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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要命 作者:张饮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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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要命 作者:张饮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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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恢复了吃药的任务, 每天吃三类, 抗躁狂的, 抗癫痫的, 非典型抗精神病的。

    铭记时间可能是毫无意义的。

    我活着所做的一切也许都是毫无意义的。

    以此推论,世界的运转也是毫无意义的。宇宙的存在也毫无意义。

    就像这些白纸黑字被留下来的独白,同样意义不明。

    我这一生会做许多无意义的事情。

    问题是,由谁去定义那些所谓的意义?

    心跳停止了好长一段时间,每一天都跟自己说很多次“没关系”。

    踩碎过往,杀死自己,破土而出,浴火重生。

    跌倒,伤得很重,然后爬起来。这就是人生。

    2

    我还没走遍这个颇为现代化的城镇,我所住的酒店并没有让我体会到城镇与城市的区别。

    吴文第无数次扬言要追踪我的具体位置,都被我用一句话逼退了——“你来了正好,我们的绝交仪式可以启动了。”

    然后他就安静了。

    我总觉得吴文是个大傻子。不是指他的智商不过关,而是指他在充当我的朋友时,总是很好被欺负,以至于让我成为了一个实打实的大坏蛋。

    近来睡觉总是做噩梦,梦里发生的事情无一例外都很凶残。是那种…在我清醒之时无法面对的事情。

    比如水族箱里的最后一条鱼死了;或者是大巴车撞飞了母亲,我就站在不远处,发出撕心裂肺的尖叫声;又或者是发现自己被小姐姐砍成了人彘,独自躲在洗手间里自残,鲜血流进下水通道里。

    清晨醒来时,总是需要用很长一段时间来恢复,坐在椅子上,把自己从梦境里拉出来。

    很恐怖,每一次都很恐怖。就像是从阳光里突然跌至深渊,就这样坐着,听音乐,抱膝盖,发呆,无声地流泪。直到完全摆脱梦境。

    我总想多做点事情,再多做点什么,随便什么都好,不要躲在黑暗里,不要用自己的思维去解构事情,不要突然歇斯底里咬被子。

    每一天都想要觉得自己比昨天更帅一点,但也有可能在下一刻突然分崩离析。这种感觉太糟糕了。并且无法被我所掌控,意味着不知道还要糟糕多少次。

    依然很难,依然很怕。

    这至高无上的癫狂与溃烂。

    达摩克利斯之剑不断地刺进我左心房,直到我跪地、蜷缩、求饶。

    说好痛,说活着无意义,说我还能再坚持一会儿,然后坐在明亮吵闹的房间里看完一万次日落。

    为数不多在坚持的事情是在平行时空说话。这是一个很玄妙的概念,我不希望与窥见我文字的读者产生任何联系,所以我把她们定义在时空的另一条线上。

    平行时空是无法交错的,真希望人们懂得网络带来的距离有多大。

    我也诚愿自己能与现实生活里的读者永远保持距离。因为,距离一旦消除,人们就必须用自己的价值观去判断所谓的好坏。

    我希望我在读者眼中永远是个大坏人。一个,十恶不赦的大坏人。

    这样,等时间到了,当世俗的观念在她们脑中产生化学反应,即便她们对我的看法再糟糕,对我而言也不具备任何影响。

    因为,从一开始,我就自诩以一个坏人的身份出现在她们的视野范围内。

    人们不听劝,便是活该,毕竟我早已言明。

    还有一些时候,某些强烈的渴望也会突然产生,但是却会在产生之后又快速地消弭。

    令我感到无能为力的是,这个产生又消失的过程越来越快了,转瞬即逝。

    一个留不住任何渴望的人,他会死得很快,或者活得很痛。我知道的,我一直很清楚。

    膝盖好疼。

    问自己,明天会下雨吗?

    大夏天裹着羽绒服,呆坐着等天亮。

    不要睡觉,因为睡觉是死亡的远亲。

    我被黑暗判了一夜之刑。

    人可以在一个夜晚把自己杀死无数次,也可以在第二天清晨的某个瞬间重新变得阳光快乐。可只有你自己知道你在夜晚做了什么——放弃呼吸,感受流逝,死了再死,自埋自葬。蒙着厚厚的一层泥土站起来洗漱,开始新的一天。

    好糟糕,电脑开了又关,耳机摘了又戴,突然无声大笑,突然捂脸痛哭,坏透了,这种神经质的挣扎。

    喂,你还好吗?

    你的列车开到哪儿了?

    如果你需要我,就载着我一起走。

    我们去一个没有自己的世界。

    因为,自我,就是人类的终极刑罚。

    梧桐树,都市鱼,三色冰淇凌,我一遍又一遍地想着这几个词语,这样就不会忘得太快。

    are you going to tell her about me

    no.

    why not

    because…

    3

    “大叔啊,这风筝真的能飞起来吗?”

    我拽着手中的大蜻蜓风筝,甚是怀疑,这完全不对称的结构,一看就不太可能起飞…

    而玩具店的老板一脸胸有成竹地保证道:“当然能!我们店里的风筝都能直上云霄九万里!”

    “……”

    我对自己的物理常识拥有绝对的把握,我不认为这种重量结构不对称的玩意能飞到云霄九万里…

    老板又举例子:“不久前有个小姑娘也买了我们店里的风筝,她可喜欢了那风筝了!你们小姑娘不都喜欢这种漂亮的东西吗?”

    “……”

    我还真不好意思告诉这位一脸胸有成竹的老板——我生理是女性,但除此之外,我全身上下没有一点与女生有关的特点,不说话的时候,所有人都会以为我是个男生。

    而且我也不喜欢这种…嗯…外表花里胡哨的漂亮风筝。

    我只想要一只能飞起来的风筝…

    “小姑娘你要是不相信的话,就拿着这风筝去放飞试试看啊,”约莫是身为一位玩具店老板的荣誉感在作祟,这位大叔强烈建议我去放一下试试看,“要是真的飞不起来,你给我们退回来,我给你退钱,真是,我们生意人都很讲信用的好吧,你这小姑娘怎么就是不信呢……”

    “也行,”我懒得跟这位伟大的生意人较真,我一边付款,一边说,“那我先拿去放一放,祝你生意兴隆。”

    巨大的蜻蜓风筝让我成为街头众人的瞩目对象。

    而我最擅于把众人的目光淡化为虚无的存在。

    我坦然地拽着大风筝走在这条老街上。

    然后我看见了一只和我手里的风筝一模一样的风筝,它的主人正跪在地上拯救它。

    如此熟悉的背影,清瘦的,骨架小的,短发,超短牛仔裤,白色长袖连帽卫衣,白色帆布鞋,蓝色小背包,天蓝色折叠遮阳伞…

    几乎让我停住了呼吸。

    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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