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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锦绣八零 作者:悠悠细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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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锦绣八零 作者:悠悠细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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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了个罗圈腿了,那得多难看?你看看志国他们几个,那腿可都是绑出来的。”

    杨丽华迟疑了一下:“可绑着多难受啊,平时多注意着点,应该不会长不直吧。”

    刘春妮脸上的表情不变:“是吗?随便你吧,你说不绑就不绑。”反正是你自己的闺女,以后长成罗圈腿了,也怪不了人。

    房间里安静了下来,没人再说话。等杨丽华把鸡蛋吃完,刘春妮端了空碗出门。

    杨丽华起身倒了些开水,兑了杯子里的冷开水漱了口,又坐回床上。

    把林姝抱起来,亲了亲,说到:“姝姝,咱们不理你奶奶。她不喜欢你,咱们不稀罕。”

    杨丽华很清楚,她的婆婆刘春妮并不满意她,更不喜欢林姝。

    她跟林志国的婚事,是姚心兰和穆文军两口子撮合的。

    刘春妮不满意她,是因为她没有娘家。她是被人收养的,收养她的杨奶奶早几年前就过世了。

    杨奶奶是个苦命人,一家人在文||革那几年死的死,散的散,就剩下她一人。杨奶奶对她很好,倾尽全力地把她培养了出来,让她成了一名人民教师。可惜,在她参加工作的第二年,姚奶奶便去世了,留下她一个人。

    杨奶奶临走前的时候告诉她,她是被人贩子拐到s省的,应该是要把她卖到哪个山窝窝里去。她逃跑的时候失足掉下了山,摔得几乎没命。那些人贩子自然是不可能救她的,扔下她便走了。

    刚好杨奶奶在那不远处做农活,把一切都看了个清楚,等人贩子们都走了之后,才过去把她救了下来。

    杨奶奶为了救她,几乎花掉了毕生的积蓄。她醒过来之后,竟是把以前的事全都忘了干净。杨奶奶看她实在可怜,又想到自己孤零零的连个养老送终的人都没人,干脆就把她给收养了,那年,她十四岁。

    除了这些之外,奶奶还交给她一只刻着“丽华”两个字的银制长命锁,告诉她,那是当年她救下她时,从她脖子上取下来的。她的名字便是根据那长命锁上的字取的。

    姚心兰和她是同事,对她很照顾,所以一来二去的,两人感情好得跟姐妹一般,她也时常去姚心兰家里蹭饭。

    穆文军跟林志国是好兄弟兼同事,林志国也喜欢没事儿就往哥们儿家跑,于是两人就撞见过几回。

    后来林志国就托了姚心兰向她说媒。

    她觉得林志国人长得不错,看着挺踏实,工作也稳定,便试着跟他交往了一段时间。

    交往之后,她才发觉开朗乐观的林志国,身世原来也那么坎坷。

    林志国家里姐弟四个,大姐林翠芳,二哥林建国,小弟林报国,他排行老三。按说在农村,男孩子应该是很招大人喜欢的,可偏偏林志国在林家却是最没有地位的那一个。

    据说刘春妮生林志国的时候难产,几乎去了半条命才把他生了下来。结果林志国出生没两天,刘春妮的妈赶来看闺女,拖拉机翻了,连人带车掉进了山崖下,同车其他人都没什么大事,唯独刘春妮的妈,被车子砸得连个人样子都没了。

    刘春妮知道这事之后,一病不起,差点一命呜呼。后来便有人在私下传闲话,说林志国命硬,克亲。刘春妮是个迷信的,加上给为了给她治病,林家都快揭不开锅了,于是便生了要把林志国扔掉的心。

    后来还是林志国的爷爷奶奶,把刘春妮给拦了下来。

    可刘春妮说什么也不肯再养着林志国了。林志国的爷爷奶奶舍不得小孙子,便咬咬牙,自己养着。后来刘春妮生了林报国,更是当这个二儿子不存在。

    林志国的爷爷奶奶对林志国很好,一路供着他上完了中专,又托了关系,把他送去当了两年兵。林志国自己也争气,从部队里出来,想办法进了派出所,成了一名人民公安。

    六年前,林志国的爷爷奶奶相继去世,爷爷临走前,逼着林保成答应,要给林志国娶妻。开始的时候刘春妮说啥也不肯,怕林志国再把家里人给克了。后来不知道是谁给刘春妮点拨了两句,说林志国在单位上着班,一个月能拿不少工资。刘春妮考虑到还在上学的林报国和已经马上就要结婚成家的林建国,这才咬牙同意了下来。

    林志国其实并不想回家,除了爷爷奶奶,他对林家人都没有多少感情。从小到大,林家的几兄妹没少奚落他,刘春妮和林保成更是连看他不想看见他。他又不傻,那样的家庭回去做什么?

    可毕竟是爷爷奶奶的遗愿,爷爷奶奶希望他能跟父母和好,他不想让他们走得不安心,便答应了。

    刚把爷爷的后事办完,刘春妮便找到他,问起了爷爷的遗产和他的工资,说是林建国要结婚,林保国又要上学,家里有些困难,希望他能帮忙想想办法。

    林志国知道刘春妮打的主意,也没说什么,便把自己的工资都拿了出来。至于爷爷奶奶留给他的那些东西,谁也别想碰!

    番外:楚森和杨乐乐3

    楚森这次来y国,是打算在这里长住一段时间的。

    大卫很是热情,尽了地主之谊,好好款待了楚森和他的朋友彭程。知道楚森要留在y国,更是帮忙给他找到了合适的住所——杨乐乐新住处的隔壁。

    杨乐乐之前住的那个地方,她是不敢再回去了。那个醉汉很可能就是那一带的人,她再回去,无异于自投罗网。

    本来大卫和露西对她之前那个住处就颇多不满,正好趁着这个机会,赶紧把她安排到条件比较好的地方住着。

    这一次杨乐乐没再反对,那天晚上的事真把她给吓坏了。若不是楚森他们正好路过,她绝对没有逃脱的可能。

    挣钱固然重要,可她的安全更重要。她可不想再来这个种意外,让她客死异乡。

    所以,她更是感激那天晚上仗义出手的楚森和彭程。

    楚森抵不过大卫的热情,搬到了杨乐乐的隔壁,彭程过来参观了一次之后,发现这边的环境比他之前住的地方好太多了,于是也厚着脸皮搬了过来。

    三人便成了邻居。

    杨乐乐感念之前两人的救命之恩,又因为和楚森本来就认识,心里还有那些点同情楚森,于是便时常做些吃食,送给那两个单身汉。

    她的手艺很好,楚森两人在国外已经好几年没吃到过正宗的家乡味了,所以杨乐乐每次送东西过来,他们都没有假装客气。

    两人吃了她的东西,平时也都很照顾她,她家的体力活,基本都被两人承包了。

    三人间的关系,也渐渐变得热络起来。

    楚森安定下来之后,便开始了自己投资炒股的事业。这几年在国外,他没做别的事,都是在炒股票。他眼光还算不错,这几年也挣了不少钱。

    杨乐乐的工作,跟楚森的事业算是对口了,两人没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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