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20 章

      宛珍传 作者:爱我中华

    第 20 章

    第二十章托子后娘

    话说宛珍愁于□乏术,想到托人照顾孩子,不由又想起一个人来。这个人是谁呢?

    宛珍心里清楚,一旦说出这个人来,不但忆亭会坚决反对,所有的知情人都会觉得宛珍在病急乱投医。

    这个人是谁呢?

    这个人,就是宛珍的后娘。

    宛珍结婚后,曾经回过老家几次。

    宛珍曾经发誓,只要能离开婶,这辈子不愿意再回家,不愿意再看见婶。

    宛珍新婚三天回门的时候,是宛田来接的,也回的是宛田的家。

    那天忆亭陪着宛珍来到宛田家,村里的婶婶大娘们,姑娘小媳妇们,纷纷来看李家三姑娘宛珍和新姑爷李忆亭,大家拉着宛珍,红着脸嘻嘻笑着,瞟一眼站在院子里柿子树底下风度翩翩的李忆亭,赞叹三姑爷一表人才,艳羡宛珍的命好。

    族里的大伯娘拉着宛珍的手,又笑又哭,笑宛珍的福气,哭宛兰的苦命。

    宛珍新婚时,托人给宛兰捎了张红纸,希望姐姐能来喝杯喜酒。当时的宛兰,已为夫家连续生了两个男娃娃,婆母与丈夫对她的脸色和缓了许多,宛兰得到信儿,晚上端饭给婆母时,偷眼打量着婆母的脸色,揣摩着句子,刚想开腔。不料一边的小姑子开口道:

    “娘,今晌李庄来了个男人,给大嫂塞了张红纸!”小姑子貌丑,发黄脸胖、身材短,一对小眼睛象永远睁不开一样眯缝着。年已二十有二,仍未有人求亲,对宛兰是横看不顺眼,竖看不顺心。

    “三妞,你又在娘面前说你嫂子不是?那是你嫂子家三妹要结婚,托人捎来的喜贴,你就瞎说。你嫂子一回来就跟俺说了,那个男人是你嫂子的堂叔,前脚先在地头见了你嫂子说了事,后脚就来跟俺说了,刚走!你就混赖你嫂子。”宛兰的男人有财瞪一眼妹妹,接口道。

    那年有财娶宛兰进门,揭开盖头那一霎那,有财有一瞬间的怔忡。

    眼前坐着的这个姑娘,就是赵妈嘴里的宛兰?

    赵妈说过,宛兰被后娘打伤了眼睛,但干活麻利,容貌齐整。母亲托去打听的人回来也说,李庄的宛兰是出了名的模样好、心地好、干活好的三好姑娘。

    眼前这个姑娘,齐眉的刘海下,小小的一张鹅蛋脸,菱角红唇一点点,低垂着头,低垂着眼,看不到那只受伤的眼睛,初看竟是个标致人儿。

    有财心中一喜。

    突然被背后闹新房的几个表兄弟笑闹着推搡,有财正跌在新娘身上,宛兰大骇,倏地睁开眼睛瞅了有财一眼,有财霎时满腔的怜惜与喜悦,化为冰点。

    天哪,那是什么样的一对眼睛。

    左眼又黑又亮,充满妩媚与水秀,右眼,天!尚且有着可怕疤痕的右眼内,黑眼珠已不见,换而代之的,是令人恐惧的没有光、没有色、没有瞳孔的白眼球。

    那张充满光泽的鹅蛋脸,瞬间在有财面前失去了吸引力。

    有财拖着如灌铅一样的双腿,随着亲友来到院子喜宴上,四处敬酒,把自己喝到大醉。醉意中,似乎听到母亲正对三姨说:

    “丑有丑的好处,没听说过丑妻薄地破棉袄?要那么好看做啥,能干活就成,虽然没啥陪嫁,咱也没给啥聘礼,白得个能干活的儿媳妇,值!三年两年再生个孙子,就是赚的。呵呵。”

