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遭遇人类

      浮云载着六人飞跃了数座高山,又穿过一条幽暗森郁的山涧,最后从一片水帘中穿出。

    面前的视野瞬间变得宽阔无边,这里已经接近了中原的边缘地带,只有矮小的丘陵绵延伸展,一直到达远方的地平线。

    夕阳的黄昏下,残阳如血。一架架巨大的风隼遮天盖地一般从遥远的空中俯冲而过。轰鸣声爆响在空旷的原野上。

    没有任何一个仙人敢在空中飞行,那些庞大的战争机器才是空中的霸主,他们霸道无匹的弓弩能够轻易穿透仙人的法术防御。

    地面上密密麻麻的是撑起的帐篷,以横贯原野的一条河为界限,一边是无数晶莹剔透的玉石帐篷,灵光涌动,在余晖下反射出霞光阵阵。也有金碧辉煌的小型宫殿,零星地散落在帐篷中央,那些无疑是各大修仙世家的精英。

    反观人类,各种各样的帐篷五颜六色,参差不齐。多数都为粗麻布编制而成,也有用兽皮搭载而成,嬴政一看即知,这是由多个部落及人类种族编制而成的队伍,连极西荒原上的蛮族也参与进来,看来阵仗果然不小。

    “还有一里多路就到我中军大营,不过接下来就只有靠我们自己走路了,都放机灵点儿,人类狡猾的很,不管是空中,还是陆地都监视的紧,连隐身术都无法逃脱他们。”队长语气严厉的说到。

    随即转过头又是小声嘀咕,“真是奇了怪了,这愚昧的人族怎么突然之间变的这么强大!”

    一群人小心谨慎的在丘陵中前行,偶尔还要躲避空中呼啸而过的风隼,艰难无比。

    天色渐渐暗了下来,风隼的声音也变得很少了。一群人总算出了口气。

    仙人和人类最大的区别是,人类要定期进食,还要定时睡觉,以此来补充能量,而修仙之人凭借自身灵力支撑,可以长期不食不休,而觉得精力充沛。这一点对人族来说是极为不利的。

    往往在白天人类占据了绝对优势,而一旦到了黑夜,仙界反扑,人类只能苦苦抵抗,又不得不撤退。

    但是这样也不是长久之计。因为这里地处仙界和人界边缘地带,灵气稀薄,修仙之人一旦灵力耗尽,便与凡人毫无二致,甚至在体能和战斗技巧上还要逊于人类战士,只能含恨惨死在人类的刀剑之下。

    正因为这些原因,双方在战斗了一月有余以后,就在这里展开了长久的拉锯战,谁也无法更近一步。

    “嘘——”队长突然回身向大家做出安静的手势,接着默默地躲进草丛黑暗中,后面五人马上照做。

    大约过了半柱香时间,前方隐隐约约的人声才传了过来。

    “少主,我们深夜出来,如果仙人们突然发起进攻怎么办?”

    “废话,仙人们和我们都僵持了这么久,按说灵力早就消耗的差不多了,哪里还敢主动攻击我们呢!”

    “那可不一定,听说他们又送来了一批新兵,精神可充沛的很哪!”

    “不过说起来,那些神仙也没有我们想象中的那么厉害嘛!将他们关押在地牢中,灵力耗尽以后比我们人类还惨!”

    “哈哈哈——”

    “嘘——安静!”队伍最前的黑衣男子忽然低声厉喝。所有人立即噤声。

    此时这群人距离赢楚等人咫尺之遥。依稀的月光下,那黑衣男子警觉的四顾,右手的黑铁长刀森气逼人。

    只见黑衣男子左手持着一个铜盘,上面一根细长的铜针正缓缓摆动,男子鹰一般冷峻的目光沿着铜针的针尖所指依次望过去。

    很快,针尖就要指到赢楚这六人小队的藏身之处了。

    “那是什么东西,貌似能发现我们的位置?”旁边有人小声询问。

    “循仙盘,人类还真是不可小觑啊!”队长轻声嘀咕,突然,他的瞳孔猛然缩紧,

    “糟糕,被发现了!”

