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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任性神医 作者:君羽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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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帛,谁家是完全没病没灾的?家里备些救急的丸药是很正常的事。

    除了发红包,云洛还让药庐义诊一个月,不过被阿珩拒绝了,云洛钱多是云洛的事,但她的钱很少,药庐就不怎么赚钱。那些病人发现给生徒练手虽然会吃很多苦,但身上的疾病肯定会治好,并且不会出人命后都选择吃点苦头以省一笔钱,药庐近来都没什么赚头。反倒是生徒们,一个个债台高筑,病人给他们练手治病是不用花任何诊金药钱了,但诊金也就罢了,药却是没法免的,只得生徒自己掏钱,而生徒平日那点零花钱,根本不够。

    自然,生徒们固然债台高筑,但药庐也没得赚就是了。

    尽管如此,云洛也没放弃,而是一挥手,表示:没事,义诊所有花费我掏了。

    云洛妥妥的被阿珩给揍了。

    三七年纪已不小,日后娶妻不需要花钱?肚子里的若是个男孩,日后生活不需要花钱?若是个女孩,不得给她备一份丰厚的嫁妆?

    云洛表示疑惑:“你还打算负责三七娶妻的花销?”

    “他日后不是要继承你的爵位吗?想来不会娶普通人,花销不会小。”

    “且不说那小子对云府一点兴趣也没有,便是有,我云氏子孙年满十五岁后,府里便不会再为他们花任何钱,生活费都需自己解决,娶妻的开销亦然。”

    虽然很早就跟三七说过只抚养他到十五岁,十五岁后就得独立自主,但面对云府的规矩,阿珩发现自己还是差得远了。她虽然说是孩子十五岁后就不管了,但孩子要成婚的话,她多少还是管管的,云府这却是完全撒手啊。

    “既如此,你爱怎么花就怎么花吧。”阿珩随便云洛了,既然不打算留给孩子,那么就随便云洛好了,反正云洛是不会因为挥霍就让夫妻俩没法生活了就是。

    终于冷静下来不再给人发红包,云洛又寻了孟览讨教如何养子。

    贵族养孩子千篇一律,男人是将孩子丢给妻妾养,与孩子的交流也多只限于考校功课,父子之间相处的时间少得可怜。自然,辰国略有不同,父亲还要负责儿子的武艺,若是不将这个给教好,就得提前为儿子备好棺材,一定用得上。

    尽管如此,辰国的贵族也是在孩子四五岁时才开始正式管教儿子,在那之前都是丢给妻妾,而妻妾养孩子,也是让奶娘贴身负责孩子的生活起居,自己抓抓大方向。

    云洛想找人讨教育儿方略,扒拉了一圈发现自己竟然只能找孟览。

    华阳王姬虽是女子,也生了孩子,但她生第一个孩子时,没多久便有事去了西境,孟览闲着也是闲着,长子是他一手带大的,完全不经奶娘的手。

    次子出生时,孟览仕途虽步步高升,事情多了许多,没以前那么闲了,但经验还在,也怕奶娘对孩子不尽心。到底不是亲生骨肉,不可能真的如同对待亲生骨肉一般尽心,加上华阳这几年空闲时间也比较多,因此孩子是夫妻俩一起拉扯的。

    经验很足。

    云洛果断来取经了。

    孟览颇无语。“你家不就养大了一个三七吗?你找她不是更合适?”

    “三七的身子骨是养得很好,但他的脑子......”

    儿子不傻,相反,很聪明,就是某些方面的认知,云洛很有一种见到苍凛那个变.态的感觉。自然,最重要的还是,云洛见过很多次阿珩拿她自己拿她徒弟试药,三七是自小体弱多病,因此阿珩从未拿他试药过,但阿珩肚子里这个,不出意外的话肯定是健全儿,阿珩是否会如同对三七一般不祸害孩子.......云洛心里很是没谱。

    自己先取好经,孩子出生后,自己养感觉更安心。

    对于云洛的忧虑,孟览无言以对,挺想笑,但想想阿珩的风格,还真有可能。

    兄弟,你眼光真好,娶的妻子简直是个变.态啊。

    ☆、第三章悲?喜?

    育儿经云洛写满了整整五大张帛书,一张都没用上,至少他自己是没用上。

    暮夏之月,张不易去了。

    阿珩也没辄,张不易没病,就是年纪太大了,所以该死了。

    检查出这个结果时,阿珩着实无言,这要怎么跟病人说啊?

    她是医者,能治百病,只医不死人,张不易已经与死人划上等号,着实没辄。

    瞅着为难的阿珩,张不易淡然道:“老夫已是耳顺之年,也是时候了。”

    阿珩惊叹道:“您可真淡然。”离湣王死的时候她可看到离湣王挣扎了许久才没下决定吃掉自己呢。

    “生老病死本是天理,我这一生,想要做到的已然做到,便是死又有何憾?”张不易理所当然道。

    阿珩表示佩服。

    张不易的儿子为他办了身后事,云洛揪着辰王亲自为张不易送行,虽然他个人觉得张不易无所谓辰王亲自来送灵,若是辰烈王,张不易绝对有兴趣,但现任辰王,张不易一点兴趣都没有。多年来,不论是张不易还是云洛都拿这位当傀儡,并且千防万防,前头那任给的教训太惨烈,宁杀错,不放过。

    新君多年来也一直很识趣,乖乖的做着傀儡。

    看新君识趣,加之张不易并非辰人,华族死后讲究个落叶归根,怕张不易回乡的路上,有人对他的棺椁或子嗣做点什么,拉上新君来作个秀是最合适的。

    君王与权臣一起送灵送出几百里,谁还敢在路上找这一行的麻烦,辰国妥妥的打上门。

    也不是没看到新君眉梢的一丝喜意,只要是王就不可能甘于做个傀儡,不过现任比前任能忍罢了。前任作死到一定境界了,现任却很有计划,熬死两大权臣,将权臣熬死了,他自然可以顺理成章的亲政了。

    虽然明白新君的想法,但云洛心里还是忍不住讥笑,新君想要亲政集权,所要面对的根本不是一两个权臣,而是辰国已经延续了数百年的体系,这期间,他得杀得血流成河,将这个体系里所有人都给杀了才有可能集中王权。而真那么做了,辰国也该亡了。

    一个国家,超过七成的臣子被诛杀,这得多命硬才能延续国祚?

    因为清楚,因此只要新君不像前任那般作死,云洛不打算换个辰王,这个傀儡不管怎么想的,也都只是想,不会作死,被过去那些个不甘心的作死傀儡给弄得精神疲倦的辰国公卿表示:现任真的很省心。

    新君的打算注定落空,张不易虽然死了,但他临终前推荐了门下一名食客接自己的位置。

    客卿名唤公孙毓,公孙毓是外来士子,祖上是某个已经灭亡了几百年的小国,因而以公孙为氏。来到辰国已有数年,初时因为没有门路而默默无闻,后来被张不易发现,便成了张不易的食客,这两年一直是在他在帮张不易处理政务,虽不如张不易那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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