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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绿腰 作者:小红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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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息。

    “今天带拖鞋驱了虫。”

    下面附了张小白狗的萌照。

    “是不是像你一样可爱?”

    宋茵本来指尖都触到键盘开始打字,想起刚才的事,忽地又不想回了,她重新把手机放回口袋。

    “谁呀?”

    卢佳思好奇。

    宋茵歪头想了想。

    “我爸爸。”

    她答着,摸栏杆下楼梯,转过拐角,声控灯忽地亮起来。

    突如其来的光明让人一惊,宋茵下意识眨眼睛,脚下便踩空了。

    她还没来得及惊呼,下一秒便被人扶住了手肘。

    宋茵的眼睛渐渐适应光线,这才看清眼前的男生。

    他大概也刚从楼梯间出来,个子挺拔,皮肤白皙,眉眼清秀,笑起来,便隐隐露出两个酒窝。

    瞧着宋茵站稳了,他才缓缓松开她的手。

    “学姐呀,好巧。”

    “是格周啊,”宋茵也回他笑意,“你也到这么晚。”

    “恩,”他摸了摸头,看上去有些害羞,“都要期末,不努力不行。”

    宋茵隐隐记得程格周从前在市立舞蹈学校的成绩挺好的,不然老师也不可能让低年级的他来组合跟她示范双人舞。

    为人谦和又肯努力。

    宋茵又朝他笑了笑。

    “原来你们认识了啊……”卢佳思有些诧异,上次聚餐都没看两人怎么说话呢。

    “我和学姐都是江州人,从前是同一个学校的。”

    灯光下,男孩儿解释,唇畔有两个若隐若现的小梨涡,看起来心情不错。

    第28章 bsp;28

    上一次宋茵半途被陆嘉禾带走了, 话也没来得及多说。舞院的男寝和女寝相隔不远,三人结伴回宿舍楼,起了个头便聊到从前舞蹈学校的事, 一番叙旧, 人倒是熟了不少。

    程格周看起来是那种外向开朗的小鲜肉, 接触起来性子却带了几分腼腆,卢佳思逗了她几句, 脸便红起来。

    幽静的校园窄道落了些叶子,有虫鸣此起彼伏,昏黄的路灯下, 程格周的五官清秀柔和,看起来格外干净帅气。

    也就六七分钟的路程,一直走到岔路口, 该要分手时, 程格周才鼓起勇气般,朝宋茵要了微信号。

    宋茵想了想, 顿住脚步, 把号码念给了他。

    “诶诶诶,只要你宋学姐的?”卢佳思佯装不悦,程格周赶紧抱歉, 把两人一起加上。

    走远了,卢佳思才控诉道, “茵茵, 小鲜肉是你校友, 这事儿你都没跟我们提过呢……”

    “那天聚餐没来得及呀。”

    宋茵走得有些热,干脆松开了外套的排扣。

    确实是,卢佳思也想起来,宋茵那天根本没来得及多说话,直接被陆嘉禾牵着带走了。

    “我发现茵茵你这段时间桃花挺旺呀,还都是优质男,连陆嘉禾这样的神级绩优股都被你拿下了。”

    宋茵叹一口气,没再白费力气开口解释。

    卢佳思戳开路过超市程格周请客买的低脂酸奶,抿了一口,又道,“我猜这小鲜肉你对有意思,他刚刚一和你对视就脸红来着。”

    “佳思,你别瞎猜了。”宋茵摇摇头,“就不许人家天生爱脸红呢。”

    说罢又推着她走了两步,“快回去洗澡吧。”

    卢佳思也摇头叹一口气,“今晚就应该把晓君叫上的,她就是太懒不肯来,程格周请的脱脂酸奶可是她最爱喝的牌子。”

    卢佳思还有话怕宋茵生气没说。

    陆嘉禾的家世怎么样她不知道,程格周的她可听付伦提起过。

    这个看似安静腼腆的小鲜肉实则是个低调的二代,宋茵要是成了他女朋友,哪里还需要担心斗不过郁静琪。

    诶。

    可陆嘉禾也是真帅。

    宋茵洗完澡出了洗手间,汤晓君正对镜子拍着乳液,偏头提醒她,“茵茵,有人给你打电话吧?你手机老震动呢。”

    擦着头发从枕下摸出手机,便看见了陆嘉禾接连发过来的消息,隔几分钟一条。

    ——睡了吗?

    ——身上都是狗毛,睡不着。

    ——宋茵,它又爬我的脚。

    字里行间都带着委屈。

    最后一张图片,陆嘉禾把那只白拖鞋拎下床,放在地毯上,同他的拖鞋摆在一处。

    小狗的身子还没他的拖鞋三分之二大,看起来格外滑稽。

    宋茵没忍住扬了扬唇角。

    “笑什么呢?”汤晓君偏头。

    察觉大家都看过来,宋茵赶紧收敛笑意摆摆手。

    上床开壁灯写字的晋薇忽地顿了顿,盯着下床沉默了一会儿,停笔关了灯。

    宋茵把毛巾挂好,先是通过了程格周的好友申请,这才点开陆嘉禾的对话框开始回复。

    ——你放点儿吃的在它窝边好了,以后训练它回自己窝里睡觉。

    再关掉聊天界面,列表里多出来一条来自程格周的信息。

    ——晚安。

    宋茵会认真地给好友列表里每一个朋友回复。这次打开键盘,耳边不知怎地响起了卢佳思那句“他一和你对视就脸红”,想了想,还是关掉了键盘。

    以防万一。

    这边的陆嘉禾开了台灯,翻身拎起被子抖了半天狗毛,余光又瞥见那只小家伙抱着他的拖鞋舔咬,后背一时竖起了寒毛。

    疲惫叹了口气,下床,一只手托起它,放回窝。

    往碗里倒了些幼犬狗粮,又怕太硬它不爱吃,倒水冲了些奶粉泡软,估摸着温度合适了,才往它面前一摆。

    小家伙蹬着八字腿,埋头哼哧哼哧地舔起来。

    带着些许腥气的乳汁溅到了脚背,陆嘉禾下意识嫌恶地退了两步,又徒劳地往床边一靠,盘腿坐下,揉了两下乱糟糟的黑发,自嘲地嗤笑一声。

    那么多年的毛病,短短几天便被这只拖鞋治的没辙了。

    人生有时候真奇妙。

    陆嘉禾小时候一点不喜欢动物。

    陆进和易音早早离了婚,一个奔波世界各地忙于工作,一个醉心音乐,不问俗事。陆嘉禾自小不受大人拘束和管制,桀骜野蛮地独自生长。大概是八岁或者更早之前,他发烧到肺炎,在病房里整整住了两个星期那次,也是自己打了电话叫来司机去医院。

    他不喜欢这些象征着弱小和麻烦的东西。

    是什么时候改变了呢?

    陆嘉禾往床上一倒,看着天花板上台灯微晕的光线,神魂混沌,思绪恍惚。

    他隐约又记起了那一天。

    狭隘逼仄的空间里,他周身落满了碎裂的挡风玻璃,五脏六腑像是撞碎一般,整个世界被消音,力量在血管里缓慢流失,他有无数声呼唤抑在喉咙里吐不出。

    有人抓住他的手,将他从汽车后座的车窗里带出来。

    那天下着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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