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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到1981 作者:绣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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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什么西湖、灵隐寺全都逛了个遍,之后又去苏州看园林,去上海看和平饭店,反正是把整个旅程安排得多姿多彩,只盼着他能把c城的事情给忽略掉。

    可我万万没有想到的是,回家以后,明远居然就收到了刘浩维的信。他竟然把家里的地址给那孩子了。你说刘浩维这娃儿怎么那么多事呢。七八岁的孩子身边不是应该有很多朋友吗?何必非要拽着明远不放呢。

    之后我很认真地翻阅了青少年心理杂志,暂时把心放进了肚子里。其实刘浩维的性子我还挺了解的,这会儿不是流行交笔友吗,刘浩维也就是图个新鲜,过不了几天,他就能把明远丢到爪洼国去。

    明远对刘浩维也没有表现出很大的兴趣,来了信就回一封,并不常跟我提起他,到他初三的时候,基本上我就再也没有见到刘浩维的信了。

    明远初二的时候,我在老年大学认识了一个画肖像的龚老爷子,他以前曾帮公安局给嫌疑犯画过相,能根据证人口述把疑犯的样子给画出来,一手绝活让我十分羡慕。那会儿公安局都还没电脑呢,更不用说画像的软件了,所以老爷子这一手技术让他在公安局备受器重,连刘涛都来找过他几回。

    在邻居老教授的引荐下,我拜了龚老爷子为师,跟他学习画肖像。当然,这技术不是一两个月就能成的,好在我也不急,加上闲散时间也多,每天都去老爷子家里头画画,因为去得勤,还被老爷子好一阵夸。

    到明远初三的时候,我就已经略有小成,虽说不能达到龚老爷子那样凭口述就能画出人相貌的程度,但在景区摆个摊子给人画肖像赚点吃饭钱还是够的。

    同一年,刘江终于在刘家长辈的催促下跟省城的一个小学老师建立的恋爱关系,估计好日子不远了。到年底,古艳红终于重新调回了刑警队,喜得天天来我们家串门,没事儿还喜欢跟我探讨一些刑事案件。

    我倒是挺有兴趣,毕竟以前就在法院工作,对这些事情也不陌生,但明远很不喜欢,每次等古艳红一走,他就让我离那些事远远的,说听多了小心我的心理会变得扭曲……

    三十三

    1992年,明远读高二,我第一次在他的房间里发现了情书。

    为了表示对少年人**的尊重,我已经不再像以前那样随意进出明远的房间了。每次进屋前都会先敲门,如果他不在家,我更不会轻易进他的屋。但他似乎对所谓的**一点也不在意,白天去上学从来不锁门,有时候功课忙了,还让我给帮忙收拾房间。

    于是,我就在他书桌上发现了三封情书。

    当时明远在浴室里洗澡,屋里只听见淅沥沥的水声。我快速地把这三封情书掂在手里看了眼,字迹不同,看来我们家孩子在学校里还挺受欢迎。只不过,这三封信只开了一封,另外两封信都还封得严实,不晓得是不是刚收到,还是明远压根儿就没打算看。

    “明远——”我捏着嗓子心虚叫了他一声。浴室里有低低的声音回了一句,尔后继续是水声。看样子他一两分钟也洗不完。我猥琐地把开了封的信夹出来,展开,怀着无比八卦的心情迅速地浏览了一遍。

    这是一封非常具有时代特色的纯朴情书,纯朴到我又回头看了一遍,硬是没看出这是一封情书。这封信写得不长,通篇都没有情情爱爱的字眼,只委婉地赞扬着明远的优秀,他的成绩好,体育出色,工作能力强等等,到最后,又委婉地提出交朋友的愿望。

    这也是我,要换做二十一世纪习惯了张口闭口就是真爱的小青年们,只怕根本就看不懂。

    也不知道我们家孩子收到情书时心里怎么想的?我一边猜测着当时明远的心情,一边低头准备把那封信折好。

    这一反折,忽然瞥见信纸的背面还写着字——敢情劲爆的都在后头。我颤抖着手重新打开信,却瞧见信纸背后几行龙飞凤舞的字,那字迹嚣张大气,可不正是我们家明远所书。

    第一行,“语句不通,错别字多。”

    第二行,“不知所云”……

    难怪后面两封信都没拆封,敢情我们家娃儿还是个榆木疙瘩,没开窍呢。这写情书的姑娘真倒霉!

    我还在替人家小姑娘感叹呢,忽然听到开门的声响,明远裹着睡衣一边擦头发一边从浴室里走出来,“姑姑——”话没说完,他就看到了我手里的信……

    光天化日之下,我就这么被他逮了个正着,一时说不出的窘迫,尴尬地朝他笑了笑,努力地装作很自然地说:“洗完了?”

    明远“嗯”了一声,没再继续纠结我手里的东西,而是好像什么事都没发生似的走到书桌边坐下,朝我道:“姑姑,你帮我吹下头发。”说罢把毛巾扔给我,懒洋洋地靠在椅背上,一副等着人伺候的大少爷模样。

    我正想好好地跟他说一说情书的事,所以就没理会他这幅大爷派头,从抽屉里翻了吹风机出来,一边给他吹头发,一边想着要怎么样开口才好。

    “姑姑——”我还正琢磨着要怎么把话题转向情书的事儿呢,明远倒先说话了,“古恒找了个女朋友。”语气听着有些怪,好像他自己也挺疑惑的。

    “噗——”我脚下一个趔趄,身子一歪,险些没摔倒。幸好明远手疾眼快把我给扶住了,要不,这一跤跌严实了,我还不得瘸几天。

    “古恒…不是…古恒才几岁?他怎么就——”我话还没说完就自动住嘴了,古恒那小子比明远大两岁多,这会儿都快十八了,找个女朋友倒也不稀奇。要换作2010年,人家小学生还正儿八经地谈恋爱了呢。

    可这时候学校抓早恋抓得挺严的吧,就这样古恒也能铤而走险,这小子胆儿还真肥啊。难道真是青春期的雄性荷尔蒙一分泌,就一往无前啥也不顾了。

    可我现在的问题是,虽说明远现在还没开窍,可眼看着他越来越大了,又一向跟古恒走得近,要是哪天被古恒这小子一撺掇,也想尝尝恋爱滋味什么的,那可如何是好?

    我倒也不是非不肯让明远谈恋爱,可他到底年纪小,心智也不成熟,要是一没把持住,把所有的心思都投去恋爱了,这…我一想到这个问题,心里头就忽然觉得有些憋屈,好像有一股难言的怨气涌在胸口,就是不舒服——难怪人家说婆婆和媳妇是天敌,我这回可真理解了。

    “那…古恒的女朋友,你见过?”我小心翼翼地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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