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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时光许我一世倾城 作者:南七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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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忍着痛,她现在已经遍体鳞伤了,但是还撑到最后一刻,身为天族的月神,她也有权保护自己的种族。

    “塘沽,快吧汐泠带走,身为天族的天尊继承人,我必须要战到最后一刻,绝不放弃。”

    眼看着云弋就撑不住了,他现在能做的就是保护好汐泠,和羽族战斗到最后一刻。

    “不!!!”汐泠被塘沽带走,泪水从眼眶里顺流而下,是苦涩的……

    眼看着羽族大军带兵冲过来,汐泠却无能为力,她已经受了很重的伤,法力已经消耗一半了。

    结界被打破,羽族大军冲破结界,战血纷飞,汐泠看着自己的族人被羽族杀害,看着云弋单枪匹马在和羽族做斗争,最后,消失在血海里……

    汐泠,好好的活着,来生再见!

    ……

    “如果不是因为你当年把月灵石交给了羽族,羽族也不至于如此强大。”月灵石威力强大,到了羽族的手里,更是可怕。

    “天尊……”

    “云弋已经为天族牺牲了,我曾经三番五次阻止你们在一起,现在羽族有了月灵石,让我失去了我唯一的孩儿。”天尊一气之下,把汐泠打入了轮回。

    生生世世不得和相爱的人在一起。

    ……

    黎莎看着这些情景,泪水犹如泉水般涌出,这真的是她的前世吗?

    看来是她错怪了师父……

    “这只是第一世,还有第二世,第三世等等……你轮回七世,这是你的最后一世,我必须要更改你的命运,否则你也会和其他几世一样,活不过二十岁。”顾西收起第一世的画面,他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黎莎。

    这个秘密顾西一直没告诉黎莎,活不过二十岁,顾西做的这些不仅仅是为了能和黎莎永远在一起,也是为了帮黎莎改变最后的命运。

    活不过二十岁……

    黎莎的第一世是天族的月神,卡斯的第一世是天尊的儿子,顾西是日神。

    第二世黎莎轮回到了商朝,成了妲己,而卡斯在那一世是帝辛,顾西一直是顾西,他没有轮回,而是活了一万年,第二世顾西本想阻碍妲己和帝辛相爱,但是他却没想到,那一世的妲己两千岁便灰飞烟灭了。

    第三世,黎莎是秦朝的一个普通民女,锦弦,因为曾经在无意间救了嬴政,嬴政便对锦弦一见钟情,可是那一世,黎莎还是没有活过二十岁。

    第四世,黎莎是南燕最后一个公主慕容雪,因为改朝换代,她和西凉第一个皇帝相爱,可是命运弄人,西凉皇帝李皓为了巩固朝廷,在慕容雪二十岁生辰那天,当众绞杀了慕容雪。

    第五世,黎莎是宋朝宰相之女尘月,她自小和将军之子汲泉(卡斯前世)相爱,两人青梅竹马,汲泉临上战场前告诉尘月,要等他回来,回来后便娶尘月为妻,可是战场风云莫测,汲泉战死沙场,尘月苦苦等了数月,最后得知汲泉战死,为了爱,她寻思在了汲泉的坟墓旁边,那一年,尘月刚满二十岁。

    第六世,黎莎是清朝格格莎瓦,莎瓦从小性子顽劣,像个男孩子,喜欢冒险,那一世卡斯轮回血族,就再也没有投胎转世。莎瓦曾经救过卡斯,卡斯为了报恩,便把莎瓦带到了血族宫殿,可是没想到莎瓦日渐消瘦,最后在二十岁生日那天死于卡斯的宫殿。

    黎莎每一世的轮回,顾西都看在眼里,直到第七世,顾西找到了黎莎,为了改变黎莎的命运,顾西只能出此下策。

    “师父……所以我这一世,还是活不过二十岁吗?”黎莎问道,她还有一年的时间。

    听师父给她讲完前六世的故事,她信了,不得不信,那些画面……

    “一切事情的起因都在秦朝那一世,商朝时期你是妲己,活了两千年,从秦朝开始,你的每一世都在二十岁生日那天死去,想要改变你的命运,就必须从秦朝开始。”这个办法顾西很早就知道,只是这个任务必须黎莎自己去完成才行。

    “我自己?”

    “没错,只要你穿越到秦朝,让嬴政重新爱上你”并且在你二十岁生日之前赶回来,一切自然就会解决,现代的一天相当于秦朝的一个月,所以黎莎只有十天的时间。

    “穿越到秦朝?”真的能穿越?

    “没错。我可以把你送到秦朝,安排好你在那里的身份,不过接下来的事情就都要靠你自己了。”

    “好,我去。”为了改变命运,这一趟她必须去。

    黎莎站在客厅中央,脖子上还带着顾西送的项链,这个项链在必要的时候会有很大的用处,也是顾西送给黎莎的十八岁生日礼物。

    “准备好了吗?”

    “等一下,师父……”

    谢谢你,师父。

    “开始吧!”黎莎闭上眼睛,只感觉眼前一道白光,晕晕乎乎,好像时空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一般,就什么都不知道了……

    ……

    ☆、第十五章

    再次睁开眼睛眼前一片绿荫,黎莎慢慢的从地上起来,揉了揉头部,头好痛,这里是……一片森林,黎莎看了看四周,全都是树,看起来有点像古装剧江湖里的森林“奇怪,为什么会掉落在这里,师父不是帮我拟订好了身份吗?”黎莎低头看了看衣服,就连衣服也换成古装了,头发也变了,所以她现在已经穿越了吗?

    不知道是怎么掉到这里的,胳膊疼,屁股疼,头也疼。这荒郊野岭的她该怎么走啊,黎莎看了看四周,这里怎么连个人影都没有啊,她从小就是路痴,更何况是这么大的森林,想要走出去十分艰难。

    这是黎莎的第三世,她要代替第三世的锦弦去与嬴政重逢,所以这一世她叫锦弦。

    路迢迢,行万里,一个背着柴火的少年从此地路过,少年看起来大概有十四五岁的样子,一身破旧的布衣,看起来应该是穷人家的孩子。

    “请留步,这位少年,请问汝可知怎么走出这片森林?”锦弦见有人路过,便上前打探,但是古代讲话的方法太别致了,如果按照她在现代的说话方式,那就是,小弟弟,你知道怎么离开这里吗?但如果真的这么说了可能会被当成怪人,既然来到了这里,就要习惯这里的一切。

    “看你不像本地人啊!”少年打量了一下锦弦,说话怪怪的口音也不对,八成是来寻亲的迷了路。

    “我的确不是本地人,我是来咸阳城寻亲的,迷了路,不知道怎么走出这里。”锦弦笑了笑,这荒山野岭的,如果真的走不出去,晚上会不会有野兽啊!

    “还真被我猜中了,这森林这么大,你一个外乡人走迷路也很正常,这样吧,你跟我走,去我家,你看这太阳也快落山了,先在我家住一晚,离我家不远就是咸阳了,明天一早你在出发!”少年提议,从这里走到少年的家中需要几个时辰,如果从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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