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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炮灰与男主[快穿] 作者:望周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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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炮灰与男主[快穿] 作者:望周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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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以她刚才的态度才那么恶劣。

    这个世界从她收到订婚请柬的时候,基本已经结束了,所有事情都尘埃落定了,她之所以还拖着不走,只是为了想要在这个世界再见他一次,好好地和他告个别。

    哪怕一出任务世界,他们马上就能见到彼此。

    但是意义不一样。

    在这个世界,他们分别了五年,本来该是让他们再次重逢的。

    裴朝朝将裴暮抵在墙角,将他的冷清从容全部吞噬掉。

    幽暗的灯光里,她松开他,下一秒却又闭着眼再次轻轻地吻了上去,仿佛蝴蝶轻轻掠过花瓣。

    她的姿态是前所未有的虔诚。

    “裴暮,我喜欢你。”

    作者有话要说:  娱乐圈还是不良少女,我要扔骰子决定

    ☆、第十九章

    裴朝朝蹲在一中对面的马路上,是那种双腿岔得很开,特别豪迈,特别像街边小混混的那种蹲姿,加上她那粉色的爆炸头,和浓妆艳抹的一张脸,看上去特别的...脑残。

    是的,脑残。

    说她是不良都侮辱了不良这个词,实在是过于杀马特了。

    裴朝朝是一中两条街旁边七中扛把子,每周周一必定上升旗台发言的那种——虽然是因为违反校规而上去做检讨。

    而且她那头粉红色的爆炸头实在是无比扎眼,今天上学的一中学生都忍不住多看了她几眼。

    甚至有些在七中也有认识的朋友的一中学生,一眼就认出来了这是谁,已经开始讨论起来,七中的扛把子大姐头到一中来是想找谁的麻烦。

    而事实上,裴朝朝来一中并不是想找谁的麻烦,她之前出了车祸,前几天才出院,之所以过来一中蹲守,完全是因为车祸之后,她狗血地失忆了。

    而回家找日记本的时候,在日记本上只看到密密麻麻的‘孙钦’二字。

    经过在学校的多方打听,她终于知道了这个孙钦是何方神圣。

    ——一中的文科第一,兼一中校草,顺便估计也是她失忆前的暗恋对象。

    然后裴朝朝用自己有限的脑容量思考了一下,深深地觉得恢复记忆的线索肯定在这个暗恋对象,爱之深记之切什么的,也许看到那个什么孙钦,她就能想起来了以前的事情了。

    于是今天一早,她就翘了课,从七中的后门翻墙出来,特地跑来一中门口看着。

    眼看着马上就要八点了,一中的早读铃声都要响起了,裴朝朝却还没见到那个孙钦。

    而其实,裴朝朝知道是孙钦是一中的人,知道了他文科第一,却没问过别人要他照片看过,压根不知道他长什么样子。

    裴朝朝同志有一股蜜汁自信,觉得自己对那个什么孙钦肯定是真爱,别说看照片了,就算是没有那个日记,失忆之后什么信息都不了解,只要看到孙钦一眼,她就能立刻认出来是他。

    然而从七点二十开始蹲守,到现在,裴朝朝还是谁也认不出来,眼看着人越来越少,而且马上就要打铃了,她那点蜜汁自信已经是摇摇欲坠了。

    而就在裴朝朝站起来松一下蹲得发麻的腿的时候,她眼尖地看到不远处一个男生,说是鹤立鸡群也不为过。

    而且裴朝朝能感觉到,自己的心脏就像是炸烟花一样,扑扑扑一下接一下剧烈地跳动起来,她百分一百肯定,那个绝对就是她以前暗恋的那个孙钦。

    裴朝朝深深地感叹,自己挑人的能力真的是出类拔萃啊,这孙钦长得真的超级超级帅啊,身高起码一米八七,五官精致俊美,走的还是高冷路线,就那一脸没有朋友的表情,还真的就是帅到没有朋友了。

    裴朝朝虽然失忆了,但她深深地觉得自己肯定就是个行动派,于是她几步跑过去,直接就拉住了‘孙钦’的手。

    于是人来人往的一中门口,所有人都忍不住停住了脚步,一脸惊奇又八卦地看着校门旁,一头粉毛的七中扛把子拉住了一中的天之骄子,然后雄赳赳气昂昂地大吼一声——

    “同学,我喜欢你,和我交往吧。”

    裴暮刚被人拉住的时候,皱着眉一脸不耐就想甩开,然后下一秒视线移到拉住自己手的粉毛杀马特脸上。

    说实话,就那张一头粉毛遮住了半张脸,剩下半张脸抹得全是粉的脸,他完全看不清她长什么样。

    但是相当莫名其妙的,隔着厚重的粉色刘海,那个人抬头望过来的眼神,有种熟悉的热切的温度。

    于是他愣了那么一会的工夫,就听到了这么一番石破天惊的告白。

    这还是他第一次听到这么直白的告白。

    虽然有很多女生对他有那么一点好感,但是他遇到的基本都比较矜持,情书递到面前的情况都没几次,更何况当面告白的,根本就没出现过。

    而最不可思议的是,裴暮甚至在听到这么一个杀马特的告白的时候,心下一动,有种不可言喻的开心。

    裴暮不由得深深地思考起来,他的审美是不是和普通人的不太一样,是不是他就是喜欢非主流杀马特这种类型的。

    “你叫什么名字?”

    裴朝朝眼睛一亮,没有直接拒绝,还问了她的名字,是不是就是代表她的告白成功了?接下来是不是就要正式交往了,就是放学还能一起去约会,会亲亲抱抱的那种交往。

    “裴朝朝,我叫裴朝朝,朝阳的朝。”

    裴暮颔首,“我叫裴暮,暮色的暮。”

    他不由得心想,虽然长得不怎么样,这名字倒是不错,朝暮,难道就是缘分吗。

    裴朝朝却惊了一下,怎么是叫裴暮,不是叫孙钦的吗?不过她也没有直接说出来,只是在心里默默地把孙钦给打了个大大的叉,那个孙钦肯定不是以前自己暗恋的人,就算是,现在也必须不是了。

    和一见钟情的对象互通了姓名,约好晚上放学裴朝朝来等他一起去看电影(单方面),依依惜别之后,裴朝朝心满意足地走了。

    留下一堆被草泥马马群践踏了一遍三观的一中学子。

    裴朝朝这次也算是彻底扬名一中了,不过她事了拂衣去,半点也不知道自己在一中门口那番举动掀起了多大的惊涛骇浪,确实也是深藏功与名了。

    裴朝朝走了之后,也不想回去继续上课,就打了个电话给自己的好基友。

    然后两人愉快地约在一间奶茶店。

    因为时间还早,而且都是上学上班的时间,奶茶店里的客人就她们两个人。

    确切地说是两个一粉一蓝的非主流爆炸头杀马特。

    一坐下,裴朝朝就激动地握住好友的手,“莺莺,我跟你讲,我觉得我以前肯定不是喜欢孙钦的。”

    陆莺嫌弃地挣开手,“你昨天才信誓旦旦地说你以前肯定爱他爱得发狂,怎么今天就不喜欢了。”

    裴朝朝一脸严肃,“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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