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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年冬天她来过 作者:占步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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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年冬天她来过 作者:占步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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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牧也是病号,她便不再只是坐着等吃了,会帮着剥蒜洗菜,或者刷锅,但其他的就不怎么能帮上了,她的厨技捉襟见肘,之前在国外只学会一些简单的糕点。

    回了国就一直住家里,根本没有锻炼的时候,不过她最大的优点一点是不挑食,一日三餐只有鸡蛋西红柿和土豆红烧肉单调切换,她吃的依然很香,倒给陈牧增加了不少自信。

    有天吃晚饭的时候,陈牧问她:“爸爸妈妈很疼你吧?”

    这是在说她不会家务?她赤脸笑:“我只是笨而已。”

    “笨人有笨福,以后找男朋友就得找勤快的。”

    陈牧也会开玩笑了,大概是看出了她的不自在,所以想活跃一下气氛,而他的话让方琛想起了王志洋。

    虽然她不是家务小能手,但好像跟王志洋在一起,也总是大包大揽的那个,或许是王志洋更弱吧,不像现在,有了陈牧,就像有了个依靠,她也可以坐享其成了。

    人是不是总是这样?遇到比自己更有照顾能力的人,就不需要自立了呢?

    她胡思乱想着,又看向了陈牧身后的照片墙,心里自觉地将他和照片里的男人对比着,果然是亲父子啊,五官几乎毫无二致。

    再过几年,陈牧会更像父亲吧,目光不再那么有侵略性,多一份和悦,少一份严酷。

    “陈叔叔是怎么……”话几乎是下意识地问的,她几乎一开口就后悔了,但已经覆水难收。

    陈牧转过身,望着照片里的父母,并未因回忆不幸而哀伤:“抓人的时候被人偷袭打了一枪,人刚送医院就不行了。”

    他到现在还记得陆军当时的话,脖子上的枪伤是致命一击,车祸则是雪上加霜,加快了死亡,不过让人欣慰的是害死爸爸的人也死了,就跟爸爸死在了同一辆车里。

    所以大概是上天怜悯,早早替他报了杀父之仇,让他不用背负着仇恨生活,尽管就算那个人死一千次也不足以抵过爸爸的命。

    但当生命已是最高代价时,人也只能屈服命运的安排。

    陈牧放下碗筷,起身过去,摘下妈妈的照片,用袖子擦去上面的灰:“亲戚们去病房看他,妈妈又把大家请了出来,说想跟爸爸单独待一会儿,结果他们刚走开,她就从六楼窗户跳下去了。”

    方琛刚吊着的心落下,又陷落在对美好事物毁灭的悲恸中:“阿姨她……怎么舍得呢?”

    “她爱我,但更爱他。”

    那时他已经是个十五岁的少年了,或许妈妈知道他可以自己独活吧,所以才跟着挚爱去了。

    妈妈平日里是个知足常乐的小学老师,除了嫁给一个警察,一生没有做过任何轰轰烈烈的大事,只有教书育人,年复一年。

    但和其他大多数平凡夫妻不同,尽管结婚多年,他从未见过两人有过争吵,甚至连红过脸的次数都寥寥无几。

    不过可能想吵也逮不到机会吧?毕竟爸爸那么忙,一年三百多天都不在家的,有时就是回家也只是过个夜,办公室似乎比家更像家。

    这种情况下,妈妈疼都来不及,又怎么会吵呢?

    妈妈没和爸爸过够,所以匆匆跟去了,虽然留下了他孤独一人,但除了当天看到妈妈摔在地上溅了一地的血,死状惨烈哭得不能自已外,他再也没哭过。

    至少对妈妈来说,痛苦随着死亡已经解脱,他们不再是阴阳相隔了,如果那是妈妈的选择和爱爸爸的方式,他又有什么资格去责怪呢?

    何况人死了,怪也没用了。

    人若经历过生死,便知道成长会如何迅速了。

    没人知道年少的陈牧是怎么缓解着痛失双亲的伤痛,只是看到六年后他成了一名优秀的刑警,穿着爸爸曾穿过的警服,续着爸爸曾肩负的使命。

    “你父母呢?好像很少听你提家里,你爸妈都还好吧?”陈牧放下照片,回到了桌前,问方琛,“他们都是做什么的?”

    提起父母,她忽然不知从何说起,只能捡最熟的说:“我妈妈是开客栈的。”

    “那你就是老板的女儿了。”

    陈牧忽然发现方琛似乎根本不用这么苦着自己,当然,如果她愿意的话。

    “生意不大啦,又不是连锁店。”

    其实也没她说的那么小,妈妈的锦华客栈是开在大理景区,旅游旺季,收入也是可观的。

    想当年妈妈不过是个三十岁不到的家庭主妇,却一直没有再婚,硬是在生意场上拼出了一条血路。

    尽管方琛不愿意听,陈牧还是问到了那个问题:“你爸呢?”

    “我爸妈在我两岁时就离婚了。”

    她的父母和不像陈牧的父母那么恩爱,几乎从她有记忆起,家里就是战火一片,她当时小,弄不清楚父母吵架的原因,等她弄清楚的时候,爸爸已经死了。

    她补充着:“他在我十岁时出事死了。”

    爸爸死后,妈妈带她去了新西兰,一方面为了做生意的需要,学习一些海外经验,一方面是为了把她带离原来的环境,将父亲的影响压制到最小。

    妈妈也做到了,多年的悉心培养下,她再也不是那个有点自闭被人欺负的小女孩了,而是脱胎换骨成了一个开朗坚强的大女生。

    唯一让妈妈头疼的是她依然痴迷那些瓷片瓦片,一心想回国读古迹修复,而后来因为受欧洲经济危机影响,妈妈的客栈也有心往国内发展,便在她十八岁的时候又回来了,而她也如愿考进了一所喜欢的重点大学。

    她没把爸爸的死因告诉陈牧,并非刻意隐瞒,而是她答应过妈妈,不再提起。

    别人的过去,是回忆,是念想,而她的过去,则如漂白液,所有思绪倾倒进去,都会别稀释成纯色的白。

    空无一物,了无痕迹。

    原来是个单亲家庭的孩子,陈牧有些虚乏地说:“你妈妈很伟大。”

    ☆、第36章 情迷

    方琛最新的复查结果很理想,大夫说脚骨在良好恢复中,只要不剧烈运动就可以。

    方琛像拿到了特赦令,恨不能立即返回到岗位去,陈牧架不住她一次次的说,再加上他也要回警队,就答应周五一起回去。

    方琛像只白蝴蝶,在屋里来回地穿行,收拾着要带走的随身衣服,看得陈牧竟生出一丝失意来。

    家里很少有人住这么久,搅动了满屋的烟火气,他有点留恋。

    周四的晚上,小罗开车到县博物馆送文物,顺道给了陈牧一沓照片。

    早上萧太后行宫被盗,西面的墙被砸开了一个一人多高的洞,市局打来电话让他们限期破案。

    小罗说完案子,似乎一肚子的怨气:“每次都说限期,催命鬼似的,磨刀不误砍柴工,倒是也把我们的物资也提上去啊。”

    车子用得太久,老毛病不断,不是没来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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