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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誓不为妾(重生) 作者:沉云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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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誓不为妾(重生) 作者:沉云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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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清嘉笑道,“是因为在姑苏城里的事?”

    她前世的时候作画没有那般的精益,绿衣因此觉得奇怪?

    “不是。”绿衣犹豫了一下,最终说了心底话,“是莫烟。”

    林清嘉没有想到绿衣会这样说,轻声问道:“你为什么这样觉得?我待莫烟不好?”

    “小姐明明以前很看中莫烟的。现在好像是……想要让莫烟走。”

    明明是莫烟的姨妈找来,莫烟心不在焉的,小姐再三追问,莫烟才吞吞吐吐说了实情,小姐给了莫烟卖身契还有银子,放了莫烟。

    小姐好似一切都为了莫烟盘算,但她仍觉得,小姐对莫烟疏离了。

    以前在别院的时候,莫烟与自己,小姐都是更喜欢莫烟的,小姐这般打发走莫烟,是不是将来也会轻易地打发走自己?

    绿衣的手指搅着衣角,一想到离开林家,离开林清嘉,心里头就有说不出的迷茫。她没了亲人,若是让她走,她能去哪儿?

    林清嘉叹了一口气,绿衣看似粗枝大叶,实则对情绪最为敏感,“对,我想让莫烟走。”

    如果是旁人,林清嘉或许会哄一哄,对绿衣她不想说谎。

    绿衣有些震惊,“为什么呢?”

    震惊的几乎连搅衣角都忘了。

    “你看看你旁边的木匣。”林清嘉见着拿起了木匣,“打开。”绿衣打开了之后,林清嘉也不看绿衣,“你拿出最底下一层的金簪。”

    “金簪怎么了?”绿衣仍是有些迷茫的。

    “你咬一口。”林清嘉低低说道。

    绿衣听林清嘉的话咬了一口,就发现了这簪子的不对。

    这是一根纯金发簪,所以很软,平时林清嘉都不带的,此时金簪咬下去却不留牙印,再舔一舔,分明是铜的味道。

    绿衣意识到了什么,最底一层都是柔软的纯金饰品,此时那金鬓花与剩下一只金簪都成了鎏金制品。

    “怎么会?!”绿衣几乎要拿不出这首饰匣,手指都是微微颤抖,昨个儿这首饰匣子是她与莫烟一起收拾的,是莫烟?!

    林清嘉从绿衣的手里拿过一朵金鬓花,笑了笑,“她请的师傅,手艺还不错。”

    金鬓花在光下熠熠生辉,漫射的光芒亮堂堂地映在了马车壁上。

    “小姐!”绿衣不明白为什么小姐还有闲情逸致在这里调笑,手指颤抖,“我们回去。”

    莫烟欺小姐没有长辈跟着一起回来,她要替小姐行道!

    “然后呢,把莫烟送官?”林清嘉说道。

    林清嘉把手中的鎏金鬓花抛向了绿衣,绿衣手忙脚乱地把金鬓花接住。

    “我猜得到,莫烟会跪在地上,她也不知道是谁弄的,或许,是你呢?”林清嘉笑了笑,对绿衣说道。

    绿衣的眼不由得瞪大了,“怎么会?”

    “这种背主的事做了出来,留一手也很正常。”林清嘉笑了笑,“不过是些金银,其他的东西她不敢动,也不会动。主仆一场,就当是给她的傍身银子吧。”

    绿衣原本觉得林清嘉过于绝情了,此时却觉得小姐一点也不绝情,对莫烟这样背主的人太过于宽和了。

    “收着吧。”林清嘉笑了笑,单手撑腮,“若是没有回头找我也就算了,如果有朝一日落魄了来找我,我是不肯相帮的。”

    她虽说放了莫烟走,这些鎏金制品都留下了,莫烟想着万一有朝一日没落了,还能够找上她找上林家?这辈子都不会再有机会了。

    林清嘉见着绿衣仍然是闷闷不乐的样子,开口说道:“绿衣难道想要把莫烟送去做官?”

    “也不是。”绿衣心头一跳,莫烟那般娇滴滴的,若是送官了,还有什么命?“就是不该偷拿小姐的东西。”

    林清嘉开口说道:“莫烟到底陪了我许久,就当是赏给她的。”如果没有莫烟,她的性子可能一直就是内向,今生所有的事都没有发生,莫烟想要的只是银钱就给了她罢。

    马车行得轻快,林清嘉在进城前又换了一身装扮,等到入城之后,让马车车夫载着东西先回了林府,自个儿让绿衣敲了客栈的房门。

    客栈的房门一开,绿衣说道:“奴才是林府的下人,我家三姑娘有事请秦世子到宣飞楼一叙。”

    秦霆轩回过身,见到了站在门口的青衣小厮,想到了那一日在宣飞楼时候的情形,知道这位小厮是林清嘉的侍女,“请。”

    “我家三姑娘说了,让秦世子带上那副画卷。”

    带着画卷?

    “三姑娘先前同我说,有些颜色需要在别院里才能够制得出来。”

    “我家姑娘已经制好了。”绿衣说道。

    秦霆轩挑挑眉,“观言,把画带上。”

    “是。”

    一开始开门的侍从寻到了那画卷,画卷捧在怀里跟着秦霆轩的身后。

    第38章 她的红唇

    秦霆轩推开雅间的门的时候, 就见着林清嘉正让人搬了一张书案到窗边,她让人放下之后, 宣飞楼里的小厮对着秦霆轩行礼躬身退下。

    林清嘉转过身也看到了秦霆轩。

    “秦世子。”林清嘉对他打了一个千儿。

    秦霆轩总觉得这千儿打得带着女子的柔美。

    心中觉得有些好笑。

    秦霆轩也当真笑了, 嘴角微翘起,只是笑意还没有到达眼底就淡了下来。他心里莫名又有些酸楚。

    明明有倾城之姿, 出门多半是要把自己往丑里装扮。

    女子有谁不爱美?京都里有什么新出的布料, 新出的花样,新出的首饰, 她的妹妹都要买上一买,林清嘉不仅不能这样, 想要出门都须得灰头土面的把自己装扮成男子。

    “林三姑娘。”秦霆轩不知道, 他的话语之中带着自己也不曾察觉的怜惜。

    林清嘉被秦霆轩这样称呼一惊, 幸而发现来搬书案的小厮已经出了门。

    见着只有观言与绿衣听到,林清嘉笑了笑,“莫要这般叫我。”想了想说道, “唤我齐斋吧。”她的这个字说是男子也用得。

    “好。”秦霆轩点头,“齐斋。”

    他的声音低沉, 林清嘉只觉得他这一声像是在她的耳畔吹了一口气,酥酥麻麻好似连身子骨都软了。

    林清嘉低下头,耳廓都有些红彤彤的。

    深吸一口气转过身去, 拿出了放在一旁的包裹,打开了包裹,里面放的是一个红木小匣子,分为上下两层。第一层放的是小刷、浆糊、一小卷的宣纸、小刀之物, 推开第二层则是一个一个的瓷瓶,瓷瓶外贴着红色的字条,写着各式的颜色。

    秦霆轩看着小瓶上的字,这字应当是林清嘉写的,写的是簪花小楷,同平常的闺秀写的相较而言,林清嘉的落笔更有力度些,字也多了洒脱之意。

    “你的字很好。”

    林清嘉一愣,顺着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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