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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情深共朝暮 作者:倏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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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情深共朝暮 作者:倏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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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嗯。”白初窈点头。

    两人已经到了白之忱的办公室。白初窈走到办公桌前,翻了翻桌上的文件,问他:“今天有什么行程?”

    “下午五点,老板约了华宇总经理在明岸会所签合同,您看?”

    “好,我知道了,你帮我安排下。”

    “是。”

    “如果没什么其他事你就先去工作吧。”计淮转身,出了办公室。

    不一会儿,他从外面抱进一些文件,放在了桌子上,说:“这些文件需要您的过目签字。”

    说完,他消失在办公室内。

    下午五点,明岸会所。

    白初窈进了约定的包间,椅子上的男人听到开门声响,起身迎她,笑着抬头:“白总……”

    话一出口,看到不是白之忱,讶异:“白姑娘?”

    白初窈看见乔昀,了然点头,华宇就是乔家的公司,华宇让他来谈合作也不意外。

    “来来来,白姑娘,这边坐。”

    乔昀忙替她拉开椅子,让她坐下。既然都是熟人,那就较好说话。

    乔昀也不是邵一律,没那么多挑刺的毛病,也不担心白初窈坑了他,随便翻了几下合同,就很爽快地签了字。

    白初窈看他签得如此干脆利落,挑了挑眉。白初窈一边签字一边笑:“你也不怕我坑了你。”

    “这哪能的事,白姑娘的人品我还是信得过的。”

    果然,人以群分,要是邵一律签字,指不定哪哪不对,挑出一大堆理由与毛病,让人膈应。

    “条件之前已经和你哥谈好了,就只差签字了。”

    乔昀将签好的合同放在一边,替她倒了茶,问她:“你哥呢?今天怎么换成你了?”

    她说:“我哥去了巴黎,将公司的事情扔给我了。”

    她话语一顿,接着问:“”对了,你怎么还在总经理的位置上,我记得四年前,你就是经理了。”

    乔昀笑得吊儿郎当:“还不是我爹,认为我还不够成熟,想让我再磨炼个几年,再接手公司。”

    他轻叹一声:“男人三十一枝花呀,我都到了这个年纪,也不知我老爹是怎么认为我还不够成熟的。”

    白初窈“噗嗤”一声被他逗笑,淡淡说:“大概是因为你这个年纪也还没个女朋友。”

    单身难道就活该被嘲笑?

    乔昀笑容一僵,嘴角微抽:“不是所有人都能像聂公子一样很早就遇见了你。”

    白初窈笑得人畜无害:“即使你早点遇见我,我也不会喜欢上你,还是会喜欢上我家聂公子的。他比你帅,比你有钱,还比你好……”

    “停……”乔昀实在听不下去了,立刻制止她。

    还能不能好好说话了?夸聂靳钦就夸呗,怎么还带人身攻击?

    虽然知道她说的是事实,但这么说出来也够打击人的。

    乔昀其实长得也不差,虽然没有聂靳钦长得精致。但外表俊俏,身材颀长,嘴角微翘,总挂着狐狸般狡黠的笑容,有种痞帅的气质,姑娘看了都容易芳心暗动。

    只是他看上去俨然一副纨绔公子的模样,他这性子更是贴合了这个词,吃喝玩乐,他样样精通。娱乐场所总少不了他的身影,在圈内有着著名花花公子的名头,即使是万花丛中过,片叶不沾身。

    他虽喜好玩乐,但在感情上也算洁身自好。白初窈也确实没有见过他带着哪个姑娘出入各种场合。

    “聂公子呢?什么时候叫上他出来聚聚,我感觉都好长时间没见过他了。听他前段时间说,他去了欧洲,他去找你了?啧啧,还真是妇唱夫随。”

    “你想羡慕也羡慕不来。”

    白初窈瞳孔一闪,眼角出现一丝揶揄,取笑:“乔公子,你别总这么关心我家先生。不然,我还以为你对他有什么企图。不过,也没关系,他不喜欢你,只喜欢我。”

    这话和上次某人说的“窈窈是我一个人的,和你没关系”何其相似。

    这夫妻俩,还真是一个模子刻出来的,就专门来克他的。

    他真是想一脚踢翻了这盆狗粮。

    ☆、第25章

    安南给自己调了一杯烈酒。

    红色的晶莹液体在玻璃杯熠熠生辉,琼浆玉液,酣畅淋漓。

    酒入愁肠,酒不醉人人自醉。

    眼神迷离,她缓缓抚上手腕上的丝带,,那里横亘着的疤痕不痛不痒,却成了他们之间再也愈合不了的伤痕。

    半个多月前,白之忱从一场商业酒会上早退,一身酒气地将她堵在酒吧门口。他抱着她,说:“对不起,我错了,你不要再走了,我们和好好不好?”

    他那么骄傲的一个人,第一次如此低声下气地恳求。

    她一怔,一个“好”字如鲠在喉,却无论如何也说不出口。即使现在和好了,以后呢?

    两个人的性格太要强,以后意见相悖,仍会有无穷无尽地争吵,依然会重蹈覆辙。

    她无声地回抱着他,默然不语。白之忱双手捧着她的脸颊,喃喃低诉:“南南?”

    他头一低,便吻上她的唇瓣,突如其来的吻如狂风暴雨般肆虐过她的唇舌之间。朝思暮想的人就在眼前,眼底暗潮汹涌,他不断加深这个吻。

    激吻过后,两人一阵喘息。

    “好不好?”他问。

    手掌缓缓下移,移至腰际,曲线柔软。他拉着她的右手,举至身前,在掌心轻轻一吻。蓦地,余光瞟到她手腕上的丝带,轻轻一拉,丝带被解了开,露出手腕上巨大的白色疤痕。

    他瞳孔一缩:“这是什么?”

    她从他手中扯过丝带,慢条斯理地将它重新系回手上,莞尔一笑:“四年前留下的,手筋断了而已。”

    她说得毫不在意,可他知道,对于一个拿画笔的人来说,手就是第二条生命。

    “为什么不告诉我?”他喉间微涩。

    “那还有什么用呢?”她说。

    是呀,还有什么用呢?他们两个,明明都已经分开了呀,说好再也不联系,再也不回头,说出来又还有何意义。

    “什么时候……”

    他话一顿,似乎终于明白了她这句话的含义。他头微垂,低声自语:“是那天晚上的事对不对?”

    她微微一笑,没有回答,可他知道她已经默认了他的话语。

    那天晚上,他没有赴约。她在酒吧被人砸伤了手,一个人去了医院,缝好了伤口,用了最好的药。可最后,还是留下了一个抹之不去的疤痕。医生说,她伤了骨坏了筋,从此右手再也不能用力,她至此搁笔。

    她没有告诉任何人,更没有告诉他。因为,两人先前约好,如果他没有按时赴约,两人就此分开,不要联系,更别回头。

    平淡的分开是对彼此最好的成全。

    她在手术室里待了一整晚,手术结束,她躺在病床之上,手里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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