而狠辣,陆臻站到严正大队长面前的时候才知道害怕,他的那些别扭的小伎俩在夏明朗跟前使使还可以,反正怎样都有点恃宠而骄的味道,夏明朗总是不会拿他怎么样。可是大队长清凌凌的似笑非笑的眼神袭过来,那是一种手术刀一般锋利的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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