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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任性神医 作者:君羽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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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然而公子泽偏偏复明了,不论心里怎么想的,青王都做出了很为兄弟高兴的态度,邀请公子泽参加秋狝,并且“随口”问起了是哪一位神医治好公子泽的,了解后便“随口”说了句带阿珩一起参加秋狝让他见见传说中的神医。

    阿珩对此很想说,见你娘的大头鬼,老娘是医者,你又不是快死了,下不床,凭什么我来见你而非你来见我?

    尽管不悦,但阿珩还是明白,地位卑微者去见地位高者是天经地义的事,不论她愿不愿意,青王要见她,哪怕那只是青王随口的一句话,可能他自己说完就给忘了,但别人都必须替青王完成他的王令。

    君言即王令,弱者不需要服气,只需要服从即可。

    三七说:“总觉得这秋狝没好事。”

    阿珩回以白眼。“你这是废话,我让他的金字招牌变成了悬他头上的一柄剑,青王若不弄死我才奇怪呢。”

    无忧道:“他是王,要杀你一个普通的庶人,根本不影响什么的,有必要这般迂回?”

    阿珩道:“那你说他是要做什么?总不至于是找我治病吧?没听说青王有什么毛病。”

    无忧想了想,道:“没毛病才是最大的毛病。”

    “姑奶奶,青王是二十九岁,不是九十二岁。”老人没病却需要看医者说明快死了,神祇也无能为力,但年轻人,离没病却快死了的时候还远着呢。

    “早年为了让萱夫人放松警惕,青王做了十二年的荒淫昏君。”

    阿珩懒洋洋道:“演的。”只要不是瞎子,看了青王在萱夫人死后的表现都该知道,那位君王的演技简直神了。

    无忧叹道:“你觉得他与后宫佳丽的房事应该怎么演?”

    阿珩微怔,昏聩可以演,但荒淫可演不了,除非那位君王不介意带绿帽子,熄了灯让别人替自己与妃嫔同房,否则都会自己亲自上阵。不上阵虽然也没关系,但女子有没有人事,宫里那些老人一眼就看得出来,演就得演到位,不然一个不慎,之前花的力气都白费了。因此青王十二年的荒淫放纵必然是真的,唯一不变的只是荒淫放纵时不曾忘却的野心。尽管如此说明了青王的毅力,却有一个问题,至少在阿珩看来,这有一个很大的问题:荒淫放纵可是很伤身的,从医者的角度来看,房事过早过频繁很损先天精气。一个男性,从十一岁起便夜夜笙歌,如此折腾了十二年,会没后遗症?青王是人,不是神,因此依着常理,轻则不举,重则年寿难永。

    “青王这几年对后宫很是冷淡。”阿珩道,这个问题她原本也不曾多想,任何人都不会多想,毕竟,前面的十二年荒淫放纵是为了让萱夫人放松警惕,加上王权神化的关系,谁会想到君王也是个普通人?荒淫放纵十二年对身体的伤害也极大。青王对后宫冷淡,世人多会认为君王是励精图治,没空理会后宫,正常人都不会想到,青王可能是身体出了问题。而青王,他自己是绝对不可能对外说这种事的,君王的身体健康对国家的影响很大,家国系于一人的弊端便是这点:一旦那个人的身体出了问题,朝野必然人心生变。也因此,古往今来的君王哪怕身体真的出了问题也一定会捂得死死的,身体越有问题,就越要放纵,宠幸后宫,以此种方式告诉世人,他的身体很好,龙马精神得紧。而这么折腾,在阿珩看来纯属作死。

    青王显然有点脑子,以勤政无心女色的方式掩盖了身体可能出问题的事,在阿珩看来,就算青王的身体真的出了问题,这么做也是好事,荒淫放纵伤了身体,须禁欲,若青王能放下朝政好好调理个两三年,下半辈子修身养性,未必不能将身体给养回来,再活个二三十年。不过以当今青王的性格,让他不沾女色不难,让他放下朝政却是万万不能。

    朝政不能决于君王之手,那么君王与傀儡便没多大区别,已经当够傀儡的青王绝不会有兴趣继续当傀儡。

    ☆、第二十三章猎鳄

    秋高气爽,猎物肥美,正是田猎好时节。

    比起北地诸国的秋狝,青国的秋狝内容更丰富,除了惯常的田猎,还会猎鳄。

    青国气候温暖湿润,又多河泽,因此鳄在青国属于非常常见的动物,虽然常见,却也很危险就是。不过人最大的优点就是韧性,纵然鳄很危险,但鳄全身都可以食用,也可入药,因此在青国不乏勇士猎鳄。

    阿珩与公子泽坐在甲板上,前者的脑袋上戴着一顶大树叶编织的帽子,身上穿着单薄葛衣,袖子挽至手肘,脚穿苇草编织的草鞋,很常见的那种草鞋,大街上一枚蚁鼻钱就能买一双的草鞋。如此打扮在慢船锦衣华服的贵族间显得格格不入,便是贵族的奴仆都穿得比阿珩得体,然而阿珩却一点羞愧之色都没有,抱着半个西瓜拿勺子挖着吃,与那些在奴仆将西瓜瓤切成小块,再插上牙签,这才一块块拿起来细嚼慢咽的贵女形成了鲜明的对比,直白点的话就两个字:粗俗。

    公子泽比阿珩稍好,着丝绸深衣,乌发高冠,君子如玉,哪怕手里同样抱着半个西瓜,也无损其半分风姿。

    很多时候,颜值真的很重要,阿珩颇为无语,萱夫人倾国倾城,青灵王年轻时据说也是美男子一枚,生出的公子泽自然风华如神子,但阿珩还是不懂那些贵女为何花痴。诚然,公子泽是挺好看的,宛若神子,但也只是宛若,她敢说,苍凛将胡子刮了,好好捯饬一番,绝对比公子泽更好,也更衬得上神子两个字。

    远古时,不论是多么厌恶神裔氏族的人,都得承认一件事,甭管这些神裔氏族的里子多黑,都生得一副好皮相,哪怕是最令人无语的鬼方氏族都是姿容绝艳的。尽管到了清与阿珩这里出现了变异,勉强称得上眉清目秀,可阿珩见过的别的神裔氏族后裔都很正常,不论是云洛还是云湛,皆姿容绝艳,不同的是前者锐气逼人,盖过了绝艳的姿容,后者令人如沐春风的气质同样压过了容颜,因此很多人都会下意识忘了这两位的姿容绝艳,但这并不能改变这一点。

    公子泽的容貌比云洛差远了,阿珩腹诽。

    公子泽看着手里的半个西瓜,再看看阿珩手里已经被挖了一半的西瓜,忍不住问:“如此是否失礼?”

    阿珩回以白眼。“你可知何为礼?”

    公子泽想了想,道:“自然是纲常伦理与礼仪。”

    “你说的对,也不对。”

    “此话怎讲?”

    阿珩道:“礼的本质是规矩,而规矩是由人来定的,拳头大就是规矩。强者制定规则,弱者遵守规则,我的规则便是,我高兴就成,因为我的礼便是让自己高兴。”

    公子泽挑眉。“你觉得自己是强者?”

    “你觉得这里谁能奈何得了我?”

    “权势掌控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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