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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欲的莲花 作者:冯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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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欲的莲花 作者:冯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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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个公司,我赚到了人生的第一笔回扣,但那笔回扣,又像咱们政府的清官,少得可怜。

    我又没有了栖身之地。

    我又住回了10舍,继续和高鸿当舍友。

    可是住了没几次,竟然出事了。

    第二章 我和罗兰的爱情 我和罗兰的爱情 8

    出的事情,不算大事。54kk

    理工学院的10舍虽然是半招待性质,但也属于宿舍,值班大爷在晚上10点半以后,还要例行查寝。有一天换了一个大爷,我们不熟,而这大爷责任心又极强。有天晚上,例行查过之后,突然他杀了一个回马枪,把我们堵在被窝里,不但堵了,还说了一些难听的话,我和罗兰被赶了出来。

    被赶出来,不算问题。问题是罗兰感到很受伤,从此在纯洁的心灵里就留下了阴影!这个阴影,其实也不能完全迁怪于大爷,查勤是他的责任,但是他不该说难听的话,我又没搞他家的姑娘,老而为贼。

    痛定思痛。

    我们在振工街租了一间很小的房子。那个房子直到现在,在记忆中,可谓历久弥新。那个称为房子的东西,在大连方言里面叫它偏厦子。每月租金时值人民的币80大元,名副其实的物有所值。租房子的时节正是大连的雨季,这破屋子仿佛是老天爷的红颜知己,和他配合的非常默契,外面下小雨,里面下小雨,外面下大雨里面下暴雨,外面晴了天,里面还是一首歌:雨一直下。在那房子里住,睡觉的时候打着伞好像也成为了必需,绝对与杜甫秋风破歌的茅屋,可同日而语。我们也算穿越了时空,和伟大的诗人结下了一点缘分。

    虽说恋爱条件比较艰苦,罗兰却有着传统的乐观精神,觉得无比甜蜜,从此可以不必提心吊胆,无所顾忌的和我在一起,快乐的像筑了巢的燕子。

    我一直没找到合适的工作。其实工作赚钱这东西,没有合适不合适,只有愿意不愿意。我之所以不愿意去做一些力所能及的事情,是因为自卑,是因为自弃,需要一份体面的工作来向罗兰证明,其实我很行!自卑这种感觉,就是自我卑贱,连自己都作践自己,怎么能够企望别人尊贵。这是一个人经典的无能,模范的可悲。

    命运就是这样,尽管那破房子不太具备遮风挡雨的功能,后来,我们连住它权利都失去了。都能被这种房子抛弃,真有一些被傻瓜愚弄的感觉。

    继续混迹于大学,继续去蹭住老乡寝室,原来的老根据地10舍是回不去了,我被列入了人人瞩目的黑名单。老乡寝室没空床的时候,就去学校旁边的录像厅,通宵门票6元。是个以前没发现的好地方,不但能睡觉,还能欣赏电影,意外的惊喜是:可以深入浅出的普及婚前婚前性教育,能导致的副作用是:比较伤身体。

    每次去的时候,罗兰会给我些钱,还会叮嘱我说,晚上要是饿了就买东西吃。那时候我已经弹尽粮绝,吃饭都是靠罗兰的饭卡。有的时候,罗兰也会陪着我去,一块接受课外教育。也总能洗具的和她的一些同学们以及年轻的教师、导员们不期而遇,世界真特么地很精彩!罗兰之所以放弃寝室松软舒适的床而跟着我去,不完全是出于对新知的渴望,主要是出于对于对我的担心,录像厅里龙蛇混杂,我也不是什么老实孩子。

    罗兰不去的晚上,我把她送回寝之后,就会到校园里非常僻静的角落,找个比较舒适的长椅,安静的躺下。开始认真的数起星星,一颗、两颗、三颗……不得不承认天文学还真的挺复杂,我用了很多晚上,也没自学成才。初夏的夜,雌性蚊子们都很多情,总是怕我孤独,成群结队的唱着嗨曲,伴在我的左右,陪我进入美梦。在梦中,我依然坚信,明天的日,一定会照常升起,阳光还会灿烂的照在我们身上。

