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节

      “室内地面鞋印和脚印均为死者所留,未发现第三者鞋印。室内物品上所留指纹,包括餐具、咖啡壶、杯、电脑键盘、鼠标、化妆品容器等,均为死者指纹。现场未发现第三者毛发或皮肤屑等证物。室内物品整洁,未有刻意翻动、位移、摆放痕迹。”

    “结论呢?”

    “技术分析,现场未发现有第三者行为痕迹,推断死者系自杀。”

    张青岱舒了口气,案情推演等他出席完发布会回来再说吧。

    中午十二点,张青岱和黄局长出现在市政府新闻发布会后台。张青岱在后台见到了李树风,他要作为第二发言人,出席前面关于**防控的发布会,主要负责警方对第一例病例的来源追踪情况介绍。李树风简单的寒暄后,拍了拍张青岱的肩膀,跟黄局长告了辞,就去准备发布会了。

    十二点半,张青岱和黄局长出现在发布会现场。现场的气氛由刚才的肃静变得稍微嘈杂了些,显然在场的记者对宵夜的死更感兴趣。

    黄局长对案情做了简单通报,并未触及案件核心,接下来的自由提问时段着实让张青岱体验到了媒体咄咄逼问的气势。

    “张队长,您好。我是云海电视台的记者庞佳倩,我有三个问题:第一,请详细通报一下昨晚现场勘查的情况?第二,宵夜之死是否确为自杀,如果不是,疑点在哪?第三,宵夜是我台乃至云海市最优秀的媒体记者,关于她的死无论自杀还是他杀,您认为是个人因素还是职业性质使然?”

    “昨晚警方接到报案后,对现场和死者住所进行了严密的调查取证,根据警方初步的技术分析,没有证据支持死者遭他杀,但是目前尸检结果尚未进行,另外外围调查刚刚展开,不便对死者的具体死因下结论。至于第三个问题,目前无法回答您。一切以警方调查为最终依据。”

    “张警官,你刚才说死者自杀的可能性较大,依据是什么?”

    “据初步技术分析,现场未发现第三者痕迹,而且警方已经初步掌握了疑似死者遗书的电子文档及其他书面证据。”

    “张警官您好,我是云海晚报的记者。警方是否可以公布您刚才所说的电子文档和书面证据?这些证据是否可以推断出死者的死因?是否与死者长期揭露本市企业黑幕有关?”

    “对不起,根据警方纪律,暂时不能公布任何材料。其他问题,警方不做推断。”

    。。

    原定半个小时的发布会,整整持续了一个小时。主持人不得不强行终止提问,张青岱和黄局长才得以脱身。

    回到分局,夏安可笑道,“头儿,您可活着回来了。我刚刚看电视直播,您情绪控制的不错。”

    “累死我了,给我倒杯水。给你的任务什么情况了?”

    夏安可把茶杯递过来,然后将一份宵夜的个人资料摆到他面前:

    宵夜,1974年出生即遭遗弃,被云海农村张姓鳏夫收养;

    1987年村小学毕业升入镇初中;

    1990年初中毕业离开老家只身前往云海,1991年就读云海艺校器乐专业;

    1994艺校毕业后,进入云海某部队小学任音乐老师,期间通过自考,取得云海大学新闻专业大专学历;

    1997年考入云海电视台,担任《娱乐播报》幕后编辑;考取播音员资格证;

    1999年起,调往社会新闻部,栏目组创办《宵夜晚评》,每期甄选一件热门社会事件作为主题,因其**尖锐的风格大获成功;

    2001年,电视**家周刊栏目《宵夜深访》开播,每周五晚上8点播出,次日中午重播。栏目主旨“深度、责任、中立”,素有“云海焦点访谈”之称。栏目开播后,陆续曝光了一批云海颇有影响力的企业。该节目当年在全国获奖无数,在云海电视台自己的庆功晚宴上,云海市长在颁奖辞上的一句话影响颇深:我建议所有机关、企事业单位都要关注这档云海市自己的焦点访谈栏目。

    2003年3月26日,宵夜被发现坠楼死亡。

    张青岱看完资料,问道,“干得不错。联系到她家人了?”

    “我去了一趟宵夜老家,据村里人讲,宵夜养父已于2001年去世。宵夜在该村再无法定关系人。而且,从未有人找张家认亲,宵夜从十几岁离开村子后好像也极少回去。宵夜的同事说,她一直单身居住。至于宵夜和亲生父母有没有认亲,我不确认。”

    “情况特殊,我马上打报告,请求尸检。”

    “还有什么发现么?”

    夏安可摇摇头。

    张青岱通过内部网络给黄局长写了尸检申请,然后打电话到他办公室,做了简短说明。黄局长照例说了一通无关案情的话,“青岱啊,就按你说的办。一切从大局出发,**时期,特殊情况嘛。”

    张青岱心想,跟**有个鸟关系啊,没有一毛钱的关系,这位从京城调回老家养老的黄局长,应该去分管政工和宣传嘛,也不知道局长怎么想的,安排他分管刑侦。依张青岱的意见,主管刑侦的副局长应该由李树风来坐,虽然他的年资还差那么七八年。

    安排完尸检的事,张青岱让同事根据监控录像排查了当天出入7号楼一单元的人员,给案情做补充调查。张青岱觉得意义不大,但是例行公事还是必要的。

    “张队,我们两个分头查看了26日全天监控记录,其中出现在一单元一楼门厅的共计68人次;乘坐电梯上下17楼的,8人次;从地下停车场进入该单元电梯并上下17楼的,3人次。另外,17楼门廊未设监控,因此通过楼梯上下17楼的人,无法统计。被害人于中午十二点半,经由门厅乘电梯上楼,之后再也没下楼。”

    “有没有可疑的人?”

    “应该大部分都是居住在7号楼的居民,**时期,这些人把自己裹的严严实实的,