    宛兰不待见于翁姑,不怜爱于夫郞,婚后第二天就下地干活。

    在夫家的日子,每天天不亮起来先洗全家的衣物,忙活好一家八口人的饭食,请醒公婆夫姑用早饭,自己扛着锄头下地劳作。

    身边作伴的,只有夫家那条忠实的大黄狗。

    虽然有财总是淡淡的,却也不怎么难为宛兰。只是刚进门那几年,婆母立威,公公嫌弃,妹妹们挤兑,宛兰又苦又累,田里活计忙完,回来做饭洗锅不说,晚晚还要给婆母洗脚,捶背,捏肩。手轻了说拖懒,手重了说心里有怨恨,虽然不似后娘抬手就打,抬脚就踹,眉梢眼底受到的憋屈,无人可诉,唯有月亮知道罢了。

    婚后数年,耳鬓斯磨,宛兰的坚韧、善良、体贴渐渐打动了有财,有财觉得宛兰不是那么令人讨厌,甚至那只瞎了的眼睛看上去,也仿佛顺眼多了。

    连着几年,宛兰给夫家添了两个大胖小子,三个大小姑子又嫁了两个,出嫁回门的两个大姑子,体会到为人媳妇的不易,每每回家,对宛兰和气了不少。

    婆母也渐渐对宛兰态度和缓,晚上也不用宛兰洗脚捏背了,日日叮嘱宛兰,照顾好有财,带好两个孙儿。

    如今只有这个婆母最宠爱的小姑子,日日盯着宛兰,时时等着捏错儿。

    三妞见大哥居然帮着宛兰说话,又气又急,望着母亲叫:“娘,你看大哥,娶了媳妇忘了娘,现在娘还没开口,大哥就帮大嫂。”

    “好了,三妞,”宛兰婆母瞪了一眼有财,又安慰三妞,“借他个胆子他也不敢。三妞回屋梳梳你那头,昨天刚叫你二叔给你进城带的头油,在娘床头簸箩里,你去拿吧。”

    哄走了三妞,回头没看宛兰,笳一口菜,淡淡道:“不过是个妹子出嫁,又不是兄弟娶媳妇,用不着歇歇蛰蛰的当个事儿。有财媳妇又有身子了,不益外出,有财你去托二叔跟李庄说一声吧,再说小二子还小,两三岁的娃娃,哪能一时离了娘?这点事儿都闹不明白,白吃那么多盐。啥时候能让你娘省省心,一天到晚为你爷几个不完的心,来一个也不中用,丢了扫帚拎簸箕,没脚蟹一样。”

    宛兰张了张口,几年没回家了,虽然恨死了婶,怨苦了爹,可是宛珍宛平几个姐弟,日思夜想,牵肠挂肚。好容易有这样的借口这样的机会,婆婆又是这个态度,有心争一下,又怕惹恼了婆婆,不打人也不骂人,躺在床上不饮不食,不睁眼不说话,就能吓得一家人跪在床前求饶,那会儿就不仅是公公打骂,大小姑子打骂,婆婆娘家村里的舅爷们也会上门兴师问罪,不是宛兰能吃罪起的。

    有财见宛兰一脸犹疑神色,怕她惹了母亲挨训,连忙丢了个眼色给宛兰,接口笑道:

    “娘说的是,俺也是这样说哩。宛兰自己也知道小二子丢不开手,不会去的。”

    “懂事就好,就怕不是真懂事。”婆母平静着放下碗,扭身回屋。

    宛珍新婚时,望酸了眼睛,也没盼来姐姐宛兰。回门那天,宛珍想顺道拐去赵庄看看姐姐,又怕惹恼了宛兰婆婆,给宛兰添烦恼,宛田也劝宛珍,大喜的日子,别自寻烦恼了。

    此时大伯娘提起姐姐,宛珍望着远处老宅出神,仿佛又看见姐姐趁着月色,偷偷洗衣晾在院里,仿佛看见黎明的晨曦里,姐姐带着自己拉着红薯片子去下细粉,仿佛看见扑在母亲坟头痛哭的姐姐……

    大伯娘拉着宛珍的手,遥想宛珍娘的好,宛珍爹的臭脾气,诉说宛珍宛兰小时候,自己如何心疼,说到最后,又劝道:

    “三姑娘,你如今是好了,寻(嫁的意思,阜阳方言)了这么个知冷知热,又一表人才的丈夫,这辈子算是擎(方言:就)等着享福了。可是咱们做人啊,不能光往前看,也得往后瞧瞧不是?你婶子再不好,也是拉拨大你的人,你结婚她没去,是她不好意思,是她有愧,你今天回门要是不去看看她,人家会说你三姑娘不懂事。再怎么说,她是你爹的跟前人不是?咱也得前人撒土,迷了后人的眼不是?”

