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叶城外偶遇

      凡人琐事 作者:冰勺

    千叶城外偶遇

    晚饭,周大嫂杀了一只**,还加了好几个菜,千恩万谢的说着好话,说现在学堂停课,周秀才没有收入,这下好了可以有钱把房子翻修一下,也有钱买些好种子种田了之类的。七七见她并没提周秀才欠钱的事,以为周秀才是瞒着她的也就没提。铁牛则一边吃着久未吃到的,一边开心的炫耀他给全村的人家都挑了水了,大家都夸他。

    晚上跟小毛好说过让它留下来的事,小毛死活不同意,勾着唐七七的衣襟哇哇大叫,直到唐七七指天发誓看好了病就回来接他,才勉强收敛了爆裂的脾气。唐七七觉得真是活的够悲催的,居然沦落到了要跟一只猩猩卑躬屈膝的地步。

    第二天一早,村里很多人都来送行,居然还有姑娘送铁牛荷包!!!!把唐七七气的够呛,几个姑娘把荷包往铁牛怀里一塞就红着脸跑了,有一个胆子大一点的,含羞带臊的说了句:“铁牛哥哥,给妹妹看完了病早些回来,我等你。”还妹妹,连定语都不加,搞得好像唐七七成了大家的妹妹,唐七七觉得自己还没到人尽可姐的地步吧。

    周秀才给拿了几钱碎银子做路费,七七不收周秀才就又摆出一副对她不起的模样,欲言又止形色痛苦,眼里波光粼粼的吓得唐七七赶忙收下了,很怕他下一句来个什么“噫嘘唏,呜呼哀哉”什么的,那这小半天都不用出门了。

    带着周大嫂给蒸的二十个馍馍,唐七七二人踏上了西去之路。周大嫂嘱咐铁牛说:“这二十个馍馍省着点吃能够两顿了,铁牛你莫要敞开了吃,出门不比家里。傍晚的时候能到驿站,再买些干粮带着。”看看,二十个馍馍,一般人够吃个三五天了,这铁牛还得省着点吃才够两顿的量。

    路上,唐七七摆弄着姑娘们送的荷包,看着那上边绣的荷花鸳鸯,柳色双鱼,再看看铁牛脚上的布鞋丑的很,针脚也很,不由得心生一点自卑。铁牛全然不知,兀自背着大包袱在前面走的意气风发。盯着铁牛的背影,七七腹诽着:这些姑娘真是眼神不济居然看上铁牛,傻乎乎的吃的又多,有什么好的?这样想着却不小心被风沙迷了眼,眨了几下不停地流眼泪。

    “我背你吧,你闭上眼睛歇一会。”

    “嗯。”好吧,后背很宽这算是铁牛的一个优点。(这什么审美观点啊)

    接过背包背在身上,爬上了铁牛的后背,七七把脸贴在上边,嗯很好很平整,有点困了可能起太早了……

    “七七,那是什么动物?”

    “呃,我睁不开眼,什么样子的?”其实是懒得睁眼吧。

    “有四条腿,两只耳朵,一条尾巴,跑起来还有头发飘啊飘啊。”

    啊,天哪,这什么怪物还长了头发这么恐怖?七七勉强把眼睛张开了一条小缝,正看到两匹马拉着一辆车绝尘而去。

    “那是马,那飘啊飘啊的不是头发,那是马鬃。”七七如是说,也难怪他不认识,山上没有马。

    “哦,七七,为什么我会觉得那马在哭?”铁牛侧着头问着。

    在哭?马也会哭的吗?“也许是它不愿意拉车吧。”

    “哦。”铁牛一脸遗憾严肃的表情,唐七七看着这个一起生活了八年的野男人,就突然觉得很舒心很平静,仿佛夏天洗了透心凉的澡,又仿佛又回到了冬天窝在铁牛永远暖烘烘的怀抱,觉得人生幸福也不过尔尔,天荒地老也没多遥不可及。看着看着竟然鬼使神差的撅着嘴巴在他脸上“啾”地亲了一口,那一瞬间七七大脑都停摆了。这是在做什么?我被鬼附身了么?

    铁牛则没什么太大的反应,只说:“七七,这是在干什么?”

    “这是……表示友好。”唐七七开始胡言乱语了,“铁牛你放我下来吧,我眼睛好了。”

    “哦。”铁牛依言行事,又说道“七七,你脸为什么红了?”

