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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半心 作者:七六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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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半心 作者:七六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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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样煞费苦心的。”

    “我说了,”姑娘也正色道,“你会需要我的,顾小少爷。

    “毕竟……

    “我注定是要嫁给你的呀!”

    “连姑娘!”少将军有些急恼,这姑娘又在胡说八道了,胡说八道得如此莫名其妙,还能说得这样正气凛然。

    连姑娘却也丝毫不感到害臊,她歪着头,扬起下巴,倒像是讨赏一般冲着少将军笑:

    “叫我连笙。”

    冬日的暖阳照在她身上,干净清楚,清楚到周遭的一切都模糊了,只剩下她融在日光里的样子。她昂首对着太阳去看,太阳金黄还让人有些睁不开眼,她不由地眯上眼睛。这日光明晃晃的,就和她的笑容一样明亮,好像能把俗世的阴霾悉数驱散,好像能将他满身的疮痍全都治愈。

    他无奈地摇摇头,仰头倒在草地上。枯草已没了春夏时分的青绿腥气,倒饱添了日光的和暖味道,他闭上眼,任由草尖在他颈上窸窸窣窣,任由那明晃晃的日光照进他心底。

    第7章 卷二 旧案(壹)

    少将军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把连笙带回卫将军府。

    从贺府把她骗出来后,他便一直在思索这个问题,连同回忆几个月前第一次见到她时的情景。几个月前,他在乞丐堆中见到她的时候,她还是蓬头垢面的模样,衣衫褴褛,手里端着一只破碗,正在给底下的乞丐们散铜钱,一脚踩在石阶上,威风凛凛的样子。见到他骑马路过,竟露出惊喜若狂的神色。他只看了她一眼,正要策马离开,她却已张口喊住了他,然而她张开口,喊的不是“卫少将军”,却是“顾小少爷”。

    顾小少爷。

    他扬在空中的马鞭一瞬间定住了,整个人如同石像一般僵在马上,僵得几乎忘了思考。

    这世上怎么可能还会有人这样称呼他,怎么可能还会有人记得这个曾经属于他的名字。多少次午夜梦回,梦里冲天的火光,人和马哀嚎嘶鸣,妹妹号啕的哭声,母亲噙满泪水的双眼,他总是死死攥住手心里的玉佩,在满身的恐惧与绝望里醒来。

    醒来时屋里漆黑一片,月光从窗外倒入,勉强映出他苍白的面孔。他便起床,穿衣,去院中舞剑。

    来到卫家十年,没有一天,他起得不比鸡早。

    十年前,他在滂沱雨夜满身泥泞地倒在卫家大门口,是卫大将军将他捡了回去。卫大将军收留了他,给了他一个全新的名字——卫长恭。从此,他就成了卫长青的弟弟,卫将军府的少子。

    但他永远记得,自己是江州顾家的小少爷,顾小少爷。

    大将军对他很严厉,总是逼着他学这学那。

    “长恭,把剑拿稳了,不许抖!”

    “马步要扎下去,连马步都扎不好,近战的时候还没出手你就死了。”

    “这篇《出师表》,背不下来不准吃晚饭!”

    他不敢有怨言。

    整整六年间,他总是拖着像灌了铅的两条腿,一身淤青地睡去,再在浑身的疼痛和噩梦里大汗淋漓地醒来,重复前一日的苦熬。六年,他从一个小男孩长成一个少年,从只会玩泥巴的不谙世事,长成到能舞枪弄剑弯弓驭马的意气风发。他十四岁了,有了一点本事,不会再每天被弄得遍体鳞伤了,他觉得日子终于好过了一点,但是卫大将军却给了他一杆银枪,把他丢上了沙场。

    平沙旷野,却是人间地狱。

    这里比卫将军府的校场恐怖一万倍,敌军像流着哈喇子饿疯了的虎豹豺狼,瞪着杀红了的眼,要撕了他,将他剥皮抽筋剜骨。他浑身颤栗,害怕到甚至流不出眼泪,然而他没有退路。他是卫将军府的少子,他要接掌卫家军的衣钵,他必须冲锋在前。

    于是他十四岁,第一次杀人。

    把对方的人头割下来的时候,那双眼睛还在直勾勾地盯着他,绝望的恶毒的带着咒怨的眼睛,只是一刹那便没了生气,掉到地上。那具没了头的尸身倒下来,鲜血从脖子上皱成一团的肉里喷出,溅到他脸上,他的视线被一片殷红糊了个遍。鲜血和铁甲的腥气冲鼻,让他几欲作呕,可是他不能停。不杀人,就要被人杀。

    那一场战争结束,他是被染红了回来的。

    第一次杀人,他没有哭,被敌军用长矛扎穿手臂,他没有哭,军医给他包扎,把酒喷到伤口上疼得撕心裂肺,他没有哭,可是夜深后,他倒在通铺上,在周围震天的鼾声里,忽然想起江州的镖局大院,爹爹响彻整个大院的鼾声,他再没绷住,咬着嘴唇哭得泪流满面。

    那是八年的无忧无虑,他常常记起的一个画面,天刚刚黑,母亲坐在灯下缝衣服,爹爹在院子里磨枪,一声,一声,一声,妹妹正扒着门蹒跚学步,非常认真地盯着路,偶尔抬起头冲他们俩笑,咿咿呀呀的。

    而他不在画面里。

    他来到将军府后,总会有人问起之前的事情,问他是谁,家在哪里,为什么会被卫大将军收养,他总是摇摇头只字不提,只道是自己雨夜发高烧,再记不起来了。可如今眼前这衣衫褴褛不修边幅的乞丐,却在往来如织的人流里一眼认出他来,唤他,顾小少爷。

    十年前的一切仿佛洪流席卷而来,一时间令他难以喘息。

    他回过头,问她:“你叫我?”

    她点点头。

    “你叫我什么?”

    她微笑:“顾小少爷。”

    他因府中杂事,从军营告了几天假回京,走了条往常并不走的近道,这条道上人多且乱,净是些地痞流浪汉的地盘,他通常都是绕过去的,然而今天鬼使神差地走了,竟也碰到这样一个鬼使神差般的人。

    卫长恭忍不住下马,走到她跟前。

    这是一个普通得不能再普通的乞丐,浑身上下穿得跟拖把一样,脏兮兮的,脸上还有两抹灰,任谁看了都会嫌弃地皱皱眉喊她走开,但是她的一双眼睛清澈透亮,满怀期许地望着朝她走来的少年。少年问她:“你是谁?”

    “我叫连笙。”她依旧微笑,老熟人一般。

    卫长恭注视着她,又问了一遍:“我是说,你是谁?”

    “这我们老大,你又是谁,哪冒出来的。”

    这次还没等她开口,她身旁的乞丐就先按捺不住了,一副“你是个什么东西敢到我们地盘上撒野”的咄咄逼人的架势。

    卫长恭没有理会,只是仍旧目不转睛地盯着她,又问了一遍:“我是问,你,是谁?”

    连笙这才笑出声来,一脸净是久别重逢的轻松愉快,说:“你不认识我,可是小少爷,我许久许久以前就认识你啦。”

    卫长恭皱了皱眉头:“我们以前,见过吗?”

    他心想,十年了,他的身上早已不复童年的影子了,纵使外貌还与儿时尚有几分相似,可仅仅是这几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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