    婚后在城里住了三天,对宛珍来说,象是新打开了一片天,拥有了新的生活,日子的滋润,也使宛珍的心里淡没了仇恨。

    宛珍一诺无辞。

    找忆亭来商量一下,忆亭虽然因为宛珍受过的苦,厌恶这个婶,但是考虑到以后打交道毕竟少到于无,就看一眼也无妨,倒还让村中人看看宛珍的大度与不计前嫌的好脾气。遂一口答应,陪着宛珍去了婶家。

    没想到人到末路,也会知道自我憎恶。

    婶没有出来,站在紧闭的西屋内,隔着窗子望见宛珍在一群乡人的簇拥下推门进院,一身簇新的新衣服,两大辫子乌黑光亮,衬着一张瓜子小脸,眉目清秀,容光焕发,身旁跟着一位戴眼镜的青年,也是神清气爽,一表人才,更加的烦恼与矛盾。

    族里的婶婶大娘们高声叫:“他婶啊,孩子回门来看你了!快开门!哪能把个娇客(方言:新女婿)搁院子里坐着?”

    忆亭望望紧闭的屋门,笑了笑,伸手携了宛珍,神态悠闲地满院子打量宛珍生活了二十多年的地方。

    婶还是没有开门,也不说话。

    宛珍拿来院子里的木桩、小板凳,给族里的婶婶大娘们坐,陪着她们又聊了一会天,看看天色,再转头瞧瞧依然紧闭的门,不禁望着忆亭忧然于色。

    “没关系,俺们来过了,理尽到了,见与不见,随她便吧。”忆亭笑着安慰宛珍。

    那天,婶最终没有开门,宛珍隔门放下礼物,跟婶谢了养育之恩,携了忆亭的手,登车返城。

    村中人人都传说,宛珍如何仁义,又如何有福,嫁了一个多么体贴有礼有貌的体面男人。想起宛珍后娘当初如何虐待宛兰宛珍宛平姐仨个,都对宛珍后娘给以白眼,嗤之以鼻。

    打宛珍走后,村里人几乎不与婶来往,宛平也自做自吃,很少理她,婶越发孤独了。

    不知是天良发现,还是随着年级渐老,婶渐渐没了年轻时的气焰,在村里几乎没有了声音,天天花白的头发挽了小小的髻在脑后,穿一件灰青的大襟褂,扎了裤腿,穿了原来宛珍给她做的千层底的鞋,一个人在村中地头稿草喂她养的小羊羔。

    一年后,宛珍带了新生的李洛回乡探亲,几乎不敢认婶了。这还是当年那个凶狠恶泼的婶吗?

    花白的头发,瘦弱的小身板,朦胧的望风流泪眼,朴素的青衣,背上还背着个拨草的筐。

    宛珍照旧拎了果包子,抱着孩子去了婶家里。

    这次婶没有拒之门外,反而是微笑着,接过宛珍手里的李洛抱在怀里,眼神里满是对小孩子的依恋和爱惜。

    这次回乡,让宛珍对婶的看法,大有改观。

    更何况软心善良的宛珍,别人对她有一丝的温情与好意,她总是会被感动,会想千倍百倍地回报。

    上次生小可,婶还特意从乡下背了一袋子红薯干来家里看新生的小可,只住了一夜,第二天天未明就赶回乡下去了。

    想了这些,宛珍想想婶现在身体还好,也许,可以帮俺带一下小可。

    跟着接下来发生的一件事,更加坚定了宛珍的想法。

    金花走了没几天,一日中午,宛珍又带着两个孩子上工回来。

    宛珍先把睡着了的小可抱回屋里床上放睡,又把正自己玩小木碗的小洛放在门前院子里的小木凳子上,叮嘱了小洛坐着等妈妈,自己忙回屋烧火做饭。

    正忙着舀碗豆面打算擀面条给忆亭吃的宛珍,忽听到门前的小洛呀呀学语。

    一个女孩子的声音道:

    “想吃白面馍吗?想吃趴下给俺磕个头!快!小妮儿!”

