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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论白月光的重要性 作者:宗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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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们一起走!不然我不放心你,他不会饶了你的!”

    苏渭拉扯着他,陈伯却纹丝不动,甚至推搡着他:“走走!”

    “我们一起走,陈伯!”

    雨越下越大,苏渭的身上早已湿透,脸上的水渍早已分不清是泪是雨:“一起走。”

    陈伯摇摇头:“不走,阿青,享福。”

    阿青是谢静的副手,无父无母,从小长在苏家,他十几岁的时候认了陈伯做干爹,现在谢静主事,他功不可没,以后也算是飞黄腾达了。

    他思索一番,又看了看被雨水冲刷过的梯子以及立在草丛边的玻璃和刀,一咬牙,再次顺着梯子爬上去,用袖子将两架梯子仔细擦拭一遍,再把玻璃和刀一擦,牵起陈伯的手:“陈伯,你,回去知道吗?立刻回房去!别让任何人看见,换好衣服,乖乖睡觉!”

    他推着陈伯走:“乖,回去!为了阿青,别让别人看见,要洗衣服,听到没?”

    听到阿青的名字,老人总算有了点意识,点点头:“对,回去,还要和阿青享福!”

    “没错,您老要享福,要好好保重。”他看着老人走远的背影,跪下狠狠地磕了三个头,起身向不远处的槐树跑去。

    那颗槐树旁藏着一个狗洞!

    为了救助一只可怜的小狗,他特地让陈伯在那里挖过一个洞,每一次母亲来看他,他就偷偷把狗从这里塞出去,秦丰在外面接应!

    爬过去就好了,当年他为了一条狗挖了这个洞,如今也要从这里逃出生天,只要爬过去就好了!

    槐树旁的花圃后面果然藏着一个洞,塞满了砖头,用花草作掩护。他将砖推出去,尽力缩小身子向外面探去。

    入眼的是一双白色的球鞋,让他心里竟然生出一种尘埃落定的感觉。缓慢地抬起头,心想自己这一生也没有像今天这样,频繁被人看见这般丑态。

    来人穿着绿色的t恤,身形瘦长,一张娃娃脸尤为引人瞩目。

    他左手撑着伞,右手拿着一柄粉色陶鲁斯pt738迷你□□,脸上挂着不可一世的笑容:“渭少爷,您怎么堕落到这个地步,为了活命,连狗洞都愿意爬了。”

    苏渭爬出来,拍拍身上的污泥,强忍着心中的不甘与暴怒,淡淡道:“是你。”

    阿青点头:“是我,您想不到?”

    “你连陈伯都骗?”难怪陈伯会无缘无故跑过来救他,不过是好将他引过来,一举击杀罢了,说出去,就是他苏渭想逃跑,在慌乱中被人打死。

    阿青将枪口抵在苏渭的胸口,钻了两钻,握抢的手指下了狠劲,像是要挖出他的心,嘴上却不在意地说:“是干爹他老糊涂了,居然求我帮你。我的确是帮你一把,就看你有没有命走出这里了……”

    苏渭点头,倒没有那么怨恨命运的不公了。总算到最后还有个人真心实意的想帮他。

    也算不枉此生。

    但他还不肯示弱,从前从没有在心里出现过的对于阶级的鄙夷因为这种耻辱感而迸发,他终于想起来这个孩子是苏家一手养大的。

    于是鲜有地高傲地昂起了脖颈轻蔑地看向他,就像在看一条嶙峋的落水狗。

    “谢静把我关起来,就是还不到时候动我,你要违抗他?而且为什么?我们自认待你不薄,你这样对我,总得有个理由吧,就算养条狗也不会对主人反咬一口。”

    阿青眼睛里射出毒刺,生生钉进苏渭的骨头里,他眨眨眼露出天真的笑意:“少爷,您这张脸就讨人厌呀。更何况,您真的以为谢先生会在意你?他早就到秦先生那里去了!”

    苏渭看向他:“你什么意思!”

    他原本还因为口出恶言而出了一口气,现在心脏却像被毒蛇绞住一样,胀涩窒息。

    乌黑的头发湿淋淋地搭在脸上,一张脸白得出奇,眼睛里一片通红,竟然有几分厉鬼般的狠厉。

    阿青“嘁”了一声:“当初谢先生会去‘夜色’就是因为秦先生,他们俩纠缠了十多年你真的看不出来?”

    苏渭的手的手猛地抽动了一下,方才在窗户处划开的伤口被雨水泡得发白,血已经流尽了,只剩下白惨惨的泡的发胀的豁口。

    然而如果仔细看,就会发现纠缠于那白皙手掌的伤口并不止这一处,还有一条长长的,横跨过整个手掌一直蔓延到手腕上的白蛇般的伤痕。

    他疼得手指蜷曲起来,不自禁地,遮羞般地将那只残破的手藏到了背后。

    睁大眼,哑着嗓子一字一顿地确认:“秦、丰?”

    阿青恶意的笑容在眼前放大,拖长了调子嘲讽道:“是——啊!”

    “砰!”

    第二章

    苏渭死在一片茫茫夜色里,死于从小养到大的仆人之手,或者说,是他心爱的人与最好的朋友合力绞杀了他。

    在失去意识的前一刻,他躯体瘫软在地上,像是一摊没有生命的腐肉。迷蒙的雨丝飘在湿凉的空中,他的瞳孔早已失去了焦距,在一片涣散破碎的光里,入眼的是那高而沉黑的天,以及蜂拥而来的医生中面色冷凝的谢静。

    他的脸上还是带着那种厌恶的表情,即使是他的死亡也带不来任何触动。

    与阿青的话混在一起,就像是张牙舞爪扑向他的恶意,恨不能撕碎了他不可。

    然而他却挥舞着手臂叫人救他。

    苏渭不禁要笑。

    他知道为什么谢静愿意留着他。关于那笔天价的交易,九亿美金的巨款,如此的诱惑,即使是谢静也不能例外,只能勉强忍受他。

    赵振华是个四十岁的中年男人,却长了了一张娃娃脸,如果不是花白的头发和眼角的细纹,很多人会以为他只是个十七八的少年仔。

    他穿着一件灰色的polo衫,黑色的半旧长裤,脚上蹋着一双满是皱痕的褐色皮鞋。却出现在奚城地价最贵的的别墅区——被人押着来的。

    身后的保镖推搡了他一把,明显耐心不足,而相较之下更没有耐心的却是他。他皱着眉抖了抖肩膀,大声叫道:“干什么你们,还有没有王法了!”

    细看之下就会发现他头发乱糟糟的,显然很久没洗,那副已经掉漆,露出银白色金属底色的眼镜框已经在扭打之中变形了。

    面前的保镖面色冷峻,通身黑沉的西装,脸上架着一副墨镜,隐约可以看见横切过眉骨的刀伤,更是衬得这个人煞气满满。

    “赵先生,我劝你配合一点,没必要在这里浪费时间。”

    “到底是谁浪费谁的时间?我都说了我没办法,逼我干什么?我要是有这个本事,就不用混得那么惨了。那个家伙,我救不活,能救也不用耗到现在了。”

    “走吧。”身后的人将他一推。

    谢静是个英俊的男人,就是可惜了这么好的皮相,他压根儿就是个神经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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