    “啊?风吹的,风吹的。”

    铁牛看着独自背着大包袱快步走在前面的唐七七,觉得很奇怪,这是怎么了?而七七背着包袱很像一只蜗牛,恨不得把整个人都缩到壳里。

    傍晚的时候到了周大嫂所说的驿站,所谓的驿站就是朝廷办的一种简单的客栈,多建在比较偏僻的野外方便旅人休息与补充食物。这种典型的公有企业通常都是条件较差的,一张大通铺,几个干掉的馒头,好在价格公道,不过有钱人家不到万不得已的时候是不住在这里的。

    驿站里除了七七她们就只有一个人在此投宿,七七她们到通铺睡觉的时候,那个人早已经休息了。铺好了被褥,铁牛照例凑到旁边,张开手臂来个熊抱,平日里都是这样睡的七七也不觉有异,但如今她已起了色心,就觉得有那么一点面红耳赤。七七扪心自问,自己这是怎么了,难道是喜欢上铁牛了么?就算是那也不是最近的事啊,今天是咋回事到底是哪筋不对了?是不是春天到了春心有点荡漾?一定是的,每年春天小毛都不老实的出去山上找小母猩猩,春天嘛大家都这样,都这样。

    翻了个身,看着已经睡着了的铁牛,转而又想着,这个傻瓜喜不喜欢自己呢?以前在山上他只有自己一个选择,可是到了外边呢?他会不会觉得,原来他认为自己很厉害的那些见识,只不过是人人都会懂得的常识,那样他还会觉得自己是唯一的那个么?七七觉得自己若是就这么与他定下关系来也许是个不错的办法,但是面对这个什么都不懂的愣小子,七七很有一点诱拐纯情少年的羞耻感,会遭天打五雷轰的……

    正在胡思乱想之际,忽听得窗外一阵人声嘈杂,有人呼救有人怒骂,干什么?唐七七错愕了,难道老天都看不下去她这种罪恶的行径,派来天兵天将收她了吗?拜托,我只是想了一下而已,这样都要遭天谴吗?

    又过了片刻,吵闹声还是没有停止,通铺那头却传来了声音:“二位可听到外边有什么声音?”

    原来是那另一个旅人,七七说道:“嗯,听到了,干什么的?”

    安静了片刻,那人回答:“似乎是强盗?”

    强盗?这世道已经如此不济了么,连穷到只住得起驿站的人也不放过,强盗们的生意也不好做啊。

    那人似乎又听了了片刻,“呼”地一下翻身起来,说道:“我出去看看。”

    “哦。”七七答应着。

    那人似乎脚步踉跄了一下,就闪身开门出去了。七七还在犹豫要不要叫醒铁牛,要是强盗们也就是来吃点饭就走了,那就没他们什么事了,是继续考虑自己和铁牛的问题还是顺其自然呢?to be or not to&’s a&ion.纠结啊。

    这时吵闹声音越来越近了,近了又近了,似乎就到门口了,“砰”门被踹开了,一众彪形大汉拿刀架在一个年轻男子的脖子上,慢慢逼了进来,后边的小喽啰还贴心的举着一盏油灯,分工还挺合理的嘛。

    七七爬起来盯着来人看,心想这帮人面相凶恶,肌横流,手持片刀,还真有点职业匪徒的基本素养。

    两边人就这么对视着,默契地保持安静。须臾,为首的那个大汉恶狠狠地吼道:“打劫!”铁牛翻了个身,嘴里嘟囔着:“七七,好吵哦。”

    唐七七答应了一声,想了想认真的问道:“请问你们是劫财还是劫色啊?劫完了要灭口吗?”

    众人似乎都被雷到了,哑然了片刻,那个强盗头子才反应过来似的,嗫嚅着:“你说什么?”

    七七好脾气的解释道:“你们要是光劫财呢,我这里只有几钱碎银子全都拿去吧,要是还劫色呢虽然我不会同意啦,但至少说明你们还很有眼光,那样我可以多再给你们几张老虎皮,但是要是还要灭口的话我就要考虑一下要不要叫醒他了。”顿时有几个小喽啰向她投来了敬佩的目光,毕竟这种很有勇气的女人是不多见的。

    其实七七真的不是故意要说这种话气他们的,她只是在山里住的时间太久了,一时之间还想不到这世界上还是有无缘无故的恨的。至于劫色一说,那就是嫉妒心在作祟了,在向阳村铁牛的受欢迎让她极度嫉妒,为什么没有人来追求她?她不够优秀吗?