    透过窗子一看,宛珍又气又疼。

    隔壁邻居十一岁的女儿小春儿,手里拿着一块白面馍馍正逗小洛。这并不算什么,可伤的是,自己不到两岁的女儿正趴在那女孩儿的脚边爬过去,居然真的给春儿磕起头来。

    磕完了爬起来够着春儿的衣裳要馍馍吃。

    小春儿抬腿一脚,把小洛踢翻在地。

    “小要饭的,不要脸,叫磕头就磕头,才不给你吃嘿!真脏!滚一边去!”

    可怜的小洛馍馍没要到,还挨了一脚,躺在地下,细声细气地哭。

    血,冲上了宛珍的脸。

    宛珍奔出来,又气又疼,顾不得去怒视小春儿,忙抱了小洛道,

    “踢伤了没?疼不疼!”上下左右看了小洛没事,痛极反怒,把小洛一推道;

    “你这个不争气的妮子!叫你磕头你就磕头啊。你怎么就那么馋哩?妈不是给你做饭去了吗?叫你爸知道,看不气死?”拉了小洛回屋。

    小春儿看宛珍出来,打鼻子里哼了一声,早拿脚出门上街玩去了。

    因为这个事,宛珍绝对不愿意再赋闲在家,她要赚钱,累死也要赚钱。

    宛珍把想送孩子回乡下请婶带的想法,商之忆亭。不出意料,忆亭坚决地反对。

    “俺说宛珍,你真是意想天开,怪不得人都说,好了伤疤忘了疼,你这才几天没受她的虐待,才几天没受她的打骂?你才过几天没伤的好日子?你就以为她变成好人了?”

    “忆亭,”宛珍恳求道。“人嘛,哪有不犯错的,犯了错就一棍子打死,那哪还有那些什么浪子回头金不换的故事,不都你跟俺讲的嘛,待人,要宽大为怀,要悲天悯人,要……”

    “那是对她的吗?她是回头的浪子吗?她是人吗?你看你那一身伤,你听你讲你小时候的事,还有宛兰大姐的事。她能算个女人吗?是人都下不去那样的狠手。俺跟你讲,你不要跟俺说她变了,她现在什么样,俺不相信,狗改不了□。俺可不想俺的孩子去受她的虐待!别说虐待,她敢大声吓一下俺孩子试试,俺不把她皮剥了!”忆亭冷脸道。

    “可是这个样子,俺没法干活啊。非得把孩子送一个俺才能干活!”

    “没法干活正好,在家给俺好好带孩子,干什么活?当初俺就没同意。要不是五娘给你讲情,俺就没答应你去干什么活!”

    “俺不干活,这上下几张嘴吃什么喝什么啊?”

    “吃什么喝什么,要你个女人心,家里不是还有俺吗?”

    宛珍张了张嘴,又咽下话去“有你有什么用,不是一样挨饿,光会说,这都两年多了,每次一说这事都说有你,可是每月就那二十几块钱,够米的够面的?”

    “光靠你一个累也不行啊,眼看孩子一天大似一天,吃要钱,穿要钱,再大点,上学更要钱!”宛珍低声下气乞求忆亭。

    “咱试试,咱试试行不行,不行再把孩子带回来!”

    你今天就是说出天花来,也没的商量,俺李忆亭的孩子哪能去农村受那个罪?”李忆亭咬死牙,就是不同意,把个李宛珍气得手脚冰凉。

    没几天,李忆亭被换去白铁厂工作。

    李忆亭自从凤台回来后,虽然户口转回了阜阳市,工作关系却一直没能转回来,只好凭着手能写口能算,在人民公社下属的街道社办厂里帮忙。

    前两年在皮丝厂,现在又被换到白铁厂,这些事,都不是李忆亭喜欢的,李忆亭最爱的职业,还是侦察工作。

    因了这个特长,李忆亭帮着市公安局侦破了不少案子。局里出了什么案件,大家也都喜欢来找这个浓眉亮眼的青年帮忙。

    两夫妻争论过的第三天,忆亭又被公安局从白铁厂借调去协助侦破一个案子,由于是个跨省案件,忆亭领命回家来,打包了两件换洗衣服,跟着侦察科长去了外地。

    忆亭前脚刚走,宛珍后脚就打了车票,抱了两个孩子回了娘家。

    到了老家,宛珍先去看了宛田,宛田已经被选举为大队生产队长,正领着一队人忙农活。宛珍也不打扰他,也不想去家里看菜花。背一个抱一个,径直走回老宅。

    “婶,俺回来了。”