    紧接着,队长积蓄许久的力量突的爆发,身形从草丛间一掠而出,形如鬼魅,对着离他最近的人类士兵一掌拍下。

    “嘭”一声闷响,那名士兵还没反应过来怎么回事,闷哼一声,身体就被震的飞向空中,然后轰然坠地,砸起一地烟尘。

    人类反应也是极快,几乎是在眨眼之间,所有兵器立马挥了过来,在夜色中带起呼啸尖利的风。

    然而队长确是朝后踉跄了两步,眼中惊疑不定,身形一滞,险些不稳。

    嬴政发现不对劲,正欲起身冲出,却是已经晚了。

    那人类黑衣男子早已瞅准机会,手中的长刀反射出凄冷的寒光,在黑夜下一闪即至,眼看就要斩下队长的人头。他这一刀精妙绝伦,却是早已算好了时机和方位,丝毫不差。

    黑暗中一道白光忽然闪过,紧接着一轮圆盘自草丛间陡然飞出,速度之快,让人咂舌。

    只一瞬,队长勃颈处火星突然溅出,同时“叮”一声脆响,两物相撞,长刀的刀尖堪堪避过了队长的大动脉。

    千钧一发之际,嬴政和发出圆盘之人几乎是瞬间爆发,分别拽住队长的左肩和右肩,急速遁离,转瞬便隐匿在黑暗的丘陵地带。

    “快追,他们跑不远的,全部给我活捉!”黑衣男子大喊,带领众人迅速朝前掠去。

    原本激烈冲突的场地马上又安静了下来。

    嬴政队伍中的另外三名新人,根本来不及插手,此刻还缩在草丛中大气都不敢出。而被队长一掌拍得重伤倒地的人类士兵,正幽幽的从地上爬起来,拍拍身上的尘土,嘴里还在小声嘀咕,“少主真是英明啊,幸亏出门时嘱咐我们穿上软猬甲,否则我命休矣!”

    说着,他也展动身形,迅速追踪队伍而去。

    急速奔跑中,嬴政才注意到那使用圆盘兵器的人正是雷如富,他的身体虽胖,速度却是惊人的快。

    “那人身上有毒甲护身,我已身负剧毒,活不长了,”队长气息奄奄的说到,“你们丢下我先走吧!”

    嬴政二人都是一顿,这才意识到刚才队长的异样,怎么可能连个凡人士兵都杀不死,原来是中了对方的剧毒。

    “不行,一定要把你带回营地!”嬴政确是毫不犹豫,斩钉截铁的说。

    他曾是秦国带兵的统帅,他曾对他的士兵立誓要带他们活着离开战场,凯旋回国。虽然仍然目睹了那么多人的死亡,他的意志却是越来越坚定。那是一条条鲜活的生命,绝对不能放弃。

    “没用的,如果能够赶回营地,仙家的灵药说不定可以救我。但是,那群人类怎么可能给我们机会!”队长无奈的摇摇头,嘴角泛起一丝苦笑。

    “那个黑衣男子绝非泛泛之辈,他故意在夜间偷袭,就是料定我们不敢在黑夜中使用法术,积蓄法力时会有白光闪现,这样他们就能提前发现我们,若是我们贴身战斗,那就正好中了他们的圈套,贴身的软猬毒甲会令我们防不胜防。”

    队长的身体迅速的萎顿下去,“放下我吧,你们绝非那个黑衣男子的对手,再不逃就晚了!”

    雷如富眼神游移不定,看了看队长,又看了看嬴政,似乎有了一丝动摇。

    嬴政却是立场坚定,“队长你说,哪些灵药可以解这种毒,我一定带你回去医治!”

    队长钢铁般坚硬的脸上微微动容,“这种毒我也没见过,除非,除非有白灵参,它能解世间百毒,可惜这是稀世灵药,仙界都极为稀少,在这战场之上,又哪里寻觅得到。”

    “什么,白灵参?”嬴政却是惊叫出来,脑海中迅速闪过那白胖胖的萝卜形象。那东西现在还在他怀里躺着呢。

    “怎么?吓到了吧!那东西可是宝物,一般平民散修根本拿不出来。就是我们雷府,也很难买到一颗!”雷如富此刻也不忘倨傲的挖苦别人一番。

    队长面如死灰,眼神中透着绝望之色。背后隐隐传来窸窸窣窣的声响,人类士兵马上就要临近了。

    “不巧,”嬴政朝着二人狡黠的一笑,“我这里正好有一颗白灵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