    其实女人和男人看待问题的侧重点是有很大不同的,举个例子,比如男人和女人一起看nba,科比一个漂亮的灌篮,男人会觉得科比的能力很强,这个动作很帅,女人则有可能会说:呃,那个篮筐很结实。再比如男人女人一起看鬼片,胆大的男人会说这个片子拍的很假,胆小的男人会觉得好可怕啊好可怕,但表面还是一副镇定自若的德行,女人则会说,啊那个女鬼的指甲油颜色真漂亮,然后拉着身边的男人出去买。这也许是女人的天,她们往往能从一件事情的正面看到它的侧面,也能从上面看到下面,发现那些不为人知的细小症结,而这也是一种能力,举个例子……呃,不好意思,跑题了。总之唐七七说出这种惹怒强盗头子的话简单来讲,就是无知者无畏。

    那个强盗头子可能一生中第一次碰到这样的人,分明是不把他放在眼里,顿时怒道:“呸!就你这种货色,还想让老子劫色!告诉你赶紧把所有值钱的都交出来,否则别怪老子真的要灭口了。”

    唐七七不高兴了,这不属于典型的哪壶不开提哪壶嘛,于是她果断地叫醒了铁牛告诉他:“铁牛,这些人要把这里的馒头都抢走了,你把他们打跑,不然我们就要饿肚子了。”

    果然不出七七所料,铁牛听到自己要饿肚子这个噩耗,顿时怒不可遏起来,英勇地与强盗们战到了一块,这比告诉铁牛这些人是强盗是谋财害命来的要有效的多,没准还要跟他解释什么是谋财害命,以及强盗的起源。

    铁牛的武功很高但是遇敌经验不足,即使是这样那些强盗们也不是对手,先前那个年轻男子也很快脱离了控制,与铁牛通力合作很快就把强盗们击退了。由于本文不是武侠,所以对战斗过程不多加描述。(唐七七冷眼旁观:其实是不会写吧。冰勺:看我宇宙无敌霹雳连环掌,打死你这碎嘴的小妮子!)

    战斗结束,七七重新铺好了被褥,招呼铁牛来睡。那个年轻男子却伸手阻止了铁牛正欲上床的动作,冲二人一抱拳,说道:“两位不可在此停留了,那伙强盗在这附近是出了名的穷凶极恶,断然不会吃如此大亏,稍后就会再带人来报复的。”

    铁牛说道:“再来就再打跑啊。”

    铁牛不明白个中厉害,唐七七却懂了,虽然以铁牛的功夫是没什么危险地,但又一想这样一来今晚就不用再睡了,本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原则问道:“那你说怎么办?”看看她的头脑,也不比铁牛多几弦。

    年轻男子说道:“在下姓林名笑生,家住千叶城,现下正赶回家中,不知二位欲望何处?”

    “千叶城?我们也去那。”

    林笑生道:“如此咱们便即刻起程,一同前往,路上也好有个照应。”

    唐七七想了想觉得也不错,他们人生地不熟的有个本地人也好打听一下,不错不错,不过看来今天注定是睡不了了。

    打定主意,三人迅速的收拾妥当准备上路,驿站的伙计早已不知道跑到哪去了,唐七七去厨房转了一圈打包带走了所有的馒头,又板着手指头算了算价钱,掏出一些铜板搁在了柜台上。铁牛很高兴,刚才那一仗没白打,为了馒头战斗,嘿,真有价值!

    林笑生本是骑马来的,可马圈里早已空无一物,徒留几堆马粪与人怀念,足以见得那匹马是在一种极度不情愿的状况下被人弄走的,如果不是大小便失禁,一匹骄傲的马又怎么会拉出这么多的屎?

    三人马不停蹄,什么,没马?好吧,那就是脚不停息地赶了两天的路,方才到了千叶城的外城。那个林笑生也是个练家子,体力极好,七七时不常的就用铁牛代步,很是不知羞耻。一路相安无事。

    到了外城的时候,林笑生已经跟唐七七二人相处的极为愉快,极力邀请二人到他家中下榻,唐七七也不推辞,心想武功再高也怕菜刀,人在江湖飘,就是要豪爽,极度豪爽方显江湖儿女的英雄本色。大不了像在周秀才家那样,临走的时候给他一张老虎皮嘛,殊不知这林笑生家中极为富有,岂能看得上那一张两张的老虎皮?(唐七七:看不上?那再多给一块老虎胯骨好了。小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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