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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食味记 作者:熙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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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食味记 作者:熙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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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就骂:“你是撞了邪了还是怎地,眼睛被鬼迷了?不会骑马还要学人摆阔,有钱没处使了吗?”

    话音未落,目光已落到那人身上,登时便怔了一怔。

    那是个二十二三岁的年轻男人,宽肩窄腰身量极高,大冷天的,只穿一件蟹壳青的单袍,袖子还挽到肘弯。那衣裳也不知是小了还是怎么,紧紧绷在他的手臂和脊背上,甚至通身上下每一块筋肉的形状都能看得一清二楚。

    男人长了张刀刻一般的脸,棱角分明鼻梁高挺,然而眉眼却是细长的,无端令整张脸显得柔和了许多。他大步走来,花小麦立刻觉得身畔卷过一阵冷风,不由自主地打了个寒噤。

    听见花小麦的斥骂声,男人偏过头来看了她一眼,却没有说话,径直在潘太公面前蹲下,沉声道:“太公,实在对不住,可有伤到哪里?”

    潘太公彼时正抱着自己的膝盖天啊地啊满嘴嚷疼,冷不丁听见那人的声音便抬起头来:“你是哪个杀千刀的?若是把老头子我撞出个好歹来,你赔得起吗?”

    男人嘴角几不可查地一抽,语气却依然平淡:“太公,是我,孟郁槐。”

    “啊,是郁槐啊……”潘太公觑着那双昏花老眼紧盯他瞧了半晌,脸色就有所和缓,“你几时回来的,怎么赶得这样急?吓得我呀,心都要从腔子里蹦出来啦!”

    “今日刚回来,听说家里出了点事。”孟郁槐皱着眉头道。

    “哦,是不是你娘又……”潘太公露出了然的神色,“那你赶紧回家去瞧瞧,我没伤着,就是给唬了一跳,让麦子扶我一把就行。”说着便朝旁边指了指。

    花小麦见那男人跟潘太公是认识的,站在一旁就觉得有点尴尬,忽然听见自己的名字,赶紧点点头:“太公没受伤就好,我送他回去。”

    孟郁槐又看了她一眼,匆匆点了个头,对潘太公说了两句抱歉的话,翻身上马。这一回却是不敢疾驰了,只一溜小跑朝着村子南边而去。

    潘太公在地上喘了一会儿,定了定心神,便撑着花小麦的手站了起来。

    “太公,那个人是谁?”花小麦替他拍打身上的土,顺嘴问了一句。

    “你说郁槐?”潘太公往孟郁槐离开的方向看了一眼,兀自有些惊魂未定,“他可是火刀村里的头一名的好儿郎!你别看他年纪不大,已经是咱芙泽县连顺镖局里,最年轻有为的镖头啦!难得的是为人也好,平日里最是沉稳,就是他那个娘,隔三差五总要闹一回,搅得他不得安生。你刚来火刀村不久,他又时常出去走镖,想必你还不认识……”

    花小麦“哦”了一声,还想说话,背后忽然窜起一股凉意。紧接着,左后方就传来一声穿云裂石的爆喝。

    “花小麦,这么晚了你还不回家,老娘打断你的狗腿!”

    第2话 白面馒头

    花小麦脑门上一滴冷汗落下,战战兢兢转过身,就见花二娘单手叉腰,气势汹汹地站在自家院子门前,柳眉倒竖像是要吃人一样,手里擎着金光闪闪一样神物——正是那锋不可当的擀面杖是也。

    其实花二娘长得很好看,杏核眼柳叶眉樱桃口,身段儿更是婀娜有致,随便凹个造型往哪儿一站,活脱脱就是火刀村里最千娇百媚的一枝花。只可惜,她那性子实在太过凶煞彪悍,喉咙又敞亮,嚎上一嗓子,整个村子都要抖三抖,竟有龙吟虎啸的气势。时间一长,威名远播,颇有几分人人谈之色变的味道。

    此刻她身上穿着一件半旧的银红袄子,领口理得不太齐整,露出一大片白腻腻的颈子,头发也有些蓬乱,更添两分凶恶之气,简直要吃人一般。花小麦就狠狠打了个哆嗦,小声叫她:“二姐……”

    “姐个屁!”花二娘身手了得,扑过来一把揪住她的耳朵,狠命一扭,劈头盖脸骂道,“你要作死便死远些,来了我家,就得守我的规矩!我是怎么跟你说的,日落之前必须回家,你都给我忘到脚后跟儿去了?我今天不收拾你,你便不知马王爷有几只眼!”

    花小麦心想:我倒是想早点回去来着,但你们在屋里战况激烈,我贸贸然去打扰,恐怕不大好吧?

    这话终究是没能说出口,花二娘扯得她耳根子生疼,耳朵都像要掉下来了,只能毫无意义地不断发出“哎呀,哎哟”的惨叫声。

    “二娘,莫动手,莫动手哇!”潘太公忙赶过来阻拦,一叠声道,“怪不得麦子,是我刚才跌了一跤,她好心想送我回家,这才耽误了工夫,你……”

    “潘太公。”花二娘回嗔作喜,笑吟吟地扭头道,“你瞧她这面无二两肉的薄命相,手脚又粗蠢,倘或把您磕着碰着了,那可了不得。你在这儿稍等一下,我让泰和来扶你啊。”

    说罢,扭着花小麦的耳朵一径回了家,潘太公果然站在原地不敢乱动,就听得里面传来一声甜腻腻的呼唤:“泰和,潘太公跌了跤,也不知是不是伤了腿脚呢,你赶紧去瞧瞧呀!”

    潘太公一阵恶寒,只觉得从头到脚起了密密实实一层鸡皮疙瘩,哭笑不得,摇了摇头。

    花二娘将花小麦带回家里,也没真把她怎样,将人往堂屋里一丢,便提了那小半篓蘑菇,径直去厨下张罗晚饭。

    这间小院,是两年前花二娘两口子从火刀村东头搬来时新盖的,拢共只有三间屋,厨房修在院子里,花二娘和她的夫君景泰和住在东侧的大屋,西侧的小屋原本是堆放些杂物,花小麦来了之后,便腾出来给她睡。院子不算大,所用之物也十分平常,甚至有点寒酸,却收拾得很干净利落,人住在这里,还算身心舒泰。

    花小麦讪讪地在椅子里坐了一会儿,想起潘太公说到那白糖糕时如临大敌的表情,心中跟着就有点发愁,思前想后,终于站起身来蹭到厨房门口,探头探脑地小声道:“二姐,我来帮……”

    那个“你”字还没出口,花二娘便瞬间转身,急赤白脸高声道:“你这笨蛋,我可不要你帮!打碎了盘子碗碟,你赔得起吗?把你卖了都赔不起,趁早给老娘滚远些!”

    花小麦叹了一口气,蔫头耷脑地退了出来。

    花二娘不让她上灶做饭,这对于一个厨师学校的优秀毕业生来说,不仅是侮辱,更是一种折磨。若是花二娘手艺好,做出来的饭菜喷香可口,那也就罢了,她勉强还能忍得,坏就坏在,这位“火刀村一霸”那化神奇为腐朽的能力,真是令人叹为观止啊!

    她活了一辈子……不,两辈子,唯一能拿得出手的,便是那一身厨艺,如今却毫无用武之地,那么她的存在还有什么意义?

    不多时,景泰和从潘太公家里回来了,饭菜也已经摆上了桌,花二娘恩赐给花小麦一枚白眼,俏生生娇滴滴地唤自家夫君上桌。

    桌上摆着一碗看不出本来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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