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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裴非的宝藏 作者:洛无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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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裴非的宝藏 作者:洛无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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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裴氏夫妻之间,常年相敬如宾,公事公办。

    后来裴先生认识了李小姐,再后来有了他。再再后来,裴先生把全部的爱倾注到了他身上。

    说起他们家的那些女人们,总让他一脸的恐惧茫然。裴太太对他视而不见听而不闻。李小姐把他当成筹码,逼裴先生离婚。裴奶奶对他极是溺爱,却无论如何不肯接受他妈,还一直言辞侮辱恶语相向。后来李小姐一赌气,被车撞死了。

    但是说到裴先生,裴非总是滔滔不绝声情并茂。他说他是爸爸捧在手心里带大的。他爸对他宠爱得无以复加。但凡要钱,不管要多少,都给双倍。有什么心愿,想方设法地,都帮他达成。甚至到他上大学之前,只要睡不着,他爸还会坐在床边念故事给他听。他不开心,还手拉手带他去动物园看猴儿。无论他有什么不切实际的梦想,都坚定地支持他。他但凡做出一点小成绩,他爸都欣喜骄傲得不行。他总爱给我学他爸吹嘘儿子时的夸张神情,手舞足蹈、惟妙惟肖。

    他现在选服装设计专业,也只是为了将来学到些东西,能帮上裴先生的忙。

    据此我得出结论,归根结底,死孩子是恋父。

    作者有话要说:这篇文写的时候情绪很随意。基本上是完全松弛的状态中,手随心动,想到哪里就写到哪里。

    坦白讲,我太会写快节奏和悬念。唯一稍稍擅长的,是细节。

    所以每篇文都设置了很多呼应和对照。可能某句话,某个动作,某些场景,在后文还会出现。只是心境情绪大有不同。

    网文阅读频率快,时间跨度长,或许读到后面时,前面的早已忘记了。这点很无奈。

    ☆、第04章 裴非

    我和裴非的故事,曲曲折折进行了好几年。中间有不少的争执吵闹、恩怨纠结。

    可不知为什么,回忆的时候,想起来全都是开心的。

    裴非是个表面上整天嘻嘻哈哈的人。无论遇到什么事,都是见招拆招大而化之。不让自己难受,更加不肯让身边的人难受。他总能在平平淡淡的话语中蹦出些让人莞尔一笑的字句,总能在稀松平常的举止下隐藏些别开生面的小心机。

    先说说裴非对我的称呼吧。

    平时他叫我大雁,预备拿我开涮就叫我老许,准备发飙之前会严肃的称呼我的大名——许雁行。当然,也有个把气急败坏的时刻,大吼一声“姓许的!”然后挥舞着拳头,小狮子一样扑过来。

    赶上他失眠睡不着,撺掇我讲故事,或是犯了错,央求我原谅,又或是大半夜心血来潮要吃炸春卷,指派我下楼去买,这当口,就会死皮赖脸地蹭上来,黏糊糊暖烘烘地叫我“爸爸”。随着事情的轻重缓急,以及心情的高低起伏,“爸爸”二字的语音语调也有所不同。乐不可支时是京腔儿,撒娇耍贱时是杭州话,痛陈利害时是粤语,有时候韩语日语也往上招呼。什么papa、老豆、噢都桑,阿爸吉的乱叫一气。

    这私密的称呼不小心被老狗听见了,那孙子仿佛吞了苍蝇一样,“咦”地怪叫一声,夸张地浑身上下抖了三抖。他这种大龄失婚又少爱的边缘群体,哪知道什么是甜蜜。酸葡萄作祟呗。

    话说回来,要搁旧社会,以我的岁数,有裴非这么大个儿子,也不足为奇。只要两个人开心,我倒是不介意像养孩子那样养裴非。

    生活嘛,最要紧是自己“享受”。别人是“接受”“忍受”还是“难受”,管他的。

    至于我对裴非的称呼问题,交往之初我曾礼貌的征求过他本人的意见。叫全名太一本正经,叫小裴又太公事化。他故弄玄虚的指点我说:“平时叫裴裴,上床的时候叫非非。”

    过了一晚之后,我才反应过来,“非非”就是脱了衣服的“裴裴”!

    我兴高采烈地将自己的发现讲给他听,他一脸认真地拍着手,不住点头说:“老许,祝贺你,在反应速度上又有新的突破啦!”

    裴非是个坚定的“短信”主义者。但凡能用文字表达清楚的,绝不打电话。

    认识他之前,我几乎不会收发简讯。与其费时费力的盯着屏幕按上半天,不如直接通话来得简单明了。传来传去,遇到网络不稳定的时候,错漏了,很耽误事。

    裴非教育我说,书面表达这种东西,委婉之中,充满了遐想的空间,收发随意,又可反复斟酌,是谈情说爱的首选联系方式。

    但裴非的短信都极具特色,那真的是“短”啊。惜字如金能省则省。让我打电话给他,就写“电我”。让我发信息给他,就写“短我”。如果我忽然收到一条这样的信息:“晚六屈等”,那就是裴非让我晚上六点整,在百盛底楼西边那家屈臣氏门口等他。

    对于这劳心费力,仿佛对暗号一样的信息内容,裴非大言不惭的解释说,他既不是赶时间,也不是手懒,纯粹是在享受这种两人之间心有灵犀的感觉。

    久而久之,我也练就了一身本领。裴非只要零星吐出两三个字,我就可以轻松推断出接下去的隐藏内容,百试百灵。裴非欣喜地说:“老许你看,这就是爱的默契。”

    我和裴非都是怕热的人。到了夏天,就极其烦闷难熬。

    为了解暑,裴非总在放学后抱着个特大号西瓜回家。一切两半,冻在冰箱里。等到夜深人静,我俩脱得一丝|不挂,空调开足,并排趴在被子里,拿大勺子挖西瓜吃。

    但一开始都是我在吃,裴非是不吃的。他在旁边严阵以待地等着。我先吃掉最甜的瓜心,又吃掉起沙的瓜瓤,一直吃到半粉半青的部分,他再接手。捧着个秃头秃脑的瓜皮,津津有味地拿勺子“嚓嚓”地刮着吃,他就好这一口。

    他说这接近瓜皮的部分水分充足,微甜里头充满了清香,且口感爽脆。

    不知情的人常会被他的举动吓到。但凡见过他吃西瓜的人,都“啧啧”感叹,这孩子太过节俭了,一定是苦出身,看这瓜皮啃的,都穿了。

    等到吃些个鸡鸭鹅之类的,裴非可不会随大流,爱吃什么翅膀大腿脚爪脖颈的,人家专拣肋骨来吃。别人吃肉,他就在一边像模像样地啃小骨头。问他啃出什么来了,他美其名曰,啃气氛。

    不止一个人背后偷偷拉住我说:“许哥,对人小裴好点,看着就不容易。”让我哭笑不得。

    再说说我吧。

    幼儿园,小学,初中,高中,我一直都和身边的男同学们保持着高度一致。

    他们不搭理女生的时候,我也不搭理。并坚定地相信,和女孩一起踢毽子跳皮筋会烂脚丫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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