    那年的7月份,罗兰和我回了河北老家。

    1997年7月1日,是我难忘的日子,也是全国人民难忘的日子。那天,我带着罗兰回了老家。那天,香港带着资本主义回归了祖国。

    火车在飞驰。

    火车厢里,正在直播着香港回归的电视画面。0点,英国落下了米字旗,国歌奏响,五星红旗飘扬起来。电视里面,所有在现场的人民群众沸腾了,车厢里的人民旅客睡着了。只有我一个人,像根木头一样,跟随电视里面的江总书记起立,向着冉冉升起的国旗,忠诚地致敬!还没睡着的人民旅客们用欣赏精神病的眼光看我,那一刻,我不知道,是我的愚蠢,还是以为他们漠不爱国。

    我带罗兰回老家的动机并不良好,想借她之名,搞一点恋爱经费,实在挺不住了!

    毛某人说过:农村天地广阔,大有作为!可惜我家乡的父老并没太给毛某人面子,他们的心胸和天地比起来,的确有着天地之别。

    我的老家不在东北,在河北某地。那个地方的人,出了名的聪明,但那种聪明是仅限于自家炕头上的聪明,狡黠而已。

    我的父母是养父养母。他们自以为我不知道实情,因为抱养我的时候,我只有三个月大。而我其实很早就知道内情,只不过那时候一直认为自己是二姑的孩子,养父母是自己的舅父母,在我眼中,地位基本等同。

    养父母有一个女儿,比我大30来岁。

    回到家后,养父母以及姐姐对罗兰在口头上表示了热烈的欢迎!而我在几天后,非常尴尬的向养父说出了我此行的目的。养父真诚的表示:钱的没有。我宁愿相信没有。那时,我非常的单纯。可养父在那时可以出钱赞助给女儿家的孩子,也就是他的外孙买农用车,却不肯出钱给自己的儿子搞对象,我并不是不知情。我说过我很单纯,我认为是自己人品不好,养父不肯赞助。

    而养父不是不肯赞助,他是左右为难。

    钱,确实没有。原本有一点积蓄,也被女儿“借”走大半,还有一些借给了本家的一个弟弟,也有一些借给了别人。

    除此之外,养父也有顾虑,一是不信任我,还有一点是不信任我和罗兰的关系。本着那个地方人一贯的聪明精神,怕,给了我经费,被罗兰,这个外面的女人拐走。养父很纠结,思考的也很慎重。无论如何,养父是个好人,也是个善良的人。

    在我觉得事情没有希望的时候,却出了转机。在河北的另一个城市,养父有一位拜把子兄弟,也姓马,叫马大富,我和他叫叔。虽然叫马大富,但也没大富过。在他年轻的时候,好赌好玩,养父没少帮他,因此对养父异常敬重。我带罗兰回家的时候,恰好和他不期而遇。

    他问犹豫不决的养父说:“马钟这次回来有什么打算”?

    养父说:“马钟是没钱了,想和我要些钱。我现在没有,钱没有,可以出去借,毕竟孩子的婚事是大事儿,这我知道。可是,你们也知道,马钟这孩子,从小调皮捣蛋,嘴里没几句实话。咱现在闹不清,这个对象,是真是假。我给了他钱,要是被这个女孩子拐走了咋办?不给吧,我这做父亲的还说不过去”。

    大富叔说:“给吧!我看罗兰孩子不错,我给。大哥,你以后不用还,我也不用马钟还”。

    这时,我的那位姐姐却说:“叔,这钱怎么能让你给,再说你给了马钟,他也是胡话乱花”。

    大富叔说:“这没你的事儿”。

    大富叔也不是个发达的人,他之所以有些钱,是因为他有个小儿子,在此前一年,出车祸去世了,钱,是事主赔给他用于养老的抚恤金。

    我和马兰回大连的前一天晚上,大富叔把我叫到了眼前,当着我养父的面对我说:“小子,钱你爹没有,我有,我给你!你也老大不小了,知道这钱该怎么用,再说,这钱给的也不是你,给的是罗兰,你以后要是和她成了,好好过日子,咱不能亏着人家”。说完,拿给了我5000块钱。

