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卷阅读26

      任性神医 作者:君羽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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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属丹毒,阿珩自然也研究过中了这种丹毒要如何解决,虽然她自己是不可能出这种问题,但可能碰上这样的病人,因此阿珩做了若干实验后整理出了几个法子。

    “齐王,我可否取你一皿血?”阿珩问齐王。

    齐王锐利的看着阿珩:“取血做甚?”

    “看看齐王你是中了什么毒,以及深浅程度。血液流经整个人体,很多问题都可以通过血液查出来。”阿珩解释道。

    给王侯治病就是这点不好,若是寻常庶人黔首,爱给不给,不给本大医师直接走人。然给齐王治病,阿珩敢说,自己若敢甩手走人,齐王立马令人将她枭首。

    且,纵然齐王不杀她,她也不能走。

    医者三戒,不见死不救。

    人没出现在她面前,她自可当不知,亦可绕道避开,然病人既已见到,便不能当没看见。

    华族认为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可自残。而君王身体更是重中之重,连修个胡子都要挑挑拣拣日子和时辰,何况取血。

    自己提的要求足可齐王以意图谋害君王之罪将自己处以醢刑,因此阿珩提完后便很识趣的等齐王自己做决定,不答应也关系,拿捏不准病情最后出了什么问题,阿珩表示:她有把握病人死不了,但会不会多遭些罪可不好说。

    齐王犹疑许久,终究求生欲胜过被冒犯的恼怒,同意了阿珩的要求。

    阿珩目光在殿内摸索了一圈,最后瞧中了一只用饭的漆碗。

    原本阿珩是想寻个饭碗的,却不是这种,而是在辰军军营时用的那种海碗,放个人头进去都绰绰有余。奈何王宫里就不可能出现那样的海碗,全是婴儿巴掌大的漆碗,也就比茶蛊大点。

    寻好了碗,阿珩又取了自己的针袋,针袋有两层,一层插着长短粗细不一的银针,另一层则是一套薄如蝉翼、形如柳叶的小刀。

    阿珩斟酌了下,最后取了一柄柳叶小刀给齐王放了一碗血。

    齐王几乎是强忍着喊人将阿珩拖出去剁成肉酱的冲动看阿珩放血的。

    一国之君,龙体何其之重,竟被阿珩这般对待。

    然齐王终究是忍住了,阿珩什么破名声,与牧云原毗邻的齐国自是知晓,真把人给得罪了,死不可怕,可怕的是死去活来。

    到阿珩手里的病人,鲜有一命呜呼者,便是死了,她也能救回来。而这也是她声名狼藉的原因,医者医术好是好事,然你医术好却爱拿病人试药,纵然死不了,可死了又活,活了又弄死,还不如一开始便被治死。

    诚然,自己是尊贵的王,但齐王没把握阿珩不会对自己乱来。

    若能有半丝理智可言,这位医者便不会是血医了。

    取了血,阿珩提笔在御用绢帛上写了起来。

    捭阖时代的书写材料有绢帛、简牍、兽皮以及甲骨四种,其中简牍最常用,其次是甲骨,绢帛那是贵族的特权。庶人黔首没有使用绢帛的权利,也用不起,兽皮亦然。

    阿珩最喜在绢帛上写字,因为写起来最流畅,可惜金钱不够,更多时候仍是在简牍兽皮上书写。

    阿珩书写时,朝云瞧了一眼,错愕的发现阿珩书写的是青体书。

    人族古早之时的文字是同一种,然九州帝国覆灭,人族四分五裂,数千年过去,每个有文字的国族都发展出了具有自己特色的文字。同一个字,在不同国家的模样可能截然不同,国内的才子去了国外,九成会变成目不识丁之徒。也因此,捭阖时代往来列国,游说献策于君王的士子含金量为所有时代里最高的,每一个士子,不论才华出众与否,皆通晓五种以上的文字与语言。

    青体书乃离国废太子琚所创之书法,因其为离人,青体书不可避免的有着浓厚的离国文字气息,只有使用离国文字才能将青体书写出最好的味道来。然朝云最为错愕的却不是阿珩会写青体书,青体书是新书法,时人重视书法,有一种观念:见字如见人。因而列国贵族子弟,尤其是士子们,皆写得一手好字,青体书在刚出现的二十年里,风靡列国,人人向往,每一个能收罗到一幅废太子琚的字帖的人都会将之做为传家宝,供族中子孙临摹练习。因而,列国会写青体书的人着实不少。

    青体虽一度风靡列国,如今亦然风靡,然如今会习此种书法的人已然少之又少。非书法不好,而是太好,也太有特色。

    废太子琚性格刚直,戎马一生,其所创书法自然有着浓郁的戎马之风,特色极鲜明,唯有见识过战场惨烈厮杀,心胸博大,且性格坚毅之人方能得青体书之神。

    阿珩的青体书,形神俱备,且隐有了一丝不一样的味道。

    此女,当真只是一介奴子?

    青体书想要习好,需有废太子琚之字帖,而自废太子琚被离王诛杀后,此字帖便成了稀有之物。

    废太子琚死后,太子妃抱着废太子琚的尸首自焚于太子府,太子琚无数书法作品亦毁于火海,仅有少数在太子琚生前流出的得以保存,却无一不是为列国顶级的权贵所收藏。

    能够得到青体书的字帖加以临摹,且炉火纯青,并隐隐摆脱青体书法的限制,数十年来,前者或有人做到,后者却从未有过。

    阿珩并未理会朝云的目光,事实上,近些年她每每在人前写字,皆有这般目光。

    青体书再好又如何,创造者已化为一堆骨灰,且寻都寻不出,临摹毫无意义。

    文字嘛,写得别人能看懂即可,何必要求乱七八糟的东西。

    这是阿珩对书法的真实看法,奈何没人信,她自己炉火纯青的青体书说服力太低。

    阿珩也无法解释青体书是她懵懂时母亲教她写字时,手把手抓着她这么写的,十数寒暑,日复一日,青体书已然刻入她的骨髓。

    几张帛书飞快写好,然以传世书法所写的却不是珍贵的药方,而是——食谱!

    从材料到烹煮过程皆巨细无遗,许是怕看得人不懂,阿珩还配了几幅极写实的烹煮画。

    朝云的脸色不太好,君子远庖厨,贵女亦然。

    简言之,庖丁之技是下里巴人的东西,如今用这般珍贵的御用绢帛书写如此卑贱的东西,阿珩这是想做什么?

    “若你一生皆不用饮食,否则不要说劳什子的下贱之物。”阿珩面无表情的道。

    职业无贵贱,三百六十行皆有其作用,少了哪一行都不可。

    虽时常腹诽清教自己东西,亦时常阳奉阴违,然阿珩对这一句却很认同。

    朝云在阿珩如妖似鬼的目光下咽下了原本的话。“请你来是为阿翁治病,非整治吃食。”

    “此乃药膳,齐王的病情太严重,吃药已无用,只能食疗。哦,食疗你听不懂?这是我新发明的一种治疗之法,病从口入,那么理论上亦可病从口出。”阿珩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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