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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清烨曲 作者:四兰流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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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加道菜呀!”我确实是在抓鱼呀,没有撒谎。

    “那快回去把衣服换了吧,小心着凉。”

    “哦。”我确实感觉到一股凉意从背心直冒上来,忽地一声“阿嚏!”糟糕,我忘记现在是十冬腊月了,已经着凉了。

    “看,着凉了吧!来——”

    一个不注意,李光地的发霉斗篷又披到了我身上,老实说,这股酸味,还真是熏人,可身上一阵发冷,牙齿咬得根本张不开,连拒绝的话都说不出来。

    正瑟瑟地埋着头往回走,却又忽得冒出个声音,道:“哟,先生,瞧您冷的,来,正巧,披上这件银鼠斗篷吧!”

    是李德全的声音,挺刺耳,可也是救星到了。

    “哟,这是什么斗篷呀?这么破破烂烂的,先生快换下吧!”

    李德全一双富贵眼哪里看得上李光地的破斗篷,尖声尖气地念叨着,酸得我的鸡皮疙瘩掉了一地。

    不过一旁李光地的脸色却想当然地很难看,我费劲地挤出一丝笑容,婉拒道,“谢谢公公,没事,索亚刚才掉水里了,身上一身泥,别把您的斗篷弄脏了。”

    “那就更要换掉,李德全,去拿一套朕的干净衣服,给先生换上,别着凉了。”

    这声音听起来更可怕,害我把头都快嗑到地上了,康熙怎么还敢回来呀!

    不过,我还是侧着头瞟了一眼李光地,他注视着我身上的破斗篷,窘得都快钻到地洞里去了。

    真是,康熙是在故意给我难堪吗?不,是在给李光地难堪,他不允许李光地的破烂东西披在我身上,就像不允许自己的东西被打上别人的烙印一样。

    我心里忽然明白过来,他这是在干什么?

    他不能容忍我和李光地的这种暧昧,在这个年代,是绝对不允许的。

    真是可笑,难道他不知道,我正在逃难吗?还有心情乱搞男女关系吗?

    我心里却叛逆起来,回道:“皇帝陛下的衣服安莎实在不敢上身,安莎告退!”

    “你不知道君无戏言吗?”康熙语气强硬,脸上却还在笑。

    “快谢恩吧!”李光地再傻的人也听出康熙的意思了,忙劝我道。

    一面,李德全已经把衣服取来了,石青苏绸灰鼠夹袄,湖锦滚丝夹裤,松花色蕾丝束腰汗巾子,彩绣鹿皮靴,加上已经取来的银鼠斗篷,虽然不够华丽,却够雅致,大方。

    我心里却越发地不愿意,谁爱穿这些臭男人穿过的东西,僵持着也不是办法,只好——“扑通”一声跪下,道:“安莎一会儿还要骑马,皇上的衣服实在不敢受,请皇上收回!”

    我硬顶回去,以为康熙会勃然大怒的,谁知他憋住了气,半天才发了一句:“骑什么马,朕什么时候说过让你骑马了?朕觉得不舒服,你过来给朕看看!”

    康熙真是,找的什么理由?前面才说自己有御医,又有我什么事?再说下去可真有点无理取闹了!

    我不想再纠缠下去,什么也不说,走过去接过衣服便躬身退道:“安莎去取医箱,谢皇上赏赐。”一把拉着李光地便走,心里却窝火。

    我横冲直撞地闯进李光地刚搭好的帐篷,把帐帘一摔,衣服早扔到了地上,李光地忙捡起来,我把外面斗篷一扯,冷言:“你进来做什么?难不成要伺候我换衣服吗?”

    我的没好气使李光地的脸顿时红成一片,欲言又止,终打帘出去。

    我心里却不喜欢他这样吞吞吐吐,奇怪道:我在生什么气呀?康熙说话一向这样,我是在介意他拿走的不是我的东西吗?

    真真好笑,我有什么好气的,他抱抱我也不代表什么呀?费因也抱过我呀!真是,我在胡思乱想什么呀?

    我的脑子里一片混乱,可又不知道在气什么!

    只把已经烂得不成样子的外套换下,罩上康熙赐的锦袍斗篷,衬衣上,阿木泰的鹰笛忽地掉出来,首领……我忘记了首领,首领……我记起了那苍凉的音律,阿木泰,你在哪里?

    我在努力使自己的思想转到遥远的地方,转到帕米,转到图什,转到无边的天际……

    鹰笛的氤氲,在四散飞扬————仿若黄昏的昏浊气韵,在广袤的草原上游走,召唤着远古的精灵。

    ☆、第三十一章  惊蓝定情

    第三十一章  惊蓝定情

    “闪电”来了,我感觉到了,我想它了,想见它。

    于是,我像草原的精灵一样,轻盈地走过黑暗的原野,去见我的老朋友,我忠诚的伙伴。

    可是,在我感觉到它闪电般目光的地方,它不在。

    我突然感到一阵愤怒和狂燥,它有危险,它在哪里?没有哪个猎人能抓住它的,没有,它是整个塞外的狼王,跟随响马头子多年,从帕米一直跟我到这里,是谁?是谁抓住了它?

    我猛然转身,不远处,火光四射,是康熙的援军到了,他们,勇武的男人们,看起来很兴奋,他们抓住了什么?

    不,不会,晚上他们不会去打猎,他们给康熙的见面礼,不会是————

    狼王“闪电”吧???

    我拼命地往火光处飞奔,不停地吹响鹰笛,心里祈祷着:闪电,你千万不要有事呀!

    现在,在这空旷的草原上,我只有你一个朋友了!

    终于,闹哄哄的人群中,闪着白光的猎物被绑在圆柱上,康熙饶有兴致地坐在一张铺有虎皮的金丝楠木椅上,脸上泛着胜利者的喜悦,没打胜仗,却抓到了这么稀罕的白狼,也算一大收获吧!

    我悄然无声地接近着猎物,是“闪电”,忽然,它在人群中看到了我,冰剑般的蓝色瞳孔中,流露着狼王的永不屈服,还有,对我的忠诚,月光下,银色的皮毛上烙印着战斗后光荣的血色徽章,但它的头,依然高昂着,永不放弃一个王的尊严。

    这一切,都深深刺痛了我,它眼中燃烧的火焰,让我又一次想起了少年祭司,热烈得让人心里发烫。

    它坚定地看着我,看到我眼角默默流下的泪,它再也无法平静下来,“呜————呜————”冰冷的锁链下,血淋淋的身躯依然死命地挣扎着,无论锁链有多坚硬,也锁不住一颗渴望自由的心。

    我心乱如麻,怎么办?我的狼王,你是草原上的最强大的猎手,现在却被卑劣的人类猎获了,我该怎么来救你,我的王?

    “看来这畜生还不服气,好一头狼王,皇上,就让我来结束这家伙的命吧!”

    这句话传进我的耳朵里时,我的脑子“哄”的一下炸开了,不,你们不能,不能杀死它,它是塞外冰川上的精灵,是神圣的生灵,你们这些卑微的凡人怎么能夺走它的生命,不————

    “好啊,朕忘了,你狼兆可是上山能打虎,下海能擒蛟的,想当年你可以空手打死一头熊,眼前区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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