    我拿了钱,和罗兰回了大连。

    对于第一次河北之行,老家,并没有给罗兰留下过多的好印象。如果说有,也只能是大富叔和我的养父。罗兰是个聪明人,虽然那时候她还很小很单纯,也能看得出人的虚伪和耍出来的小聪明。因此,对于其他人的印象,尤其是那位姐姐的印象,非常之不好。而我,作为农村出来的人,总会有些乡土情结,不管是谁,都会以为最美家乡水,一切都是美好的。其实不管是谁的家乡,也不管是城市和农村,也不管是南方和北方,混蛋总是存在的。因此,在以后的日子,家乡,总像一根刺儿一样,在我和罗兰之间跳出来隐隐作痛。

    第二章 我和罗兰的爱情 我和罗兰的爱情 9

    那年秋天,我在电子城批发了一些随身听,在新生寝室里推销。54kk赚了一点小钱。

    在冬天到来之前,终于结束了混迹学校的日子,在理工学院附近租了第一所像样的房子,楼房。

    也在那里,我和罗兰迎来了人生第一个很大的麻烦。我把罗兰的肚子搞大了,那时候在校生还不能怀孕,我们唯一的选择,只能是流产。我去咨询大夫,大夫说可以药流。

    我在医院开了药。

    那时候我们年轻,少不经事,有着年轻人特有的无知无畏,不管什么事情,都敢拿来冒险。我记的很清楚,在出租房里,罗兰吃了那药,肚子疼得打滚,终于打下来血肉模糊的一团,罗兰流了很多血。

    到了春节放假以前,罗兰当年度的零花钱还剩下一些,给我买了一双皮靴。而我给自己买了一件羽绒服,给家里的父母买了一些东西,以及几件衣服,而对于罗兰什么也没有。那双皮靴跟着我的脚到了老家,结果被我的那位姐姐,一见钟情,说:“哎呀,还是城市的东西好,里外全皮的,我的脚,一到冬天就干裂,要是……”,我脑残的大方说:“拿去吧”。

    过了春节后,我从老家回来,又见口袋空空。那时,还养了一条叫句号的小狗,我用仅剩的钱,买了十几个馒头,3颗大白菜,还有几袋给句号喝的牛奶,坚持了6天,直到罗兰从家里回来。

    罗兰问我的鞋呢?

    我说我给我姐了。

    罗兰说:“那是我省吃俭用给你的第一件礼物”。

    从此,那双鞋就成成了那位姐姐贪婪的象征。

    所幸,那年有家大型的餐饮娱乐公司,叫海天娱乐,正在筹备开业,大举招兵买马。我去应聘营销部经理,遭到了录用。

    在我被录用的同时,我们的房子到期,我们又换了一个房子,两室一厅。我本意不想租,罗兰执意要租,于是就拿出那个学期的学费,她说:“你上班了,马上就会有工资,只要在2个月内能把学费凑够就行”。

    房子租了,我们又租出去一间,与人合厨。而租住另外一室的人,叫冯轲,后来成了我最好的哥们之一,像我的哥哥一样。他在这个故事里面,但是很重要的龙套,基本总在关键的时候出现。

    在新公司上班,我和老板竟异常投缘,给了我坚定地支持,他是辽宁某位高官的公子,典型的权二代。

    我在那间公司,不但和老板关系融洽,也和后来的总经理也关系混得很铁,当然,也赚了一些能够维持我和罗兰生活钱。

    去公司的最初,工资并不高,而且办公室的斗争异常激烈,我还有一个处处免费送我小鞋穿的变态女上司,她有一个美好的目标,不是工作目标,而是想把我赶出公司大门的目标。原因很简单,原来我们在一家公司呆过,但没共事过,是我走后,她才去的,说起来我还是她的前辈。因为我有着曾是前辈的优越心理,非常的不尿她,所以,她就很不爽。

    当时的营销经理不止我一个,还有另外两个人。

    一个人据说在上海的大公司混过,回到当时很闭塞的大连,竟有些海龟的意味。他也许是和上海人相处的久了,竟把大上海的特产气质——假洋鬼子的风范学的惟妙惟肖。另外一个人是我的老乡,也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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