    “宛珍回来了。”面对宛珍,婶总有一丝的不自在,虽然宛珍这几次回来,一次比一次亲切,一次比一次温和。

    “哎,快帮俺接下小可。”

    “天这么冷,怎么就给孩子穿这么点儿,唉呀,你呀。”婶一看小可就穿了一件李洛的小夹袄,一条露着屁股开叉小棉裤,包了件宛珍的外衣,连忙接过来,心疼地抱着说。

    人老了,越来越喜欢小孩子了,婶没发觉自己的变化,可是宛珍发现了。这个婶每当看着李洛和小可的时候,眼神的温柔与慈爱,是从来没有过的。这时候的婶,不再是自己小时候认识的那个笑眉笑眼挑拨爹打宛兰宛孝的坏女人;也不是自己少年时期经常看到的那个竖眉横目,虐待自己和宛兰的恶女人。现在眼前的婶,就是一个女人,一个喜欢孩子的老婆婆。

    宛珍越来越坚信自己的想法是正确的。

    “婶,你看,家里事多,孩子小。一来俺知道你在城里呆不惯,二来,俺家也的确小,没地方住,你看,俺把小可搁您这儿,你帮俺带几天他行吗?等李洛大点,能腾掉手了,俺再来接小可。”

    “宛珍?你说,要……要俺帮你带小可?”婶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惊讶地望着宛珍。

    村里的人都说自己是个恶女人,村里的小孩子也都不敢靠近自己不喜欢自己。宛田的小孩子中,自己最喜欢伶俐的金花,也曾想帮菜花她们带孩子的。可宛田从来不让,小孩子们也不敢来家靠近自己。没想到,自己最不喜欢的宛珍,会提出让自己来帮她带孩子,还是小可,这个叫人疼到心里的小男娃儿。

    “婶啊,你也知道,小洛一岁前得过脑膜炎,到现在身体也不大好,动不动就头痛脑热的,咱乡里医疗条件不好,俺不得不把小洛带身边。小可虽然小,可是生下来就皮实,更何况你带俺也放心。”

    看了看婶的表情,宛珍会错了意,忙又接口道,

    “俺知道你身体也不好,小可又太小,你要是不愿意,这事就算俺没说。”

    “不会不会,俺身体好着呢。行行行,俺帮你带小可。”婶连口说,扭头偷手抹了一下泪。

    “你不怕孩子在俺这儿受委屈?”

    “看婶说的,俺娘没了,你就是他们的亲姥姥,哪有个姥姥不疼外孙子。俺还怕你纵了他呢。”宛珍笑说。

    “宛珍啊………”婶咬了咬唇道,“婶以前对你……,你别往心里去……婶那会儿是脂油蒙了心啊……婶对不起你和宛兰……”

    “婶,看你说的,那会儿俺们也小不懂事哇。”宛珍不由红了眼。不容易啊,当初啥时能想过,有一天,婶会跟自己说这样的话。想了想,又说,

    “其实,想穿了,你也不易。”

    婶听了宛珍这句话,心里一痛,忍不住落泪。自己这些年,虽说打着骂着宛兰宛珍,可是谁知道,自己心里的苦啊,谁不想一夫一妻,有儿有女,热汤热水热坑头的生活?可谁让自己命苦,嫁了一个可心的,早死了;跟李文汉好上,不得已来了这家,亲戚邻居孩子们都拿自己当仇人一样看,自己也就横了心做个后娘样。可长天白日,无儿无女的苦,谁知道?谁体会?没想到,宛珍这个孩子,平时瞧着傻乎乎,还这么有心,看出自己的苦衷。不知是愧不知是悔,婶对了宛珍,扑簌簌流下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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